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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勘察设计工作应达到规定深度,符合国家和建设部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能够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文件,防止因勘察工作错误或设计不合理发生安全事故。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系统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提出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并纳入设计文件;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实完善,准确无误,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据勘察成果向局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营业线施工情况,提出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提出营业线在施工期间保证安全运营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项。

(七)建设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关要求。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篇2: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规定

(一)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依法取得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项目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等。

(四)对纳入合同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五)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七)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八)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九)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应接受建设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十一)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二)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十三)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五)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十六)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十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十九)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还应具有安全鉴定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二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二十一)施工单位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二十二)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二十三)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二十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十五)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十六)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如涉及到爆破、特种设备使用、危险化学品使用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颁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装班长

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装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生产任务;

6、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应先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7、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切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8、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车司机和现场叉车司机,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施工;

9、凡在有易爆、易燃物质的地点施工时,应按专门的防护规定进行操作;

10、在有毒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或粉尘的场所工作时,应编制专门的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11、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包队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钢筋工班长

1、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2、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6、严禁违章作业;

7、高空作业时,严禁乱抛杂物;

8、钢筋搬运、加工和绑扎过程中发生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向有关组织汇报;

9、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加工,绑扎钢筋时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10、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生产;

11、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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