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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监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负责编制路基《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专业监控要点,细化监控措施,严格按审批施工方案监理。。

(2)核对路基设计图纸,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

(3)审定特殊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路基的施工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5)对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进行检查,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交接,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桩设置、固桩进行审查。对重点部位的水平、中线进行复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作出监理记录。

(6)重点检查路基基底处理的换填施工,管桩,高压旋喷桩,CFG桩,碎石桩,搅拌桩,塑料排水板,基床以下路基、过渡段,路基两侧锥体填筑,基床底层、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的施工质量。

(7)负责路基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检查进场填料、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填料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9)负责路基工程计量,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10)强化现场质量安全控制,加强现场巡视检查,运用监理手段,果断、准确下发监理指令,主动协调沟通,督促问题整改闭合。

(11)负责路基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制监理月报。

(12)做好监理日记。

篇2:路基施工监理安全卡控重点

1、主要风险源:

1、地下、地上管线、光电缆及行车设备;材料堆码;

2、机械作业(包括机械状态)

2、监理卡控措施

1、保证既有线路堤的稳定性。监理了解既有线路堤有无滑动、沉落、坍塌等失稳情况,如有失稳情况,及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研究处理后,方可施工。随时掌握既有线道床、路基的稳定情况,如发现道床不稳,路堤变形、开裂等,要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巡守、加固措施。加设观测点,摸清道床不稳、路堤变形的规律,找出与新线路堤填筑的关系,以便采取加固措施,保证既有线的行车安全。

2、严格控制路堤填料。在既有线旁修新线路堤的填料,如既有线为透水路堤,或部分选用透水性填料填筑的路堤,新线路堤应选用与既有线透水性相同或透水性更好的填料,避免新建路堤影响既有线路堤或既有线路堤影响新线路堤排水,导致路基病害产生。

3、检查路堤填筑。为了防止挖断电缆,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与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详细了解电缆线埋设情况,查明具体位置,埋深及走向,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作出记录后,方可施工。同时,平整填料、碾压路堤的人员、机具,要防止侵入既有线“限界”。

4、检查施工期间两线间的排水。两线间距比较大时,既有线与新线间常会积水。如排水不畅,积水浸泡路堤,可导致路堤下沉、边坡溜坍,中断行车,因此,在施工期间以及新路基建成后都要保证两线排水畅通,不积水。

5、检查施工临时边坡防护。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既有线临时防护,避免其失稳,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6、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要求“一人一机防护”。临近既有线利用施工机械进行作业时,必须由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移动时必须有专业人员、防护员现场指挥,确认走行路线绝对可靠后方可移动,并应控制移动速度和注意观察支点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移动,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继续操作。

7、施工机械在有可能侵入线路时,应设置钢管硬隔离防护。在标高平行或高于临近既有线的填筑路基作业时,汽车或大型施工机械在新路基靠近既有线一侧行驶或调头,须保持与新路基边缘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安全警示绳进行防护;压路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确需靠近临近既有线的新路基边缘作业时,现场设置安全防护员,做到一人一机,既有线路来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为防止施工误碰既有接触网或其它带电部件,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保证距既有接触网至少2米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安全限界绳,施工机械只允许在安全限界绳远离线路侧使用。

篇3: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驻地办所辖范围内挖方地段较多,在挖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安全施工。

1、路堑开挖前监理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地质水文和地理环境,特别是高边坡加固防护工程的施工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坍塌灾害;

2、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填筑过程中遵循以下安全控制要点。

1、注意运输车辆的安全以及压实机具的操作安全。

2、应有专人指挥机械、车辆的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3、应加强便道养护、车辆保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9、普夯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结构物或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损害。

6、路基施工中如产生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震或减振措施。

7、采用冲击碾压加固路基时,施工前应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结构物,并根据结构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水平安全距离(U型桥台和涵洞通道5M、其余类型桥台10M、重力式挡土墙2M、导线点、水准点、电线杆10M、地下管线5M、互通式立交桥梁10M)。对于河沟等有明显减震效果的情况,经确认不会造成影响时可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8、冲击碾压施工前对于似保护的结构物,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应设置明显的标记物。冲击碾压范围的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出入。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应采取交通安全措施,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夜间施工时,场地必须设置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与夜间警示标志。

9、冲击碾压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冲击碾压距路肩外边缘宜保持1M的安全距离,行使速度应在10~20km/h。

篇4: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措施

路基工程施工中,各单位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参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一、土方工程开挖

1.对高切方地段的开挖,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过程应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开挖台阶,边坡达到一致,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形成神仙土,施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作业。

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滑坡,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塌,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放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

4.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到工地施工,放炮时要有专人把守,疏散周边人员离开,设立安全标志。

5.开挖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横向2m、纵向3m的安全距离。

6.严禁在开挖与装运作业面上双重作业。

7.严禁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

8.严禁在滑坡地段进行全面拉槽开挖。

9.严禁在运土车上乘人。

10.挖掘机铲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11.机械下坡严禁空挡滑行。

二、路基填筑

1.路基填筑时,首先对运输车辆、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土机等机具进行一次检修和保养。

2.对机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文明、讲礼貌”,施工路段人多车杂,严禁酒后开车,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在施工路段弯道,陡坡处设立安全标志牌。

三、防护工程及小型结构物

1.边坡防护施工时,脚手架要足够牢固。

2.砌石工程必须是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改小。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4.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得允许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在上部砌筑,下部勾缝。

5.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的施工用电,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用电,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保持三箱平衡。

6.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保持电线完好性,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7.施工用电安装过程中,要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电工人员安装电线和闸刀开关,不能随意乱接乱拉,按有关部门的规范操作。

8.对以上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止失窃都要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这些安全生产规定,对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建设质量都是必不可少的。

篇5: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爆破工程安全要求

(1)大型爆破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爆破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

(2)炮眼应严格按规定的药量装药填塞,装药必须用木棒把炸药轻轻压入炮孔,严禁冲捣和使用金属棒;填塞时应保持导火索、导爆索及电雷管脚线的完整。

(3)在闪电鸣雷时,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和电线的主线两端短路,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藏于安全区。

(4)扩大药壶时,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后将药包抛入孔底的操作方法。多次扩壶时,要留有炮眼冷却时间,其间隔时间不少于15分钟(使用硝化甘油炸药时,不少于30分钟)。

(5)爆破前必须确定警戒范围,在警戒范围的边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戒点,并派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每次爆破,必须填写爆破记录,爆破时由专人清点爆炸数与装炮数量,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发现“盲炮”后必须停止其附近的所有其他工作,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7)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护工程

(1)高边坡开挖,必须完善坡顶临时排水系统,严格按照设计坡度采取从上而下开挖,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作业期间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边坡进行观察,随时观察开挖土质的变化情况、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2)机械开挖须设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必须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须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械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开挖工作须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3)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必须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4)高填方路基填筑时,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与路基边缘距离须不小于30cm,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压实的路基范围内。

(5)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工:

①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②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泥石流暴发时:

③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⑤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⑥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6)基坑(包括桥梁工程基坑)开挖,必须根据土质、水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的边坡坡度或支撑防护。沟槽(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开挖沟槽(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须设置安全护栏。

(7)基坑边缘外围有水时,必须完善临时排水设施;在有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必须配足抽水机具,设置作业人员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

(8)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9)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①脚手架必须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

②脚手架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要设置栏杆,确保操作人员安全通行;

③脚手架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距离不得大于0.3m;

④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示标志,必须从上而下地拆除。

(10)护面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必须设防滑条。

(11)砌筑作业时,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使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重叠作业。不得采用从上而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材料。

(12)防护工程在基坑开挖和砌筑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对边坡进行观察,随时观察土质变化情况及边坡有无坍塌和滑动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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