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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工作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合同、补充条款部分:

1、合同、补充条款、报价单、图纸上必须签字齐全、规范;

2、甲、乙双方各自应填写的项目必须齐全规范;

凡甲、乙双方签字部位的月日必须一致;

3、合同中工程地址必须详细、区(县)、门牌号(路、街号)、小区、楼、单元(门)、室(号);

一、合同文本中“其它未定条款”,需填写内容必须请示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填写;

二、合同中的总金额与报价单总金额必须一致(百位数前);

三、合同总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四、合同文本中“工程款支付方式”必须按公司规定方式。

五、合同封面甲、乙方必须规范、工整填写。

六、合同必须依照公司规定的范本认真填写,否则罚款500元/次。

(二)报价单部分:

1、报价单各项累计必须准确,报价单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必须一致;

2、报价级别必须准确;

3、报价单上的客户姓名、开竣工日期、联系电话、工程地址必须与合同一致、详细、工整。

4、报价中多项、漏项和工程量增、减量相加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5、补充报价中特殊的把握不准的项目必须请示材料部经理。

(三)图纸部分:

1、图纸必须标注图纸名称;

2、平面图须标注内方尺寸、门窗尺寸,标明材料及做法;

3、天花平面图须标明材料做法,造型部位必须标有剖面图;

4、主要墙面必须有立面图,标明尺寸、标明标高、标明材料做法;柜、橱、桌等家具木制品必须标注详细尺寸

(四)合同部分

合同封面:

发包方:客户(必须填写,只能是一人,妻子、丈夫、父母均可)

承包方:

合同编号:按公司规定执行(签订日期)

内页:

甲方填写内容:

发包方:客户(无论填谁,整个合同前后一定要一致,只能填一个)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填,如果填,由甲方确定人员

住所地址:原则上可以不填

工程地址:必须填(尽可能详细,区、县、楼号、门牌号)

联系电话:尽可能详细,包括手机、宅电等以上内容可以代书,但最后签字必须由甲方亲自签字。

乙方填写内容:

本工程设计人:设计师自己、公司电话

工程地址:可代书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

承包形式:协商后选择一种

工程期限:一定要与开、竣工日期一致

合同价款:大、小写要一致

甲方工作:开工前(三)天做好相关工作

质量标准:一般选择按本公司《重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发生争议申请:一般申请市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定。

工程款支付方式:即开工前付工程款的50%,泥瓦工程完工通知验收时付工程款的20%,木工完工通知验收付工程款25%,5%质保金3个月内付清。

注意:

1、客户在工程中,提出加项要求,须先通知设计师,出图并报价,与客户签订《工程变更协议》,双方签字。用户先到财务部交纳增项部分的100%的款项后,施工队见到收据后方可继续施工。

2、垃圾处理:按小区物业指定方式、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

3、甲方负责交钥匙一把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将钥匙交还给甲方。

其它约定条款:双方约定,但必须请示公司经理才能签订。其它附表,凡公司盖章均需客户本人签字。

最后一页:

客户签名必须与前面一致,不能代书,下面日期可代书。双方签字日期年、月、日均必须一致

(五)合同领取与转交

1、设计师签订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在财务处领取公司标准合同,并在财务部的领用合同单上签字。。

2、设计师签订合同时,应规范填写。设计师权则外的,须报请主管审核。

3、设计师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将合同连同全部材料,转交到财务部存档。设计师未及时转交合同,造成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及时的,设计师处罚50元次。设计师丢失已签的合同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关损失。

4、设计师转交到财务部的材料不全,设计师工资延期发放,直至补齐全部资料。

篇2: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工程签订施工合同的10大注意事项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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