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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3、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7、在饱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8、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或地下室超过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企业上一级主管

10、基坑深度超过14m、地下室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地质条件和周围特别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6、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l0rn,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8、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9、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篇2:土方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1.开挖时如果下雨。注意排除基坑雨水。中雨应停止开挖。

2.如果冬季气温平均低于50C或有冻土,则执行冬季施工方案。

3.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边缘1m开外,高度不超过1.5m.

4.由于场地较为宽阔,应留足回填土,余土应一次性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5.如个别地方超挖,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再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6.如果下雨。雨前应及时压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7.在基础两侧同时回填夯实,两侧高差不超过30cm.“橡皮土”应及时换掉。

篇3:土方工程施工回填土施工注意事项

一、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⑴回填土应按规定每层取样测量夯实后的干容重,在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⑵严格控制每层回填厚度,禁止汽车直接卸土入槽。

⑶严格选用回填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等是防止回填土下沉的重要环节。

⑷管沟下部、机械夯填的边角位置及墙与地坪、散水的交接处,应仔细夯实,并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⑸雨天不应进行填方的施工。如必须施工时,应分段尽快完成,且宜采用碎石类土和砂土、石屑等填料。现场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

⑹路基、室内地台等填土后应有一段自然沉实的时间,测定沉降变化,稳定后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二、产品保护

⑴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有关轴线和水准高程桩点,防止碰撞下沉。

⑵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的强度,不致受损坏时方可进行回填作业。

⑶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宜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

⑷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防止造成一侧压力,不平衡,破坏基础或构筑物。

篇4: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土石方开挖前应了解水文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技术措施。

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学度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门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3、在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土方开挖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式机械挖掘。

4、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5、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夜间挖土方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6、机械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篇5: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3.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7.在饱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8.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或地下室超过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企业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查。

10.基坑深度超过14m、地下室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地质条件和周围特别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组织评审,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6.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8.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9.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20.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1.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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