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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企业安全施工责任制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安全施工责任制是电建施工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中,对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各级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施工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将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摘录如下:

(1)工程建设单位职责

(2)电建公司(指电建施工企业)经理、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3)电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

(4

)电建公司副经理及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含副职)职责

(5)分公司(工程处)经理位任)职责

(6)分公司(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主任)职责

(7)分公司(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8)工地主任(副主任)职责

(9)工地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篇2: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篇3: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篇4: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总则

1.总则1.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1.2临时建筑工程应有设计,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1.3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凡有可能承载荷重的排水沟均应设盖板或敷设涵管,盖板的厚度或涵管的大小和埋设深度应经计算确定。排水沟及涵管应保持畅通。1.4施工现场的力能管线敷设应合理,投产后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1.5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1.6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1.8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并定期接受身体复查。1.9凡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作业,均应设除尘、通风或净化装置,并配备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1.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或可能引起窒息的气体,如有异常,必须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2.道路2.1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坚实、平坦,并应尽量避免与铁路交叉;主厂房周围的道路应筑成环形的并与附属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双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6M,单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在栈桥或架空管线下方的道路,其通行空间的高度不得小于5m。道路两则应有排水沟。各种器材、废料等应堆放在排水沟外侧0.5m以外。2.2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m,并应有良好的瞭望条件。2.3现场道路跨越沟槽时应搭设牢固的两侧有可靠栏杆的便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人行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m;手推车便桥的宽度不得小于1.5m;马车、汽车便桥应经设计,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桥的两侧应设可靠的栏杆。2.4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2.5现场的铁路专用线应按铁道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维修和运行。道路和铁路相交处的路面应与轨面平齐;交通频繁的交叉处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信号,并设置落杆。2.6铁路专用线两侧暂存的器材距铁路中心不得小于2.5m;严禁在铁路岔线及铁轨上堆放物品。2.7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路面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3、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保管3.1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定值定位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3.2器材不得紧靠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留有0.5m以上的间距,两端应封闭。3.3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等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并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木杆应去皮竖放,钢管应除锈刷漆,每年或新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合格者方可使用。3.4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物品应密封存放。3.5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场地上,并做出标记。库房应强制通风。3.6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m;各材料堆之间的通道不得小于1.5m。

篇5:企业电力消防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保证变电所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建设

电力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变电所成立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站队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义务消防队员共同负责的义务消防队,负责全所的防火安全。

二、工作任务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是在电力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健全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全厂职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防火重点部位

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及场所,对我所而言,一般指仓库、控制室、档案室、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以及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措施。即该防火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有灭火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地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立案限期整改。

3.防火重点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地点悬挂特定的标志牌,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场所负责人及防火责任人。

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四、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根据消防重点部位有可能产生燃烧介质的不同和火灾扑救保护物的特性,变电所应配备有以下几种灭火器和灭火设施。

1.用于扑灭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初起火灾的干粉灭火器。

2.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等初起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用于扑救贵重物资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和车、船及油类电气、仪表等初起火灾的1211灭火器。

4.消防员使用的个人装备(专用服装、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破拆工具)。

5.主控室、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供水。

6.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7.消防设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

五、对认真履行义务消防员职责,模范贯彻执行消防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和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突出,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组、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失火事故,引发火灾的班组及个人视情节轻重由本所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部门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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