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度,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篇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掌握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有关制度要求,并依照制度要求实施监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时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协助总监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参与项目监理规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的编制;
4、初审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召开工程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
6、现场巡视、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可向总监提出退回公司处理的意见;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审查工作,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总监反映审核结果;
8、协助总监做好监理日志的检查,参与编写监理月报、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9、协助总监做好监理费的回收工作;
10、指导和督促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1、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国家、地方规定的其他职责。
篇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工作其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相关文件;
5.审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技术文件;即审批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