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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第一条为了强化方直•珑湖湾一期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结合方直•珑湖湾一期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措施费属单列项目,必须用于规定的涵盖范围,不得移作他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是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而编定的,其涵盖范围共十四项,具体是:

(一)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二)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三)安全培训费用;

(四)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五)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以及危房鉴定加固费用;

(六)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七)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以及上下通道的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八)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保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九)起重机、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安全防护设施(含警戒标志)费用;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十)施工机具的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十一)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中的通风、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费用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费用;

(十二)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十三)抢险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十四)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第四条《施工合同》定出措施费总额,工程开工后,原则上按总工期每月平均计算支付。

第五条措施费的每月实际支付,将根据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组驻场代表在当月20日~26日以施工现场对照JGJ59-99检查的结果而确定。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时,预结算组凭《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表》(附件)支付。否则,当月不支付,下月也不补发。

第六条施工单位要单独设立安全措施费收支台帐。

第七条每月的检查结果,施工总包单位要对照制定的《安全检查项目责任制》实施奖罚。

第八条项目管理组将随时指派驻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月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第九条每月的检查,其程序、内容、监督与处罚都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如:对于项目经理,第一次安全评价为“不合格”时,给予警告处理;累计2次“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方直•珑湖湾一期工程

二○一零年五月

篇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项目轻轨工程(包括线路管道迁改、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用品等)。

3、本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班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班组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合约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本项目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安质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支付及施工承包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篇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安全文明施措施费的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经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所列费用方可计入项目安全文明施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归口物资部门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篇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

篇5:某国库支付中心培训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财政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心要定期组织职工培训,使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第二条政治理论培训:

1、要求全体人员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

2、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积极参加财政支部布置和组织的理论学习,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第三条业务培训:

1、业务学习坚持“围绕工作抓学习,以学习促工作,学用结合”的原则,注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

2、业务学习以周会、月例会为主,多样化形式进行,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和要求职工自觉学习相结合,营造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氛围,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3、鼓励中心职工参加学历学习晋升和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第四条工作能力培训:

1、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必须的能力素质培训;

2、培训内容围绕文明服务、场景应变能力、计算机应用等方面进行;

3、培训以组织和自由学习相结合,定期总结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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