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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在运行中监护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2.对规定的监测点巡回检杏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保持机身油池内和注油器中的润滑油位在规定的范围内

4.中间冷却器冷凝出的油水应每二小时排放一次,储气罐每班排放一次。如空气中的湿度较大,应增加排放次数

5.应随时注意和检查各压力表和温度表的读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6.检查注油器注油是否正常,检查润滑油向各个注油点的给送情况,如注油不正常,则应停止空压机运行并排除

7.为了提供良好的润滑,采用符合标准的油品,禁止使用劣质机油

8.经常注意中间冷却器,储气罐上的安全阀状态是否完好可靠

9.经常注意排气阀和吸气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并定期清洗

10.定期清洗或更换各过滤器机芯,定期更换润滑油

11.停车后切断电源,关闭冷却水阀

篇2:机车调车作业安全措施

?在工厂里,把材料、成品、零件、部件、产品按生产路线、工艺流程进行库房与车间、车间与车间、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运输都称为厂内运输。厂内运输主要工具是:厂内机车调车。厂内机车调车作业事故,大都是由于机车车辆脱轨、违章沼放车辆或线路两旁的障碍物碰挂调车人员所致。近年来由于厂内机动车辆运输愈加繁忙,平交道口撞车事故日益增多,不容忽视。通过一些事故实例可以看出危险性最大的是在厂内铁路线上违章溜放车辆,一旦失控,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坏,使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机车车辆脱轨是由于线路维护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而线路两旁障碍物在厂内运输作业中也是必须引起注意的一大事故隐患。由于在机车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受害的多是调车员和连结员,所以,对调车员、连结员的作业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调车员、连结员的基本要求

1.为了保障调车员、连结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调车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听力、视力正常,精力充沛,动作敏捷,判断力强,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技术合格证的人员扭任。

2.调车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禁忌症(如色盲、夜盲、高血压、心脏病、癫搞等)则应调离工作。

3.要求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厂线路情况,如坡道、弯道、半径、岔线、道口、线路有效长度等。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作业过程中要精神集中,经常注意行车范围的动向,特别是车辆前进方向的情况,加强了望,认真呼唤应答,确认信号方可进行工作。

4.在调车作业中必须把服装系紧,扎紧裤简,扣紧纽扣,以免被车辆或其他突出物钩挂。戴防寒帽时需露出耳孔,以免影响听觉。

5.单位领导每年组织调车作业人员学习一次,讲解安全运行作业知识,并进行考试,将考试成绩调入合格证的栏目内。

(二)机车调车作业的信号和标志

1.工厂应在调车作业线上如厂区弯道、平交道口、坡道、机车清炉、放水等处所,设置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的各种明显的安全标志。

2.调车信号是对调车工作人员指示调车工作的命令,正确地执行信号规定,才可以准确地组织车辆运行。因此,要求调车工作人员应熟记有关信号显示的规定,并能熟练地显示手信号,做到信号显示正确、及时、明了,严肃认真。

3.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红色表示停车;黄色表示注意和减速运行,绿色表示按规定速度运行。

4.在厂内调车作业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各项:

(1)停车信号:视觉信号应特别注意以下各

昼问——展开红色的信号旗;

夜间—一手信号灯的红色:汀光。

(2)减速信号:

昼间——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下压数次。

(3)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方向而来的信号:

昼间——展开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在下部左右摇动。

(4)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左右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下压数次后,再左右小动.

(5)指挥机车向信号显示人的反方向而去的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

夜间——绿色灯光的手信号灯上下摇动。

不使用手信号旗或红、绿手信号灯而中转信号时,昼间甩手臂,夜间用光亮的手信号灯依次中转。

5.听觉信号:听觉信号有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声音和机车、轨道车的鸣笛。

(三)厂内调车作业的主要限制

1.车速限制:

(1)机车牵引车辆进行调车时,车速不得超过l5公里/小时。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超过5公里/时:

a.风、雨、雷、雾或夜间视线条件不良时。

b.经过道岔、道口、半径小于150米的曲线、厂房转角或进出厂房时。

c.推进运行,顶车10辆以上时。

(3)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超过3公里/时:

a.与被连挂的车辆相距30米时。

b.将车辆推上轨道衡时。

c.调运无钩车时。

d.调运机车或煤水车时。

2.挂车限制:

(1)调运谋水车时,如煤水车中间牵引杆相向时可挂两辆;如中间牵引秆向机车时,只准挂一辆。

(2)调运货车不准超过11辆,客车不准超过6辆,机车不准超过3台。

(3)调运无钩车辆或假台车时,一次不准超过3辆,并须使用专门的工具。禁止用木头放于机车与车辆之间作为顶杆,以防挤伤调车人员。

(4)调运机车、客车时,禁止用无中心盘的小型二轴车连挂。

3.遇有下列情况时,禁止调车作业:

(1)厂内铁路两侧1.5米以内堆放有物品或有障碍物时。

(2)自各车无钩销、抓手、脚蹬或定行部份不合格者。

(3)被调运的车辆上装载物品不牢,例或掉于车下时。

(4)末关闭车门的车辆。在运行中可能翻

4.在厂区范围内调车作业时,禁止溜放车辆。

5.禁止用轨道起重机进行调车作业。

(四)厂内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1.驾驶员必须有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

2.厂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得超过10kn/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得超过5km/h,不得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2m以内行驶。

3.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公安部、交通部的规定。对于较大和易滚动的货物,应用绳索栓牢,对于超出车厢的货物应备有托架。

4.装载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必须经过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

5.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的规定。

6.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2m。装卸货物的同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不准将货物经过驾驶室的上方装卸。

7.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得小于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8.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9.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篇3:常用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常用机械的主要危险部位

(1)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皮带和皮带轮、链条和链轮、齿条和齿轮等。

(2)旋转的轴,包括连接器、心轴、卡盘、丝杠、圆形心轴和杆等。

(3)旋转的凸块和孔处。含有凸块或空洞的旋转部件是很危险的,如风扇叶、凸轮、飞轮等。

(4)对向旋转部件的咬合处,如齿轮、轧钢机、混合辊等。

(5)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如辐条手轮或飞轮和机床床身、旋转搅拌机和无防护开口外壳搅拌装置等。

(6)接近类型,如锻锤的锤体、动力压力机的滑枕等。

(7)通过类型,如金属刨床的工作台及其床身、剪切机的刀刃等。

(8)单向滑动,如带锯边缘的齿、砂带磨光机的研磨颗粒、凸式运动带等。

(9)旋转部件与滑动之间的危险,如某些平板印刷机面上的机构、纺织机床等。

2.机械安全措施类别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一般可分为直接、间接和指导性三类。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设计机器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机械设备上采用和安装各种安全有效的防护装置,消除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3)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是制定机器安装、使用、维修的安全规定及设置标志,以提示或指导操作程序,从而保证安全作业。

3.常用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要求

1)传动装置的防护

机床上常见的传动机构有:齿轮啮合机构、皮带传动机构、联轴器的等。这些机构高速旋转着,人体某一部位有可能被带进去而造成不幸事故,因而有必要把传动机构危险部位加以防护,以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1)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无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与设备运转连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安全防护罩、屏、栏材料,及其至运转部件的距离,应符合GB8196,GB8197的规定。

(4)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5)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对有惯性运动的设备,紧急停车开关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连锁,以保证迅速终止运行。

(6)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红色。

(7)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且不发生危险。

(8)设备由紧急停车开关停止运动后,必须按启动顺序从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篇4:机械设备操作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篇5: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装拆基本要求

1资质:装拆企业应当具备与所装拆起重机械相匹配的资质条件;

2安全许可证:装拆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三类人员:装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合同/协议:装拆工程应签订书面合同/安全协议;

5专项方案:有经过总承包/监理单位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

6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7硬件达标:起重机械部件应保持完好,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二安装

1安装前:

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有关资料,

------组织交底,

------做好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审查安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书;

监理/相关施工单位------按合同/施工方案规定对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记录。

2安装(加节、拆卸)作业过程中:

现场监督------1相关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人员。

3安装完毕后:

安装企业:-----自检(对安装质量/机构运行情况/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填写自检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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