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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通过现场监督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无重大伤亡事故,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二字,警钟长鸣,提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5‰内,达到标化工地,争创文明工地。

(2)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监督其实施。?4)、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如:基坑围护、临时用电、脚手架)?5)、检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6)、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许可意见。8)、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的处理。?9)、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10)、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施工受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监理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切实履行合同。制定检查验收程序,并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规范性和针对性,不搞随意性;坚持安全标准;坚持安全预控、过程监控,复核验收相结合。深入现场热情服务,监帮结合,帮助施工单位改进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内部建立技术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填写安全监理日记,提供安全月报,整理例会记录和往来信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月小结,阶段评估,定期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施工前,安全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同时了解该工序的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总交底、技术交底的落实,无施工方案或准备工作不完善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继续进行检查,若措施不落实,做法不符合规范既提出整改,以利其完善。?

(4)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合同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熟悉,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及早提出防范措施。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使项目参建各方了解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深基坑、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脚手架等安全技术措施均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会签,技术负责人审批,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

(3)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包括安全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

(4)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并有相关验收手续;?

(5)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合同及建设方与总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

(6)安全监理人员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在进场前向分包单位书面作好安全生产总交底工作,并保存相关交底记录;

(7)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现场围挡封闭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挡高度,并选用合适围挡砌筑材料;

(8)安全监理人员开工前应督促总包单位根据建设方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摸清管线位置、走向,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并核实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9)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中新材料、新技术运用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以求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基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基础施工时应审查桩基施工承包合同、队伍资质情况、掌握承发包安全协议中安全内容。审核桩基施工方案内涉及到操作安全规定的内容;

(2)基坑施工时应检查总包单位按基坑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当基坑深度超过5米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落实监护责任人;

(3)检查中小型机械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情况,要求符合上岗条件的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督促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的安全施工要求(即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以下连接用电设备)。?

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边、洞口等的防护工作。在施工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对各类内、外脚手架、施工平台等施工设备与设施加强巡视旁站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操作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措施;?

(2)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总包方的动火审批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动火许可制度;?

(3)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如:木工间、油漆、涂料、乙炔、氧气存放场所加强巡视旁站工作。

基坑施工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2)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3)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4)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5)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6)进场施工机械需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模板支撑系统监控要点:?

(1)支撑钢管材质要求:外径不得小于Φ48*3.5mm、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施工用电监控要点:?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3)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4)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5)动力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用电设置、机械设施是否可靠的接地装置;?

(7)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室警示牌、灭火器、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三宝”、“四口”防护监控要点:

(1)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系挂要正确;(4)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防护措施;

脚手架搭设监控要点:?

(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立杆埋深及扫地杆设置符合要求;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撑点水平方向间距小于3.6米,垂直方向3.6米设一拉撑点;?

(3)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4)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防护栏杆设置高度和挡脚板设置符合要求。脚手架要满铺,绑扎符合要求;?

(5)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组,与地面夹角为45度~60度,缝角必须设,全面覆盖。?

(6)每四步脚手架设置一层隔篱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

打桩机监控要点:?

(1)打桩机准用证齐全、有效;?

(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线;

?(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丝超标现象;

(4)桩机行走轨道铺设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电缆接线及控制系统安全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施工机具监控要点:?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2)平锯、圆盘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箱、二次侧设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过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4)气瓶涂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及与明火间距符合要求,气焊、气割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气瓶存放要符合规定要求;?

(5)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操作一类手持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个人防护监控要点:?

(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工面罩完好并正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及安全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监控要点:?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四年;?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二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井架搭设人员须持提升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二年;(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

(4)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指挥持证上;

(5)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等操作证,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生安全事故,针对现场有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未戴上岗证和动火证现场排水不畅,个别油箱不加锁等安全问题,监理方分别发出了安全联系单,施工进行整改并进行了回复。?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的监理小结:?

(1)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施工现场布置安排。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方取得联系并要求其整改。?

(2)?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情况,临时用电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各分部,分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4)促施工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安全教育工作。

(5)促施工方加强防火防盗的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工作。

下部监理工作打算:?

(1)根据高架项目发展公司“五比”活动通知要求协助施工方按照轨道交通建设立功竞赛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内业资料。?

(2)督促施工方加强沿线居民出入口的安全,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协助施工方开展安全教育会,检查安全工作,清除安全隐患,要求在施工区域内插安全标旗,要求安全员佩戴安全袖标,跟班督促教育,为创建标准化工地和文明工地而努力。

上海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05年8月21日

篇2:龙门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为了使龙门吊物料提升机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龙门吊主梁及支腿钢结构组件各工作机构组成的运输组织、装卸与现场摆放,龙门吊各结构件的吊装,供电系统的安装及安全设施的装设,龙门吊整机的运行调试,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二?监理依据

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199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3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66号)

三?龙门吊使用安全监理措施

1、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

2、使用过程中应根据龙门吊类型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3、龙门吊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四?安装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构件的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的架体,应保证其标准并具有互换性。

2、吊装主梁前必须事先考虑好吊点,扣好吊装钢丝绳,负载必须经过计算后,方可吊装。

3、安装现场须实行严格的管制,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汽车起重机旋转范围内及重物下严禁站人,各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

4、遇有雨、雾天气,必须停止作业,遇有6级以上的风亦不可进行起吊作业。

5、主梁轴线与大车运行轨道的垂点误差不大于100mm。

6、吊装技术交底,主要包括索具的具体要求,吊重的准确参数及起吊的高度、吊点位置的确定、吊机站位要求。

7、全部安装作业完成后,进行整机调试工作应先小后大、先上后下。运行机构的试运转,再进行大车运行机构的试运转。先空载运行,以检验各机构电气接线是否正常,进行重载、超载实验,以检验各机构以及主要钢结构是否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

五?安全用电监理措施

1、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2、龙门吊的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3、龙门吊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当龙门架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必须设置。

5、工作照明的开关,应与主电源相互独立。当提升机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6、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7、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8、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9、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使用龙门吊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

10、通风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的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的联系,并应能向每一站讲话。

六?拆除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拆除作业时应先挂好吊具,拉紧起吊绳,使架体呈起吊状态,再解除缆风绳和底脚螺栓。

2、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3、龙门架体整体拆除工作属起重作业,必须由持证的起重工和有经验的指挥人员配合进行。

4、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体。

5、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6、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闵浦二桥新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第IV监理组

2008年5月16日

篇3: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五、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六、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七、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八、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篇4:监理安全资料管理规范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

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㈠、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

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日志;

5、监理月报;

6、安全监理台帐;

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10、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

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2、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⑴、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⑶、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⑷、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⑹、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⑻、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⑼、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⑾、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⑿、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⒀、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⒁、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⒂、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篇5: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责任及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的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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