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MW火力发电厂财务管理税务会计岗位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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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火力发电厂财务管理税务会计岗位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税务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税务会计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实施有关税务管理及工资核算工作。

2.1.2结合公司的售电量、土地使用面积及资产使用等情况,根据国家税收征管条例,按时申报并缴纳有关税金。

2.1.3负责计算、审核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按要求填报电力企业增值税进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

2.1.4编制各种税金的记账凭证。

2.1.5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负责研究国家财税政策,收集信息,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2.1.6编制年、季、月销售利税计划。

2.1.7按销售收入,预测利税的实现、按销售市场的变化,预测产品销售对利税的影响。

2.1.8负责办理新产品减免税的申报工作。

2.1.9处理税收征纳纠纷。

2.1.10编制中、长期销售利税规划。

2.1.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工作关系

2.2.1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

2.2.3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上岗标准

3.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备知识

3.2.1掌握经济学、市场学、统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法、税法工业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2.2掌握利润总额的组成与税收的一般内容。

3.2.3掌握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3.2.4掌握产品销售核算的有关规定和营业收支的内容。

3.2.5掌握本行业收暂行条例及销售税种、税目、税率及计税方法。

3.2.6掌握本行业产品价格及定价知识。

3.2.7掌握工业企业账务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审计学、统计学的基础知识。

3.2.8掌握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3.2.9掌握本企业对国家承包经营的方式、内容、企业留利的分配。

3.2.10掌握有关利润率的计算方法。

3.2.11掌握有关外汇结算的知识。

3.3政策法规知识

3.3.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技能要求

3.4.1对各项财务经济指标进行综合性论证分析。

3.4.2具有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利税预测和计划控制的能力。

3.4.3掌握计算技术——珠算,达到普通三级水平。

3.4.4具有运用计算机对公司税务实施管理的能力。

3.4.5熟练掌握税种及税率,并能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3.5任职资格

3.5.1文化程度。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工作经历。具有大专3年(本科2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篇2:300MW火力发电厂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文书档案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和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负责收、发文件的处理,负责文件的收签、传阅、催办及发文的登记编号,做到及时、准确、保案、无误、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1.2负责行政文件的清缴、保管、借阅和文书立卷及定期移交。

2.1.3收集、整理全公司的行政公文,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正确,保证文件的完整、齐全。

2.1.4负责行政公文的借阅、使用工作和对外办理资料调阅,索购手续等有关管理工作,做到查阅方便。

2.1.5做好电话记录,重大事情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2.1.6负责召开会议的通知和安排工作。

2.1.7负责全公司报刊、杂志、信函、邮件的征订、领取、分发、发送工作,指导通讯员工作,要求服务周到,征订分发无差错。

2.1.8负责公司公用电报、信函的审定工作,及时与邮局联系,按期结算报销邮费,做到及时、迅速账目无差错。

2.2工作关系

2.2.1在主任(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2.3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

2.3.4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上岗标准

3.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备知识

3.2.1熟悉文书学基本理论。

3.2.2熟悉应用写作概论。

3.2.3熟悉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保管的方法。

3.2.4熟悉接听记录、收发电报及电报管理的基本要求。

3.2.5熟悉本单位介绍信管理规定。

3.2.6熟悉上级和本单位文件管理中的保密规定及措施。

3.2.7熟悉文件收发、转送的通信知识及要求。

3.2.8熟悉“三密”文件及其他文件清退的基本要求。

3.2.9熟悉秘书学基础知识。

3.2.10熟悉本单位文件制发的程序和方法。

3.2.11熟悉本单位文件的各类、发布形式、适用范围及标印格式。

3.2.12熟悉本公司和本单位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

3.2.13熟悉文件版头的格式及制作要求。

3.2.14了解编辑工作的有关知识。

3.2.15熟悉本公司文件报表的种类及编制要求。

3.3政策法规

3.3.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4技能要求

3.4.1起草一般请示、报告、会议记要等文件。

3.4.2独立处理收发文件和进行文件传递。

3.4.3对文件进行汇编和分类管理。

3.4.4处理接听电话、收发电报事宜。

3.4.5正确使用和管理介绍信。

3.4.6完成“三密”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清退工作。

3.4.7秘诀书学基础知识。

3.4.8本公司文件制发的程序和方法。

3.4.9本公司文件的种类、发布形式、适用范围及标印格式。

3.5任职资格。

3.5.1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工作经历。具有大专3年(本科2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篇3:300MW火力发电厂财务管理财务部主任岗位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财务部主任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主任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在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财务部的全面工作,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实施组织、调整、协调、监督、考核等管理职能,制止一切非法开支,保证公司各项资金合理使用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1.2负责管理公司资金、成本、利润等经济指标,组织落实公司内部定额流动资金和利润指标。

2.1.3组织编制并实施财务预算,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和定期考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消耗,节约开支。

2.1.4向上级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会计法要求如实报告各项财务状况、预算的执行及经营成果情况,审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2.1.5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成本分析,提出增产节能、增收节支实施方案。

2.1.6审核生产运行维护、技措、安措、大修、更换改造,燃料、物资供应等经济合同及劳动工资发放情况,并对上述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和考核。

2.1.7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8组织制定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1.9制订财务管理战略目标,指导编制公司中长期财务发展规划。

2.1.10筹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资金,并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1.11主持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达标、升级工作。

2.1.12为适应发展公司联合和组建企业集团的需要,进行财务经营管理可行性研究,并提出组建方案。

2.1.13主持研究财务会计管理新理论的应用,开拓财务会计新领域。

2.1.14合理调节,使用及管理公司外汇。

2.1.15审定国有资产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

2.1.16对公司关于财务会计管理的重大改划和国家关于财务会计的重大革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计,并写出研究报告。

2.1.17对本部人员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推行现代化管理。

2.2工作关系

2.2.1在总经理或分管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和可行性建议。

2.2.2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2.2.3在分管范围内,指挥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2.2.4搞好部门内部各岗位及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上岗标准

3.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知识

3.2.1掌握经济学、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2.2掌握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目标、内容及近期工作重点和发展趋势。

3.2.3掌握外汇调剂和外汇货款的主要内容、使用范围和货款条件。

3.2.4掌握引进国外技术、技术装备和国内配套货款的有关规定。

3.2.5掌握公司筹措施资金可行性方案的选择及决策方法。

3.2.6掌握利用外资、合资、联营、集资等方面的理论及政策规定。

3.2.7掌握会计行为规范和理论依据。

3.2.8掌握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发展的演变过程、经验教训及今后发展趋势。

3.2.9掌握国内外大型公司的经营管理思想、经营方针的发展趋势。

3.3政策法规知识

3.3.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技能要求

3.4.1具有主持研究财务会计管理新理论的应用,开拓财务会计新领域处理财务方面疑难问题的能力。

3.4.2具有审定国有资产评估方案的能力。

3.4.3具有对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重大改革和国家对财务会计的重大革新进行理论探计的能力。

3.4.4具有审定公司集团财务计划、评估开发投资方案的能力。

3.5任职资格。

3.5.1文化程度。具有财经专业或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工作经历。具有大专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篇4: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

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

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

(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别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所谓“重点防火区域”是指在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问题的重要区域,划分的原则是将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者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存在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出现故障可能导致一定范围不利连锁反应的重点区间、要害部位在平面设计中通过防火间距、分隔设施等加以限制、分隔,并分别考虑其独立的建筑与防火设计。主厂房是火力发电厂生产的核心,围绕主厂房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室外配电装置区内多为带油电气设备,其安全运行是火力发电厂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点火油罐一般贮存可燃油品,包括卸油、贮油、输油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火灾几率较大,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按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乙炔站、制氢站为甲类,制氧站为乙类,各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贮煤场常有自燃现象,尤其是褐煤,自燃现象较严重,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消防水泵房是全厂的消防中枢,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火力发电厂的材料库及棚库是贮存物品的场所,同生产车间有所区别,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

重点防火区域划定之后,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厂区出入口、重要装置的布置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等总平面设计便可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顺利进行。

(二)耐火构造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和锅炉房),其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级,要求厂房的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随着我国电力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火电机组容量不断增大,火电厂厂房随之增高变大,过去惯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很难适应;同时,为了缩短电厂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火力发电厂厂房采用钢结构的逐渐增多。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需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以达到防火要求。建筑构件允许采用难燃烧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必须独立建造,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的不燃烧体。根据防火分区划分合理设置防火墙,在防火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则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门窗。?

(三)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三个车间划分。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每个车间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地下室可能有一定困难,两个出口可有一个通至相邻车间。主厂房集中控制室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当建筑面积小于60㎡时可设1个)。疏散距离决定疏散所需时间,为了满足允许疏散时间的要求,要分别计算出由人员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允许的最大距离。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往往不易通至胶带层,因此要求有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为安全起见,要求两个安全出口通至地面。运煤系统中地下构筑物有一端与地道相通,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在尽端设一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

(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

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墙面、顶棚装修使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使用Bl级材料。其他建筑物如资料档案室,图书室,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等的墙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采用A级,地面采用Bl级材料。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与部件以及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管件及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及其附件应采用A级材料,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或Bl级材料。所有的防火构件与材料如消防设施、防火门窗、防火涂料等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满足相关防火技术指标要求。

(五)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备各自性能、适用范围合理选择产品类型,并分别说明其火灾危险性及其防火要求。蓄电池室、供氢站、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汽车库及运煤(煤粉)系统建(构)筑物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氢冷发电机的排气必须接至室外;配电装置室、油断路器室应设置事故排风机;变压器室通风系统应与其他通风系统分开,变压器室之间的通风系统不应合并;蓄电池室送风设备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风机室内。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在穿越重要房间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时应设置防火阀。蓄电池室、油系统、联氨间、制氢间以及氢冷式发电机组汽机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采用防爆型。

(六)防排烟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在进行平面设计时需合理划分防火、防烟分区,并根据建筑的规模、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采用防烟、排烟方式,合理选用排烟风机(用于排烟的风机主要有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两种,必要时选用耐高温的专用轴流风机)。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应设排烟设施,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可按房间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计算。防烟、排烟设备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排烟口、送(排)风机和活动式挡烟垂壁等的控制,同时对与防排烟有关的防火门、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等进行控制。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按照要求,合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之能准确报警,并与有关消防设备联动。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根据火力发电厂的特点,一般200MW机组及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火灾报警区域的设置是:每台机组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网络控制楼、微波楼和通信楼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运煤系统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水型;点火油罐区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爆型。火力发电厂的特点是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和热、湿等,因此在选择火灾控测器时,务必注意这些特点,以免在火灾发生时探测器拒报或平时误报。消防报警的音响应有别于所在处的其他音响。事故广播通过语音广播向火灾及临近场所发出信号,引导建筑内人员迅速撤离火灾危险区域,应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当火灾确认后,应能够将生产广播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

大型火力发电厂的主厂房建筑面积、高度和体积都很庞大,受工艺布置和生产运行要求的限制,难于形成较小的防火分区,各种管廊、桥架、通道纵横交错,难以分隔,一旦失火容易扩散蔓延。因此,除建设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设置消火栓并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外,还需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设施设置固定灭火系统。目前,对于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其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和设施以及对发电至关重要的场所通常所采用的灭火系统型式如下:

1.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系统

适用于汽轮机油箱、电液装置(抗燃油除外)、氢密封油装置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抗燃油除外)、汽机贮油箱(主厂房内)、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本体内消防,由其制造厂提供)、电缆夹层、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封闭式运煤栈桥或运煤隧道(燃用褐煤或易自燃高挥发分煤种)、煤仓间带式输送机层、柴油发电机室及油箱。水喷雾灭火系统在设计中应考虑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管道、阀门、喷头锈蚀和寒冷地区的冰冻以及杂质进入水统等均会影响系统的有效性。

2.气体灭火系统

集中控制楼内的单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继电器室、DCS工程师站房或计算机房、原煤仓、煤粉仓(无烟煤除外)(惰化),宜采用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宜设100%备用。

3.泡沫灭火系统

点火油罐区宜采用低倍数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单罐容量大于2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小于200m3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九)消防供电系统设计要求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微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中央消防控制盘、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水系统的核心,其动力必须得到保证,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Ⅱ类负荷供电。上级电源某段母线发生故障时,为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仍能保持一路电源供电,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它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用电设备配线是在火灾发生期间使用的,设计与敷设必须安全可靠,宜采用耐火配线或耐热配线。当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

火灾时为防止损失扩大,并为扑救火灾创造安全条件,常常需要立即切断电源。为了满足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和坚持工作的需要,应合理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如果未设置应急照明,或者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在夜间发生火灾时由于能见度低,加上大量烟气充塞,很容易引起混乱,造成次生灾害。因此,应急照明供电应绝对安全可靠。

人员疏散的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1.0l*。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由于有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因此发生交流厂用电停电事故时,除有蓄电池组对照明负荷供电外,还有条件利用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为了尽量减少事故照明回路对直流系统的影响,保证大机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等回路安全可靠的运行,对200MW及以上机级的应急照明,根据生产场所的重要性和供电的经济合理性,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因蓄电池组一般都设置在主厂房或网控楼内,远离主厂房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若由主厂房的蓄电池组供电,不仅供电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增加了电缆费用,同时也增加了直流系统的故障几率。因此,远离主厂房生产车间的应急照明设计推荐采用带有备用电源的应急照明方式。

篇5: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

在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基础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

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

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规范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发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

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安全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

(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别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所谓“重点防火区域”是指在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问题的重要区域,划分的原则是将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者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存在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出现故障可能导致一定范围不利连锁反应的重点区间、要害部位在平面设计中通过防火间距、分隔设施等加以限制、分隔,并分别考虑其独立的建筑与防火设计。主厂房是火力发电厂生产的核心,围绕主厂房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室外配电装置区内多为带油电气设备,其安全运行是火力发电厂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点火油罐一般贮存可燃油品,包括卸油、贮油、输油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火灾几率较大,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按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乙炔站、制氢站为甲类,制氧站为乙类,各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贮煤场常有自燃现象,尤其是褐煤,自燃现象较严重,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消防水泵房是全厂的消防中枢,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火力发电厂的材料库及棚库是贮存物品的场所,同生产车间有所区别,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

重点防火区域划定之后,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厂区出入口、重要装置的布置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等总平面设计便可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顺利进行。

(二)耐火构造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和锅炉房),其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级,要求厂房的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随着我国电力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火电机组容量不断增大,火电厂厂房随之增高变大,过去惯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很难适应;同时,为了缩短电厂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火力发电厂厂房采用钢结构的逐渐增多。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需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以达到防火要求。建筑构件允许采用难燃烧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必须独立建造,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的不燃烧体。根据防火分区划分合理设置防火墙,在防火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则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门窗。

(三)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三个车间划分。为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每个车间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地下室可能有一定困难,两个出口可有一个通至相邻车间。主厂房集中控制室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当建筑面积小于60㎡时可设1个)。疏散距离决定疏散所需时间,为了满足允许疏散时间的要求,要分别计算出由人员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允许的最大距离。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往往不易通至胶带层,因此要求有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为安全起见,要求两个安全出口通至地面。运煤系统中地下构筑物有一端与地道相通,为保证人员安全疏散,要求在尽端设一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

(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

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墙面、顶棚装修使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使用Bl级材料。其他建筑物如资料档案室,图书室,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等的墙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采用A级,地面采用Bl级材料。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与部件以及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管件及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及其附件应采用A级材料,保温材料应采用A级材料或Bl级材料。所有的防火构件与材料如消防设施、防火门窗、防火涂料等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满足相关防火技术指标要求。

(五)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设备各自性能、适用范围合理选择产品类型,并分别说明其火灾危险性及其防火要求。蓄电池室、供氢站、供(卸)油泵房、油处理室、汽车库及运煤(煤粉)系统建(构)筑物严禁采用明火取暖。氢冷发电机的排气必须接至室外;配电装置室、油断路器室应设置事故排风机;变压器室通风系统应与其他通风系统分开,变压器室之间的通风系统不应合并;蓄电池室送风设备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风机室内。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道,在穿越重要房间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时应设置防火阀。蓄电池室、油系统、联氨间、制氢间以及氢冷式发电机组汽机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采用防爆型。

(六)防排烟系统防火设计要求

火力发电厂在进行平面设计时需合理划分防火、防烟分区,并根据建筑的规模、使用功能等因素,合理采用防烟、排烟方式,合理选用排烟风机(用于排烟的风机主要有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两种,必要时选用耐高温的专用轴流风机)。计算机室、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应设排烟设施,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可按房间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6次计算。防烟、排烟设备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排烟口、送(排)风机和活动式挡烟垂壁等的控制,同时对与防排烟有关的防火门、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等进行控制。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按照要求,合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之能准确报警,并与有关消防设备联动。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根据火力发电厂的特点,一般200MW机组及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火灾报警区域的设置是:每台机组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网络控制楼、微波楼和通信楼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运煤系统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水型;点火油罐区为一个火灾报警区域,且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应为防爆型。火力发电厂的特点是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和热、湿等,因此在选择火灾控测器时,务必注意这些特点,以免在火灾发生时探测器拒报或平时误报。消防报警的音响应有别于所在处的其他音响。事故广播通过语音广播向火灾及临近场所发出信号,引导建筑内人员迅速撤离火灾危险区域,应按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当火灾确认后,应能够将生产广播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八)灭火系统设计要求

大型火力发电厂的主厂房建筑面积、高度和体积都很庞大,受工艺布置和生产运行要求的限制,难于形成较小的防火分区,各种管廊、桥架、通道纵横交错,难以分隔,一旦失火容易扩散蔓延。因此,除建设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设置消火栓并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外,还需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设施设置固定灭火系统。目前,对于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其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和设施以及对发电至关重要的场所通常所采用的灭火系统型式如下:

1.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系统

适用于汽轮机油箱、电液装置(抗燃油除外)、氢密封油装置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抗燃油除外)、汽机贮油箱(主厂房内)、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本体内消防,由其制造厂提供)、电缆夹层、主变压器、启动/备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封闭式运煤栈桥或运煤隧道(燃用褐煤或易自燃高挥发分煤种)、煤仓间带式输送机层、柴油发电机室及油箱。水喷雾灭火系统在设计中应考虑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管道、阀门、喷头锈蚀和寒冷地区的冰冻以及杂质进入水统等均会影响系统的有效性。

2.气体灭火系统

集中控制楼内的单元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气继电器室、DCS工程师站房或计算机房、原煤仓、煤粉仓(无烟煤除外)(惰化),宜采用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宜设100%备用。

3.泡沫灭火系统

点火油罐区宜采用低倍数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中,单罐容量大于200m?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小于200m?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九)消防供电系统设计要求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内有微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中央消防控制盘、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都布置在单元控制室内,可与热工控制装置联合供电。消防水泵是全厂消防水系统的核心,其动力必须得到保证,单机容量为25MW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Ⅰ类负荷供电,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应按Ⅱ类负荷供电。上级电源某段母线发生故障时,为保证消防用电设备仍能保持一路电源供电,当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它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消防用电设备配线是在火灾发生期间使用的,设计与敷设必须安全可靠,宜采用耐火配线或耐热配线。当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

火灾时为防止损失扩大,并为扑救火灾创造安全条件,常常需要立即切断电源。为了满足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和坚持工作的需要,应合理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如果未设置应急照明,或者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在夜间发生火灾时由于能见度低,加上大量烟气充塞,很容易引起混乱,造成次生灾害。因此,应急照明供电应绝对安全可靠。

人员疏散的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1.0l*。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由于有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因此发生交流厂用电停电事故时,除有蓄电池组对照明负荷供电外,还有条件利用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为了尽量减少事故照明回路对直流系统的影响,保证大机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等回路安全可靠的运行,对200MW及以上机级的应急照明,根据生产场所的重要性和供电的经济合理性,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因蓄电池组一般都设置在主厂房或网控楼内,远离主厂房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若由主厂房的蓄电池组供电,不仅供电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增加了电缆费用,同时也增加了直流系统的故障几率。因此,远离主厂房生产车间的应急照明设计推荐采用带有备用电源的应急照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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