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要点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施工用电安全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有开关箱: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

2、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标记清晰

3、布线符合“一机-闸、一箱一漏”原则,熔丝规格符合标准

4、照明线、动力线架设高度符合要求(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横穿过道套管埋地防护

5、电线路没有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上;电动机具、电源线不随地拖拉: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及时拆除

6、检修电器设备时执行停电作业、开关把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7、现场手持作业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低压电线路不使用裸导线

8、变压器设防护,门加锁,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有专用灭火器及高压安全防护用具

9、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

10、施工机械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少于5m,10KV以上不少于15m。

11、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有地极阻值遥测记录,有电工巡视维修记录。

篇2:施工用电须知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不得攀爬、破坏外电防护架体,不得损坏各类电气设备,人及任何导电物体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5.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三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上等。

6.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券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用倒顺开关。

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8.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纹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10.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火于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不得大于12伏。

11.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备。

现场火灾的逃生

1)遇有火警发生时,应迅速准确拨打"119"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当火势难以控制时,就要镇定情绪,设法逃生。

2)火灾逃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3)不要惊慌,要尽可能做到沉着、冷静、更不要大吵大闹,互相拥挤;

4)正确判断火源、火势和蔓延方向,以便选择合适的逃生路线;

5)回忆和判断安全出口的方向、位置,以便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安全出口;

6)现场领导要负责指挥撤离,要有互助友爱的精神,听从指挥,有秩序地撤离火场;

7)当被烟火包围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爬出现场。当逃生通道被烟火封住。可用湿棉被披在身上弯腰冲过火场;

8)当逃生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阳台排水管等处逃生,可在坚固稳定的物体上拴绳子,顺绳子逃离火场。如果上述措施不行,则应退回室内,关闭通往火区的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

9)如火灾现场、秩序混乱,找不到逃生通道和出口,可以采取自我保护的方法,在人群中用双手包头,两肘朝外,尽快松开衣扣,确保呼吸畅通,防止内脏受挤压,用肩和背部承受外部的压力。避免靠墙或墙角尽快走近通道;如被挤倒,应双手抱住后脑勺,两肘支地,胸部稍离地面,以免窒息死亡。

触电伤害事故的急救

1)当发现有人触电后,应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距离较远,可用绝缘体拉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源。切勿用金属材料或潮湿物体救护他人,更不可接触触电者身体,以防自己触电。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对伤势不重、神态清醒者,使其安静休息一小时,再送往医院观察;对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停止的,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必须注意,急救要尽快进行,不能等候医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

3)人工呼吸法。施行人工呼吸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捏紧被救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被救者的口,向其口内吹气,时间约为2秒钟,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再在被救者心窝上方、胸骨下方的位置,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以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挤压后迅速松开,胸部自动复原。以每分钟60次的速度进行。

4)一旦被救者心脏和呼吸停止跳动时,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挤压。如现场只有一个人抢救,可以两种方法交替使用,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抢救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终止,运送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

休克、昏迷急救

由于外伤、剧痛脑脊髓损伤等可造成工作现场的休克昏迷。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与医院联系,拨打"120"电话,请医生救治。

2)等待时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原性休克同时伴有心力衰竭、气急。不能平卧时,可采用半卧。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如必须搬动时,动作要轻。

4骨折急救

工作现场发生严重骨折时,必须迅速采取紧急救护,采用正确的固定方法。

1)固定断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动为准。脊柱骨折或颈部骨折时,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室内失火,否则应让伤者留在原地,等待携有医疗器材的医务人员来搬动。

2)抬运伤者,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伤者的头须放正,两旁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重出血急救

现场可备有应急小药箱,备有医用酒精、生理盐水、红汞、碘酒、纱布、绷带等。

1)一般止血法:一般小伤口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0.9%NaC1)冲洗伤口,再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压逼带止压法:严重出血时使用,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时的临时止血。即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靠近部位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只要位置找的准,这种方法能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体上通常的止血有8处,一般来讲上臂动脉、大腿动脉、桡骨动脉是较正常的。上臂动脉;用4个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压向臂骨;大腿动脉;用手掌的根部压住腿中央稍微偏上点的内侧;桡骨动脉;用三个手指压在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3)其它止血法:有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多种。

篇3: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用电安全监理

(1)熟悉施工用电安全相关规则、规范:

《安全电压》(GB3815-198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规定》(GB6829-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漏电保护器和运行》(GB13955-199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B3789-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04-1993)

(2)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认真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检查施工单位电工的上岗资质,严禁无证上岗。

(4)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临时用电布置是否与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用电方案相同。

2、施工阶段的用电安全监理

(1)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性能。

(2)施工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时,须得到监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

(3)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电工完成。

(4)督促施工单位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置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对停用的电器设备督促施工单位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在醒目位置标识安全警示标志。

(6)施工单位在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须经有资质的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再进行。

(7)熟悉和了解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安全距离操作。

篇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单位,项目监理组: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电管理,保证施工用电及施工过程中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人员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施工用电安全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为保障各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我所特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总监为组长的用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所办公室备案。二、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地方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申报施工临时用电计划,及时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许可证,报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三、施工、监理单位临时用电必须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用电设施进行搭线安装,严禁施工、监理单位私拉乱接电线,并按相关规定配备好防雷、灭火等安全设备。四、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监护和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由专人负责管理。五、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由专业电工人员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六、建立电气设备、设施维修制度,由专业电工人员加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维修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名。七、大风、大雾、暴雨、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后,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八、对施工现场必须拆迁的高、低压线路和电杆等电力设施,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进行拆迁。未及时拆迁的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要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护措施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机具、材料及其他杂物。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业。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挖机、起重机、压路机等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禁超限超载行驶,翻斗车、挖机、起重机等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放下车厢、挖斗、起重臂等,防止超高擦挂电力线路,发生安全事故。十、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请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隐患。十一、以上管理要求由项目监理组督促落实。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篇5:施工现场及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严格审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2、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各区域防火间距的基础上,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工棚)、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平坦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6、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和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9、在施工现场各作业场所及重大危险源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记录要求真实完整,能够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牌、责任人、现场平面图等。对边通车、边施工的特殊路段,应配备专职人员,指挥车辆,疏导交通。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着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