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要点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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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监理安全生产监督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二、监控要点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施工单位必须列入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

2.?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要求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9.?临边的安全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防护栏杆应采用直径48*3.5mm钢管。防护栏杆应设置双道,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并用安全密目网或竹笆进行封闭。

(6)?高层施工时作业层必须确保全封闭施工,临边封闭高度应超过作业层1.5米以上。30米以上的施工作业层临边外侧防护必须设置两道防护(内档竹笆,外档绿网)

10.?洞孔的安全防护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型、条型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空(槽)口要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6)?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并予固定。

(7)?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以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9)?墙面等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档脚板(笆)。

11.?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任何登高用梯,结构要牢固可靠,上下梯时都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器物。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底部要包扎胶皮等措施以防止滑跌倾倒,梯子按规定只允许接长一次。

(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钢立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柱挂梯或设置在钢立柱上的爬梯。挂梯的构造应符合JGJ80-91规范要求。

(5)?钢立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米,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米。

(6)?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作业人员安全保险钩应扣挂该生命绳行走。

(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9)?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10)?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11)?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12)?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1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建的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1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15)?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6)?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米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7)?浇筑离地2米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水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18)?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19)?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操作。

12.?操作平台的搭设,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13.?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的设备上。

14.?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靠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1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1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防护设施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督促施工方做好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2:高处作业监理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05m~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2)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3)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4)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

6)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9)高处作业人员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水平活动在以垂直线为中心的1.5m半径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

10)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绳梯或钢筋爬梯上下攀登时必须使用攀登自锁器。

11)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12)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3)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5)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16)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7)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

18)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9)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篇3:高处作业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线,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a.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b.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

c.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d.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篇4: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需设隔离设施。

6)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篇5: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

2、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圈、打捞杆登救生器材。

3、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登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严禁安排单人作业,以加强安全监护工作。

4、高处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对移动模架、悬浇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减少维护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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