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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术语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4.五临边:基坑周边、框架结构的施工楼层周边、屋面周边、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边。

5.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

6.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8.三定:指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危险隐患,要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9.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10.高处作业:根据GB3608-83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高2米以上,深2米以下(含2米)有可能附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1.起重机械“十个不准”吊:

(1)超载和斜拉不准吊;

(2)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

(3)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4)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

(5)吊物上站人和堆放零散物件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8)雾天和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

(9)高压线下面和过近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2、登高作业“十不登”: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的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的不登高;

(4)夜间没有充分照明的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7)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的不登高;

(8)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的不登高;

(9)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没有遮拦的不登高;

(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的不登高。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不过,第一个是主流说法。

2、“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作用

3、“三级教育”原则------------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4、“三同步”原则---------------在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

5、“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四不防过”原则------------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五同时”原则---------------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条守则: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

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五个须知:

知道本单位安全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六个不变

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

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

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

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度不变;

安全生产的一票否决的原则比变;

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七个检查:查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帐,查设备,查隐患

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

职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

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

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

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

落实责任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

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相结合

九个到位:

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

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

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四懂四会:

1、懂得火灾的危险性;2、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3、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4、懂得火灾的逃生方法

1、会报警;2、会使用灭火器;3、会灭初期火;4、会逃生

篇2: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夏季高温季节,当前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给生产安全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如下:

1、完善和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树立对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夏季防暑工作,并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大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2、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要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杜绝盲目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在高温期间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15时可停工休息。气温达到38度以上要停止作业。

4、搞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5、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多,现场员工集体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各施工项目要做到现场专职安全员和电工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周不少于二次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

6、加强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关键部位、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7、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为作业人员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8、雷雨多发季节的现场防雷击工作,特别是在周围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区域内施工时,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雷电发生时,严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严禁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停留空旷地带、电线杆和高压电线下。

以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仅供参考。望建筑企业切实把夏季建筑施工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希望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生产不忘安全,在工作中牢记安全,警钟长鸣,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篇3: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规范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长、质检员、班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篇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一、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二、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三种方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

“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

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计价,税前总价下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由总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签证、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下浮率下浮。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不多

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等。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此阶段的程序设置:

(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

(2)工程交付;

(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

(4)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

(1)对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及利息约定;

(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可与延期通比例的约定。

(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

(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留置权)

(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

(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

(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

(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

(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

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

签字盖章时、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附生效条件)等;合同签订地、项目所在地。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诉讼和仲裁的选择;

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承包方或发包方所在地、第三方。

16、其他注意点:

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

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

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

关于公章使用和款项支付。

(1)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

(2)款项:转账、一个帐户。

篇5: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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