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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奖励惩罚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奖励规定

对以下在消防工作中满足下列条款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二、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篇2:施工工地消防保卫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3、确保防火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由公司任命施工项目现场安全防火责任。

4、建立现场防火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全面检验,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每月现场防火责任人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公司每季度抽查。设立治安防火、现场人员花名册等资料或档案。

7、认真做好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完毕做好检查,确保清除火种。

8、认真落实整改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问题,并跟踪复查整改情况。

9、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

10、施工现场要设立防火宣传栏和张贴防火标语,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11、各级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2、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溶剂、柴油、煤气等应分类存放,设置合理的防火距离和隔离措施,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和严禁烟火,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和警示标牌。

13、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存放量不准超过三天的使用量,必须设专人看管,分开存放,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篇3: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篇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陆家嘴2-3地块,即世纪大道以东、张杨路以南、福山路以西的三角地块内,主要由综合性大型商场与甲级办公楼组建。总建筑面积27.8万m2、占地面积3.7万m2,其中上部建筑面积161416m2,地下建筑面积115480m2,基坑面积30068m2。上部建筑主要为南北二座塔楼,和百联东块、百联西块、中区西块、中区东块等裙房。1、建设单位: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总院3、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二、编写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5、《上海市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三、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防火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3、按时检查现场施工现场防火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及相关各项资料;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月报;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四、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监理控制工作要点:(一)、建筑施工中除了人身伤害以外,另一大害就是火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然物很多,而且用明火处也很多,并且分散。再加上管理不到位,现场内的施工人员不分场所到处吸烟,势必造成不应有的灾害。由于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因素多,所以组织织施工时,一定要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级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2)现场划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区、办公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另外还要注意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3)现场应有车辆环形通道,通道宽度及高度不应小于4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4)现场应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沿建筑物高度设置DN100消防竖管,并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随施工进度接高,分楼层留置阀门,保证水枪射遍建筑物的各部位。(5)现场临房、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6)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以下防火要求: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①现场生产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②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①材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模板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9)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有不同。①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作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②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增加监护人员。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监护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可建筑物钢筋接触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放。③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使用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来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现场出现火险时,管理人员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负责人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灭火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三)、消防安全技术措施:1、机电设备(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2)机械和动力机和机座必须稳固。转动危险部位安设防护装置。(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发行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7)氧气瓶与乙炔瓶两者间距必须保持5米以上,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2、焊接工程(1)电焊工①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②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③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⑤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⑥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⑦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⑧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拉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⑨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⑩清除焊渣采用弧所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人。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施焊场地周围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2)气焊工①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a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b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c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d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施焊时要严禁气嘴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e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f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g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②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a氧气瓶和乙炔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b氧气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环减压器。C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交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d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e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f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5mpa,输所流量不超过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g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3、楼层钢筋电焊焊接(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2)焊钳与把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3)操作前必须申领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监护人,否则禁止作业。4、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使用后的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5、明火作业(1)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2)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6、季节施工(1)暴雨大风前后,在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2)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7、生活区防火措施1)临时用房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2)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间距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3)食堂应设置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线路应采用四级漏电开关和三路220v漏电开关。4)根据宿舍、厨房的面积,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数量:每层、每100m2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厨房每50m2应配置一组(2具)灭火器。5)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电饭煲、电炒锅。严禁宿舍内设置通铺。6)住宿作业人员应义务搞好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每月内外大扫除一次,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抛杂物。7)生活区应按照民工队伍实际情况,分片分区安置,并落实区域包干的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制度、居室的责任人制度及卫生清洁的专责轮班制度。8)宿舍严禁男女混居及家属留宿和非作业人员住宿。(四)、防火教育: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6、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应小于10m。7、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五、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监理管理:建筑工地的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本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安全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浦东世纪大都会2-3地块项目监理组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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