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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目的

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0%)、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四)公司发[2003]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考核办法》

四、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考核;负责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的竣工验收。

(二)经管中心是(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改造性大修、环保、市政以及计划外(大、中、维修项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三)装备处是大、中维修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计划内大、中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四)技改部是(集团)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受(集团)公司委托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和施工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准备工作

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⒊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现场“三违”行为,应加以制止和劝阻。

⒋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

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⒌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各

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施工要求贯彻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认定,

方可承揽(集团)公司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及相关内容。

⒉项目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并到安环处备案。

⒊施工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到安环处备案。

⒋生产区域投资项目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

业。

⒌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针对工程施工方法、现场实际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凡没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准开工。

⒍施工现场如遇与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由施工单位草拟安全措施,经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⒈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开工前三通(水通、电通、路通)一平(场地平整)的规定,保证供电、供水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施工道路畅通。

⒉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和防护服装。

⒊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确定边坡度或采用支撑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机具,大宗材料、构件、工房等应按施工总平面的设计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险品要妥善保管;现场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设备包装拆下后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

⒍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临边(阳台、楼板、层面、基坑、挑平台、雨篷、水塔马道两侧)应设有

效防护或盖板;竖向洞口采用钢制工具式栅栏开启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标准。

⒎变配电源危险处应设置不低于2000mm的隔离栅栏;电闸箱、砼搅拌机、卷扬机、钢木作业区等应按规定搭设防雨棚。

⒏施工现场所装设的各种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电杆、临时墙体、轨道或机具上;并按规定设置地锚固定,各种缆风绳不得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下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

⒐垂直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隔离层并严格控制作业层荷

载;高层施工作业,应有严格防止物件坠落的安全设施。

⒑对需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⒒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应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⒓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⒔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⒕脚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质脚手架应按规定使用剥皮杉木杆,立杆稍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80mm;禁止使用杨、柳、椴、油松等料;钢制脚手架应使用直径48--51mm,壁厚3-3.5钢管,弯曲、压扁,

有裂缝的不得使用,严禁钢、木混用。

⑵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平整场地夯实基础,排好立杆间距,与墙连接点和结构固定部分应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大横杆间距不能小于1.2米)脚手架作业层应铺满架板,并且要铺平、铺严、铺实、两端要固定,不得有探头板,外侧应有安全网防护。

⑷脚手架应以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脚手架在使用中严禁超载,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过2700N/m2,装修架不得超过2000N/m2,并应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稳定性,严禁乱拆乱改。

⑹脚手架拆除时,应由原搭设架子的本工种人员进行,坚持“谁搭设、谁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乱抛掷。

⑺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逐次向下传递或用绳、升降机送下,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⒖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⑴工程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电源;施工单位应按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⑵电工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及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变配电箱、开关箱、高压线路区等均应按电业管理规定挂置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⑷施工现场用电原则上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由于条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统(即电气设备外壳直接与大地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⑸所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严禁串联;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⑹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

引出线应穿管设防水弯头。

⑺移动式电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并装有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⑻实行“一机一闸”制,逐步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严禁一机多闸。

⑼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在潮湿、狭小、低矮、杂乱、设备内部和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等易导电场所施工作业,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⒗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装作业和吊装指挥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各种起重吊装设备(含龙门架)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变幅限位、起重警报器、吊钩保险、卷扬保险、上料口的防护等,龙门架、井字架的使用应按JGJ88--92规范标准进行。严禁吊运的装置上载人及吊挂通有能源的电力、动力管线。

⑶各种设备、构件吊装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进行,无规定吊点,应按方案进行试吊,无问题后再行起吊。起重吊装的全过程严格执行

起重吊运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⑷较大构件吊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⑸吊装设备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确定指挥人员。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监护,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⒘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⑵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⑶对准备投入运行的各种大修、改装革新机具,必须应事先经调试运转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种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运转台(座)的稳固装置、限位、保险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⑸电动机具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正式运转的各种机械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⑹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站在转动部位旋转离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机械作业“三不准”(作业时,操作者不得戴围巾或手套;不得伸手或伸头查看转动部位;不得擅自离岗)。

⑺各种机械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⑻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机组负责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电、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⑵厂房、办公室、工房、民工住地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⑶厂房、办公室、工房、汽车房、机械车间等重点要害部位,配漆、刷(喷)漆、衬胶等易燃挥发性气体作业现场,要视情况在划定适当范围内严禁烟火。

⑷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日常巡检、监督工作。

⑸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和用电褥子取暖。

⑹新进厂(现场)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应有技术资料,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⑺对使用的锅炉,每年应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⑻司炉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遇有锅

炉超压、缺水、漏水、仪表失灵、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防止意外。

⑼对运行的锅炉,设备部门应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及运行记录。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旧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爆破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向持证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⑾施工单位应加强雷管、炸药、导火索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⑿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格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受压容器。使用时应检查其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⒀搬运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安放在安全距离之外,禁止空砸、爆晒、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装设备、龙门架、井字架、烟囱、水塔、铁塔等应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⒂电气线路应按电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业,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⒄所有外脚手架、作业平台、梯子、屋面、钢结构架、管道应定期检查,雪后应及时清扫。坡道、马路应有防滑措施(钉防滑条、撒炉渣、锯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应常检查维护,一旦发生冻胀、裂水管及水龙头现象,应及时修复。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专人看火,炉盖应盖严、烟道要畅通、设置防风罩、留有通气孔、防止煤气中毒发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动生产单位原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时,应经有关部门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1)在阴沟内防腐作业区或煤气生产作业区作业,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测定。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按规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业。带气作业时,应随时注意风向变化,施工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亚硝酸钠等防冻剂,施工单位建立保管、发放、领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对外用工的管理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⒉施工单位在使用本单位以外的临时雇工(民工)之前,应与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围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⒊施工单位的外用工应经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外用工冒名顶替,严禁施工单位私招乱用。

(六)安全检查

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⒉检查内容和标准应按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⒊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坚持以班组、工号、工地、本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检查人员应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⒋各级安全专(兼)人员有安全检查监督权,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违章和隐患有停工权。

⒌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和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暂无条件解决的应制定临时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

不及时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⒈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

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⒍主要伤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体打击

①立体交叉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②严格落实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设的保护棚应可靠、牢固。

③高处各层平台应严密,梯子牢固,栏杆下部应设踢脚板。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切割下来的碎块等应有防坠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场地清,以防落物伤人。

⑤吊运设备或物件须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标准,吊前检查确认无误,棱角部应加垫。

⑵防高空坠落

①高空作业者应佩戴合格安全带。

②爬高或在高处作业应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绳。

③高处作业使用的踏板应绑扎牢固,不准设探头板,平台板沿及孔洞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

⑶防触电

①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完好,带电部分不准裸露,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按标准绞接并包扎。

③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有防雨设施、有接零接地保护。

④手持照明灯、在金属窗口内部、地下室、潮湿区域设置的临时照

明采用安全电压。

⑤工程指挥部指定产权单位应设停送电负责人,专人联系。停送

电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停电执行挂牌制度。

⑷防有害气体伤害

①)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线、阀门处应设明显标志。

②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区的明火作业,应先办理审批动火手续,经

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③在易中毒区域作业前,应检测作业环境有害气体的浓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⑸防起重伤害

①起重设备不能带隐患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②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信号要明显准确、标准。

③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⑹防车辆伤害

①不准沿铁路道轨外侧1.5米以内行走,停靠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横跨铁路应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

②施工区域内铁路线和道口应设专人监护。

③机车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提前减速鸣笛。

④汽车、汽车吊等设备需在道轨外1.5米以内作业,应由指挥部报请总调批准,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近邻线路应设专人监护。

(八)验收

⒈劳动安全、消防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⒉项目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应经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或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验收通过。

⒊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⒋项目通过验收后,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

(九)考核

⒈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或无相应资质开工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否

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1%。

⒉投资项目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到安环处备案,私自开工的,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否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

⒊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处以施工单位未培训人员每人100元的罚款,处以项目责任单位同等金额的罚款。

⒋项目责任单位未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未到安环处备案,处以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的罚款。

⒌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⑵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⑸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⑻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的;

⒍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⒎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⑴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⑷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⒏施工单位从事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安装活动应经有关部门同

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依据(集团)公司作业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监察办法》进行处罚。

⒐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篇2: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杜绝生产现场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司在建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GB26859-2011)和相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的要求。

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保障

一、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参加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三级安全网,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并报公司安监部和建设管理部备案,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队要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和安全目标责任书。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管理,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每天监理日志。

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进行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班前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查找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保施工人员理解、确认后,方可开工。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工器具进行清理检查,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配置是否齐全、安全合理,任何人员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必须在作业现场,工作票除了填写工作地段的停电措施外,还应针对现场勘察的结果,填写工作地段的危险性、复杂性、施工困难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即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现场工作许可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等)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和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并强化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确保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各环节安全要求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针对工程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工程量大的单项工程,必须编制“三措书”报监理、业主审查合格后执行。

二、对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地面辅助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取得特种行业作业许可证(即取得高压电工证或低压电工证)的电力施工人员、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地面辅助人员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抬杆、放线的农民工)。

1、施工现场专业工程人员的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我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2、施工现场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每组的临时工工作时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为切实抓好我司电力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件要求,在我司范围内的在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一律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一、缴纳范围和对象

(一)缴纳范围: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辖区内从事电力施工的企业、施工队;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严格参照执行。

(二)缴纳对象: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项目经理。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

?(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所接工程总造价1.5%-3%的费率标准,实行累进率计费方式缴纳。具体如下:

工程造价?费率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3%?

10万元-100万元?2.50%?

100万元-500万元?2%?

500万元以上?1.50%?

(二)劳务分包企业,按分包总额的4%缴纳。

三、缴纳方法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按上述标准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财务部开具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缴款人凭银行出具的缴款依据,到我司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开工许可,并将缴款依据复印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四、管理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事故发生的抢险救灾。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后初期所发生的各种抢险救灾及相关费用。

?2、用于违规、违章施工操作或者发生事故后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

?3、用于消除施工单位遗留安全隐患所需工程材料费用。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拒绝缴纳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项目管理部门不得签发开工许可令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否则将扣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考评分10分并予以责任人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章施工操作和等级事故的,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财务部、审计部门、安全监察部的监督。

第三章?现场安全施工奖惩细则

(一)施工单位责任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员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50%。

3、发生人员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施安全保证金10%。

4、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一般电网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10kv)35kV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30%安全保证金。

6、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50%安全保证金。

7、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8、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每次扣除2000元、未按要求召开施工作业班前会便盲目开工每次扣500元。

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次扣除1000元。

3、不配合安全检查,每起扣除5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次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未按照项目实施单位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次扣除2000元。

5、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500元。

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次扣除1000元。

7、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10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9、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

12、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2000元。

13、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每人次扣除2000元。

14、未签订分包安全协议提前开工,责令停工并扣除2000元。

?15、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2000元。

16、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

17、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每起扣除500元。

18、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每起扣除1000元。

19、夜间施工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而被投诉,每起扣除2000元。?

20、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21、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理单位,每起扣除2000元;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1000元。

22、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1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23、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2000元。

24、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措施,每项扣除500元。

?25、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每起扣除5000元。

?26、施工中可能影响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的安全时,未提出相应要求,每起扣除500-1000元。

(三)装置性违章

?27、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3000元。

?3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1000元。

?34、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1000元。

?35、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元。

?36、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500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元。

?38、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500元。

?39、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5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500元。

?40、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1000元。

41、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500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元。?

42、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1000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GIS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取通风措施,未监测有害气体,每起扣除1000元;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无可靠的接地,容器内、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1000元。

44、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45、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1000元。?

46、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2000元。

47、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1000元。

48、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2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2000元。

?(四)行为性违章

49、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作业,每起扣除500元。

50、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每起扣除1000元。

51、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每起扣除500元。

52、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每起扣除500元。

53、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每起扣除500元。

54、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每起扣除50%。

?55、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每起扣除500元。

?56、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50元。?

57、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每起扣除100元。

58、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500元。

59、违反“十不吊”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0、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起扣除200元。?

61、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500元。

62、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200元。?

其他

63、被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2000-5000元。

?64、对举报违章事件的个人,实行严格保密,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实,按处罚金额50%奖励举报人员。对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按查处金额的50%奖励查处违章事件的部门和个人。

?五、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处罚和通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向相关单位开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工程结算时,统一考核、处罚。

六、本办法适合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请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七、本办法由四川能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篇3: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二、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D10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9+000~K244+900,路线长5.9Km,D10合同段全线主要工程数量有:路基土石方约174.4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9338.3米,防护工程14961立方米,大桥346米/2座,中桥86米/1座,涵洞33道,通道15道,暗桥1道,合同总期14个月

三、安全目标: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安全目标。

四、雨季施工

1、雨期施工总要求

(1)确保信息畅通

搞好项目部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末来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部分;由于夏季施工暴风雨等恶劣天气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对破坏程度难以进行预测,需要加强对气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防范。

(2)防护的全面性

施工现场涉及面较广,包括各部分现场和临时设施的安全防护以及全部人员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要全面细致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为,不留有隐患,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科学组织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期施工的特点,将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搞好作业安排,风雨天气尽量安排在不施工作业。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施工。

(4)快速反应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在雨期施工时,各种防护措施要进一步加固,对脚手架、施工机械、防护棚以及临时设施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并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启动应急预案后能第一时间赶赴施工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2、雨季施工准备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时,停止室外作业,在休息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2)做好施工现场排水

①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②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发生滑坡、塌方等灾害。

③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④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⑤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及相关的器材、塑料布、油毡等材料。

3、重点分项工程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①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破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②防止边坡被雨水冲塌,可在边坡上加钉钢丝网片,也可用塑料布遮盖边坡;

③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④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⑤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⑥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如在周围放置条石以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填埋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

(2)混凝土工程

①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

②遇到大雨应停止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部位应加以覆盖。现浇混凝土应根据结构情况和可能,多考虑几道施工缝的留置;

③雨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

④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混凝土浇筑现场要准备大量的防雨材料,以备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

⑤模板支撑下回填土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

⑥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应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刚焊接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然冷却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3)吊装工程

①构件堆放地点要平整坚实,周围要作好排水工作,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构件上;

②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将构件吊至1m左右,往返上下数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

③雨天可能会影响起重机司机的视线,若司机没有在雨天进行吊装的经验,停止吊装工作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

④由于构件表面及吊装绳索被淋湿,导致绳索与构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时进行吊装工作应加倍注意,必要时可采取增加绳索与构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来保护吊装工作的安全进行;

⑤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

⑥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4)脚手架

脚手架的安全与稳固性直接影响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与建筑物的安全。在雨期施工中,任何麻痹大意和疏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雨期施工,脚手架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固脚手架基础,很多脚手架是直接立于土石基础之上,雨期如遇大雨浸泡就会沉陷,导致脚手架的支撑悬空或脚手架倾覆。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可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

②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这样可增加脚手架的整体性与抗倾覆的能力,增加稳固性;

③脚手架上的马道等要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如及时更换表面过于光滑的踏板、在通道两边加装防护网等;

④经常性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要及时加固和恢复;

⑤雨期不宜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能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的数量,在脚手架上的动作不宜过于激烈。

⑥金属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线)的交接处应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者重新布置现场施工电缆(线),避免与金属脚手架的交接。

4、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施工现场用电

(1)防雨

所有机械棚要搭设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机械安装地点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较好。安装接地装置,移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2)防雷击

夏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机械设备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3)防触电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地,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五、夏季节施工

(1)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安全人员讲座与示范等形成开展教育活动。

(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温、高湿或强烈辐射的环境下从事作业。当工作需要时,应加强防晒防暑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4)对露天作业中的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5)对高温作业人员,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6)要保证及时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7)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8)?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六、冬季施工

冬季施工应将“防坍塌、防冻、防滑”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控制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临边、预留洞口、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参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立柱墩身之间距离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施工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3、强化深基坑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夜间施工

施工安排时,尽量避免和减少夜间作业。需连续施工的工程,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大型项目的夜间施工应做好周密的组织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的顺利进行。

2、夜间施工,加强复核检查制度,确保技术资料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夜间施工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工作有良好的照明。

5、夜间施工时,做好夜间防护,在行车路段前、前、后方100m处须设置行车警示标志,并悬挂红灯,以提醒行人及司机注意。

6、夜间施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噪音,照明设备设防护罩,避免影响附近居民夜间休息。

7、严格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配备、架设必要路灯和灯标,为施工人员和行人提供方便。

篇4: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气温较低,空气干燥,容易引起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容综合整治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监理部共同对目前立面改造工程冬季施工现场进行了危险因素辨识,提出以下相关预防要求:

一、防火灾

1.入冬前,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冬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教育职工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制订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作地点、生活区内采用明火、大功率电炉、灯具等取暖。

4.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5.动火作业时,落实好焊渣或切割火星的现场火源防护,做好遮挡、配备灭火器和管理人员。

6.各种化学外加剂、有毒物品、油料等易燃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取制度。

7.加强各种材料、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瓶等管理,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8.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进行动火作业。

二、防冻滑、防高空坠落

1.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开工前对使用的安全带逐一进行检查,有明显破损处需立即更换,确保安全带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定期(特别是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对脚手架架体、基础、上人马道、安全网、脚手板、防护网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随意拆除架体构件及变更架体结构。

3.切实做好防滑措施,大风、雪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由于冬季施工人员行动缓慢、笨拙、反应迟钝,上下架前需专业管理人员喊话并监督,双手离开防护栏杆后将安全带挂于高处。

5.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

三、防触电

1.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线,加强用电线路的检查,避免因线路老化造成漏电事故。

2.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

4.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断线等原因造成触电事故。

四、防物体打击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上方有施工时,下方应设置“小心落物”等警示标识或拉彩条旗警戒。

3.严禁抛、扔物料及工具。

4.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五、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将严格审查冬季施工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并对各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交底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包括实体及自检资料),如发现违章行为将按上限罚款,未按本办法要求落实到位处将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方可复工。

篇5: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控制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备案。

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每日上班前,施工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强化对外施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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