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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员工提供合格的卫生防护用品。

4、落实职业卫生危害监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工作。

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6、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7、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协助车间和部门做好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以及职业病防治教育。

篇2:爆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爆破工下井前必须检查爆破工具佩戴是否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及爆破后“四确认”放炮制度。

第五条爆破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引爆,爆破前需回头看,确认爆破区无人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条认真执行火工用品领退制度和运输制度,不得乱扔、乱放或丢失火工用品。

第七条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第八条认真监督执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第九条负责检查炮眼的位置、深度、角度、底帮是否完好。

第十条负责检查有无瞎炮。若有瞎炮,要严格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严禁放明炮和空心炮。

第十二条爆破落煤后出现残炮、瞎炮必须依照《规程》要求在班组长或队长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篇3:测风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下井前检查测风工具是否佩戴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熟悉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分配情况,并负责各地区的风量进行调节工作。

第四条参与制定并落实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根据现场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测风作业,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五条深入井下,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测定,并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认真做好通风报表、台帐及认真填写测风牌板和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第七条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篇4:测尘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工作。

第三条测尘工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掌握作业变化情况,及时测尘,不漏测点,测尘的结果按旬、月报的要求,写出分析报告。

第四条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测定和统计,认真做好现场记录。所有规定的测尘点,不得漏掉。

第五条测尘员要经常清洗滤膜盒,保持盒内清洁干燥无附尘。

第六条负责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

第七条熟悉现用测尘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以及测尘用的各种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和应用。

第八条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及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等重要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行。

篇5:监测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对分管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工作负责。

第三条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并定期对各类监测装置进行检查、调试。

第四条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定期校验甲烷传感器。

第五条根据矿井生产地区的变化,及时做好监测装置的安装和回收工作,监测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在监控中心站工作时,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上所显示的各测点数据变化,发现瓦斯变化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按规定打印报表,送交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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