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建筑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随着我国gg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人们对工程机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投入使用的新型机械也越来越多。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是第一位的,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必不可少,下面亿矿网就将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做一下总结。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旅。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8、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0、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修理时应挂牌标识,并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11、施工现场长期停用的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并办理封存手续。

篇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2.?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成立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

3.?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进行封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施工标牌和施工平面图,悬挂安全旗、安全标语及警示标志。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和绝缘鞋,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易燃易爆材料、有毒物品、爆炸物品都应分别存放符合规定的专用仓库里,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专人保管,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6.?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和素要设置消防器材,严禁挪用损坏。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动火。休息室、仓库、材料堆放等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操作。机械设备用电必须设有漏电保护器,设备金属外皮必须有接零保护,防止漏电伤人。

8.?电源配电箱应采用铁制箱,箱的门、锁齐全,有专人负责,所有动力设备必须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不准一闸多用,箱内不得有杂物,箱要防雨,外壳要接零保护,导线必须绝缘良好,符合国家标准。

9.?工程开工前,施工员应根据施工工艺特点、现场环境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参与施工人员分工种、分部位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凡被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人员,应当履行签字手续。凡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编制分部、分项的工程施工安全交底书,编制内容必须切合实际,措施得力,不得流于形式,要做好交底和备查。凡被接受安全交底的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

10.?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危险情况,及时召开安全会议,提出注意事项和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及必要的防护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11.?各项目经理部,每周一召开一次安全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工作,讲解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做好会议记录。每天召开一次安全快会,讲解当天施工任务以及安全防护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12.?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施工作业现场要及时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二、?安全生产检查

1.?实行逐级安检制,即分公司每月联检、项目经理部每周自检、现场安全员每日自检。公司专职安全人员要坚持深入现场,实行巡回监督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和工具的佩戴。

3.?检查要求:各级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搞好安全检查,防止走过场。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要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

4.?对一时改不了的重大隐患,一是要上报公司,二是要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处罚

1.?安全生产实行考核记分制和罚款制,全年共计十二分,给每名职工建立记分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凡有违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均给于扣分的罚款处理,如累计到三分即黄牌警告,由安全员进行单独教育,在此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如累积到六分的人员即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累计到十二分的人员,立即下岗停职一切待遇(包括各种补贴)。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以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分部、分享施工安全交底书进行安全生产作业。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制度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视为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违章处罚

1.?项目经理部开工前没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分项施工安全交底书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员50元,并各扣一分;

2.?项目经理部不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或没有会议记录扣项目经理0.5分,罚项目经理部100元;

3.?项目经理部没按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做定期的安全检查或没有检查记录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各一分,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元,项目经理部100元;

4.?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监护人的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人员、设备),一次直接损失在600元以下的扣二分,并罚款100元;2000元以下的扣5分,并罚扣当月奖金;1万元以下离岗学习,停发工资奖金。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害,立即下岗,不享受企业任何待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章作业处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0.5分并罚款10元,安全帽佩戴不符合要求扣0.1分。

2.?两米以上高处作业者不系安全带罚作业指挥者30元、操作者20元并各扣一分,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绝缘鞋扣0.3;并勒令退出现场,停发当日工资奖金。无特殊情况造成安全帽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4.?工作时间喝酒一次扣三分并取消当月奖金,第二次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对屡教不改无视企业规定者给与除名。

5.?应设防护而无防护罚项目经理20元、作业负责人50元并各扣0.5分。

6.?手持一类电动工具不接保护零或不接有漏电保护开关,罚操作者10元并扣0.2分。

7.?使用电焊机及电动机具不接保护零扣操作者或接线者0.1分。

8.?临时电源线压在开关上口,扣接线者0.2分。

9.?使用电动工具或临时照明时电源线无插头而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扣操作者0.1分。

10.?使用施工机具不利用其设备自身保险防护装置的罚指挥者30元、操作者20元并各扣一分。

11.?擅自拆除机械设备的保险防护装置罚指挥者30元、操作者20元并各扣一分。

12.?擅自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罚指挥者20元并扣1分、操作者10元并扣0.5分。

13.?使用砂轮切割机不戴防护面罩扣操作者0.2分,更换切割件时不关闭电源停机扣操作者0.2分。

14.?戴手套操作台钻或套丝机扣操作者0.3分,罚款20元。

15.?使用三米以上梯子作业时,下方不设扶梯监护人扣指挥者0.3分并罚款20元,扶梯监护人在监护过程中不负责任擅自离开扣监护人2分并罚款50元。

16.?由于扶梯监护人不坚守岗位造成他人伤亡事故或工具设备损坏,处罚扶梯监护人;直接经济损伤600元以下扣4分,罚款300元;2000元以下扣6分,罚当月奖金。同时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立即下岗,不享受企业任何待遇。

17.?使用人字梯作业时,作业者必须在两扇梯子之间用拉线栓牢后方可作业,否则第一次扣作业者0.2分;第二次扣作业者2分罚款100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不享受工伤待遇。

18.?带电作业时应先做好防护措施和设监护人方可作业,否则扣指挥者2分罚款15元,扣操作者1分罚款10元。

19.?现场临时用电严重不合格罚项目经理部100元、项目经理100元、作业负责人30元并各扣一分。

20.?擅自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罚指挥者30元、当事人50元并各扣0.5分。

六、?安全事故处理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发生各种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并配合调查分析。

2.?发生安全事故,受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所属项目经理部,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专职安全员报告,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对伤害人和肇事者的作业情况,思想和身体状况及现场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掌握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4.?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要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隐瞒事故,弄虚作假,要对项目经理、当事人加重处理。

6.?在施工中操作者本人因违章作业并造成轻伤伤害的,经事故分析认定后,因负主要责任,医药费自行承担,误工期间停发奖金。对负有责任的作业负责人罚款20元并扣二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项目经理罚款50元并扣二分。

7.?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办理工伤后,医药费准予报销,超过600元以上的医药费,冲减公司规定的医药费补贴。误工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8.?因安全事故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人员,由市有关部门及主管局、主管公司经事故分析和伤害认定后,对有负有主要责任和有关责任及领导责任的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本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制定本制度。2、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该施工队安全责任人,承担该施工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3、本项目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责任方,未讲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责任方的,由项目部支付安全生产费用。4、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测试和安全技术交底,设置兼职安全员积极协助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否则无权结算工程款。5、各施工队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必须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签字,项目安全负责人拒绝签字时,必须扣除工程款月计量支付的5%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全部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返回:(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6、各施工队必须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违反,项目部在施工队第一次违反时进行口头批评指正,第二次违反时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整改,第三次违反时给予经济处罚,对个人处罚金额为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对集体处罚金额为每项每次1000~5000元,具体处罚金额按照下表标准执行:个人违章行为每次处罚金额集体违章行为每项处罚金额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用火200元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到位1000元不戴安全帽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50元危险性作业未按要求派人维护现场秩序2000元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表上签名50元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带、交通引导牌、安全警示牌1000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50元无人维护安全防护设施1000元专业设备、特种设备作业无证操作100元发生3人及以上集体违章作业3000元无电工证拆、装、维修电气设备100元未按照项目部要求提供安全管理资料1000元不服从上级领导安全管理200元违章指挥3000元损坏安全防护、警示、安全文明宣传设施200元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5000元经济处罚由项目安全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审核后执行,罚款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扣除,作为安全专项资金单独列账,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罚款时应书面通知被处罚的施工队负责人,写明罚款原因、金额和整改要求,无须被处罚人签字确认,但应尽可能提供图片证据。安全隐患整改费用按照第3条的规定支出,项目部对3次处罚后仍然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施工队有权清退出场而无违约责任。施工队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罚均由施工队全责负担。7、对于积极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队,并达到:(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提名,各施工队评比,项目经理核实,项目部在工程结算时对施工队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中全额列支。8、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11年10月6日起实施,监督电话:......。

篇4:装修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架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裙子、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一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便用。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漏电保护器,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三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

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四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

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五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一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上下传递物体

第四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第五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在底脚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

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装物上下。

三、安全生产五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机械电气设备。

四、六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

五、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六、防止触电伤害的八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7、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8、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七、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

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一)、洞口临边防护:

1、电梯井门口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有明显标志

2、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3)?杆件应涂刷色标。

(二)、现场安全用电:

1、现场分配电箱:

(1)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木制电箱。拆卸作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禁止使用

(2)电源线进箱的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端子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零保护。

(3)电箱内分路凡采用空气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设单独分断开关。

(4)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孔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眼插头。

(5)凡移动开关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接地),内设一机一闸一漏。

(6)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2、用电线路:

(1)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胶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在通道或道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2)手持移动电动工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距开关箱不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3)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4)现场临时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3、接地、接零装置:

(1)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少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距离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接地(接零)线用绝缘铜芯线,严禁使用铝导线作接地(接零)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电气连接。

(3)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4、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

开关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30mA/o.1S,潮湿作业15mA/0.1S(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手电刨、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套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

5、电焊机:

(1)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焊机触电保护器)并装设随机开关。

(2)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罩,一、二次线使用线鼻子二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0米。

(三)、乙炔瓶、氧气瓶:

(1)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

(2)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10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放置,不准放在高压线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乙炔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子用轧箍扎牢。

(四)、木工机械:

(1)必须有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盘锯设有防护罩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2)木工房内必须有消防器材和禁烟(火)标志。

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救助站制度

篇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7、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14、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15、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16、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尽量采用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减少经常移动的投光照明设备。

?⑵、照明电源的线路架设、安装应遵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⑷、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⑸、现场(临时或永久)11O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统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⑺、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⑻、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⑼、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⑽、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⑾、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丝扣上。

⑿、保险丝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⒀、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⒁、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⒂、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它物品。

1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

18、拆除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进行大型拆除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须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⑵、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对有关的风、水、电等动力管线妥善移设、防护或切断。

⑶、拆除工作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多层或内外同时进行拆除。

⑷、拆除工作周围,应划定安全区,对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下方,应设专人警戒。

⑸、模板和架子的拆除应分别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渡口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0年1月8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