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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架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裙子、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一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便用。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漏电保护器,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三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

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四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

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五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一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上下传递物体

第四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第五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在底脚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

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装物上下。

三、安全生产五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机械电气设备。

四、六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

五、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六、防止触电伤害的八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7、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8、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七、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

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一)、洞口临边防护:

1、电梯井门口安装固定栅门或护栏并有明显标志

2、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装临时护栏

(2)?梯段每边设临时防护栏杆

(3)?杆件应涂刷色标。

(二)、现场安全用电:

1、现场分配电箱:

(1)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木制电箱。拆卸作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禁止使用

(2)电源线进箱的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端子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零保护。

(3)电箱内分路凡采用空气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设单独分断开关。

(4)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孔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眼插头。

(5)凡移动开关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接地),内设一机一闸一漏。

(6)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2、用电线路:

(1)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胶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在通道或道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2)手持移动电动工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距开关箱不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3)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4)现场临时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3、接地、接零装置:

(1)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少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距离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接地(接零)线用绝缘铜芯线,严禁使用铝导线作接地(接零)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电气连接。

(3)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4、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

开关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漏电动作电流30mA/o.1S,潮湿作业15mA/0.1S(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手电刨、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套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

5、电焊机:

(1)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焊机触电保护器)并装设随机开关。

(2)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罩,一、二次线使用线鼻子二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0米。

(三)、乙炔瓶、氧气瓶:

(1)压力表应保持灵敏准确。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

(2)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10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放置,不准放在高压线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乙炔皮管为“黑色”、氧气皮管为“红色”,皮管头子用轧箍扎牢。

(四)、木工机械:

(1)必须有可靠灵活的安全防护装置,圆盘锯设有防护罩露传动部位,均须有防护罩。

(2)木工房内必须有消防器材和禁烟(火)标志。

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救助站制度

篇2: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施工安全规定

为加强生产、施工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证生产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技改扩建现场施工、安装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范围

1、指设备、管道安装工、钳工、机修工、焊工、电工、仪表工、油漆工、建筑工及其它外用工种进入生产现场、技改扩建现场作业。包括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临时停车抢修期间、停车安装、施工期间、大修停车期间以及大修后再开车期间进入生产现场施工。

第二条、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1、凡进入车间现场作业时,必须与该车间或生产部联系,获得许可。

2、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车间作业时,必须每天、每项办理相应的工作票(证),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由作业地点所在区域的管理人员或班长或生产部进行审批。

3、各车间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在审批工作票时,必须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必须将要进行的作业内容,并对要害部位的安全落实专人监护。

4、生产作业现场需动火、登高或进入容器作业,需要办理相关的工作票时,由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与安全环保部联系办理工作票,经过审批后方可作业。

5、各岗位人员、班组长、管理人员应负责本区域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在巡回检查时,除检查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外,还应检查本区域内是否有现场施工,其施工范围是否取得同意,工作票办理审批情况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车间岗位区域若出现现场施工而又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而岗位人员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又未制止,属岗位人员、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失职。

第三条、现场施工人员在生产现场内的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车间的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和戴围巾、头巾进行工作。

2、施工人员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在设备管道、配件上搭设跳板,若有机器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有可能被碰撞时,应事先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被损坏。特殊情况应采取足够的措施,生产车间要有人监护,在工作中不要乱动各种阀门。

4、施工人员进行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同时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

5、施工人员所有物料应堆放在指定地点,使用工器具不要随意乱放,各种物料应捆扎牢固,不得投扔。在行人经过的地方工作时,附近应设临时挡物,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监护。

6、在容器内或防火区域内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应采取通风措施和防爆措施,不准穿铁钉鞋进入工作场所。

7、在施工现场要防止泄漏中毒,采取通风或卫生浓度分析,对常压敞口易燃料储槽除锈工作应按动火要求办理手续。

8、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票由作业者或作业负责人随身携带,以便接受检查。

9、在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装物下方不准站人。

10、各种电动(焊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装置方能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1、施工作业人员作业结束后,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作业场所揭开的沟盖板,跳板等应恢复原位,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12、施工作业完后,应到相应车间办理完工签字手续。

第四条、施工、安装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作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危险品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明火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第五条、安装、施工现场动火“十不烧”须知

?1、焊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是否有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第六条、安装、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十不吊”须知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第七条、安装、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十不登”须知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厚底皮鞋并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8、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栏不登高;

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六条、现场安装、施工“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3、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酒后不准上班;

?5、吊蓝、吊物下面不准行人、站人;

?6、井字架、吊蓝及吊钩不准带人上下;

?7、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8、非持证机操工不准操作机械;

?9、各类操作人员在作业中不准离岗窜位;

?10、起重设备未经检查合格和试吊不准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现场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起重设备必须有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3、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零或接地;

?5、现场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高空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9、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井架口等必须用栏杆、盖板加以防护;

?10、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等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铁线网等围设栅栏,场内危险地区挂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第八条、“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1、施工现场凡结构留孔尺寸20厘米(包括20厘米)及其以上及桩孔、坑槽深度在1.5米以上的为洞口。洞口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楼梯口的安全防护

(1)凡半成品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琴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路边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厘米和90厘米;

(3)施工中的顶层楼梯平台不通行时,应封闭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第九条、现场安装、施工临时用电须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施工用电应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或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

4、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5、架设、移动临时用电箱和线路时必须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派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6、具体要求参照《临时用电安全规定》执行。

第十条、现场安装、施工搭设脚手架及模板支撑

1、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

2、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4、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5、脚手板满铺,且材质好;

6、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7、钢管必须油漆;

8、通道畅通;

9、卸料平台搭设牢固。

第十一条、现场防腐除锈安全须知

1、防腐除锈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作业。

2、防腐除锈作业场所,禁止吸烟、明火,禁止生火炉采暖,宜用蒸汽热水、热风等集中采暖。

3、防腐除锈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维修。

4、沾有油漆的布、手套、工作服、油漆桶、刷必须保管好,严禁乱扔乱放,油漆和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隔热、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作业现场禁止堆放、混放油漆和溶剂。

5、在除锈或动焊时半径在5米内严禁刷油漆。在生产区、装置区内除锈作业时必须到我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动火证。

6、防腐除锈作业完后现场要每日保持工完料清,严防留下火险隐患。

篇3: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

2、架子工、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起重司机(指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方可独立操作。

3、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临街及下方人行道与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架子或操作平台要有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安全网。施工的通行道、脚手架、工作台、梯子、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进出口、升降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阳台外侧边、框架楼层周边、层面临边、楼梯和走道两侧边、吊台两侧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标志,夜间临人行道的坑洞应有红灯示警。

5、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异常,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机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接触机械、电气设备。

7、从事高空及特种候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宜该项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老弱病残劳务工。

8、操作时衣着要灵便、扣紧,思想集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域站立、通行。进出施工现场要走安全通道。

9、高处作业所有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通级以上、大雨、雾、雪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与起重作业。

11、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梯档间距不超过40cm,单梯斜度75°±5°为宜。

12、现场取暖用火必须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13、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生产。

14、严禁紧靠围墙堆放建筑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和挖出的余土等。

1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和不交待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指令。

1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7、起重物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

篇4:施工现场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应进行围挡,围挡材料宜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金属定型材料,不宜使用砌筑砖体或易损、易燃等材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施工标志牌应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

3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作业前,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面、详实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或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应进行适时监测。

4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防护棚应采用杉杆防护架,变压器处搭设防护棚,变压器上的高压线应采用悬臂结构加钢丝绳拉索;围墙边的高压线应采用双排架搭设。防护架、防护棚搭设应保持距高压线1m以上距离。防护架、防护棚距施工现场一侧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旗、间距6m,用36v低压线送电。防护架下必须设置灭火器。

5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6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的具体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篇5:施工现场综合安全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求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来自:)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溶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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