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余泥清运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垃圾余泥清运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为确保广大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文明施工的内容要求,或单独编制文

明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以保证施工安全的进行。

2、要指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施工中的生产垃圾。

3、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生产和运输

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证。

4、对操作人员明确任务,抓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

5、对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

措施。

6、要制定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影响,减少市容和绿化的不良影响。

7、施工中产生的污染和其它浑浊废气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

8、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图指定的地点分类存放,并

用材料名牌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

9、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规定,将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放在规定的地点,并定期运走,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旁口内,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废料和其它杂物。

10、工地须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各级人员文明施工责任,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11、工程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干净。

12、坚决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制度:

(1)、没有标志牌的车辆不准进入工地

(2)、没有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出

(3)、余泥、渣土超装载限的车辆不准出

(4)、加盖不严的车辆不准出

篇2: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防噪音排放标准有关规定。

2、高层建筑的施工垃圾应封闭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走,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散体应减少扬尘,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及卸运时防止遗漏,以防粉尘飞扬。

4、生石灰熟化及灰土施工要适当洒水,杜绝扬尘。

5、混凝土泵机应设置在有封闭隔音的工棚里,减少噪音。

6、木工刨花及锯末应打扫干净,电锯、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木工房四周应遮挡。

7、挖空桩使用空气压缩机噪音较大,应设置在封闭的工棚内四周加隔音板,必要时加消声器。

8、凡超过国家噪音极限标准的机电设备,除封闭隔音措施外,必要时安装消声器。

9、工地出大门口的道路,经常洒水,防止扬尘,车辆出工地必须经洗车槽洗车,防止污染。

10、合理安排调整施工时间,凡噪音大的施工设备,尽量;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

篇3:项目安全与环境保证措施

1目的

为确定本项目部安全与环境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进的安全与环境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应于本工程所有的生产区域。

3参考文件

CHEC.DS-0000-QA-HS-0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4管理规定

4.1项目管理方针

生产必须安全?产品节能环保?经营守法诚信

员工身心健康?顾客持续满意?企业和谐发展

4.2安全环境目标与总要求

4.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传染病事件和中毒事件;

8)轻伤事故率<2.0‰。

4.2.2文明施工目标:

1)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

2)承包商的文明施工责任落实,监督到位,施工组织周密,行业行为规范,杜绝违章指挥,严查违章作业。

3)保持施工场所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保持排水设施完好。

4)场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醒目、齐全。

5)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得当,搭设合理,责任区划内环境整洁、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无积油、无垃圾、办公区域窗明几净。

6)成品保护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执行到位,杜绝二次污染。

4.2.3环境保护目标:

1)针对施工过程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和预防,规范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2)合理使用自然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用地,降低能耗,杜绝浪费。

3)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回收分检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作业指导书100%有环境控制措施。

4.3策划

4.3.1法律及法规要求

项目部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确认本工程项目涉及的活动或服务应该遵守的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认其符合性,跟踪其变化并及时更新,以便项目部遵守健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项目部应制定《项目部适用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并定期更新、宣贯。

4.3.2健康安全及环境目标

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合同的安全与环境目标,结合环境保护分公司每年年初制定的安全与环境目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与环境目标。

4.3.3危害、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计划

为了对施工过程的风险进行分级动态管理,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对其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价,并根据影响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具体作业活动进行策划,制定管理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必须包含危险和环境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4.4组织与机构与职责

4.4.1组织与机构

4.4.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了有效地整合项目施工所有资源,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经各单位研究、协商并决定,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统一部署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工作。

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施工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委员:项目安全专责、各专业专工、各施工队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他安委会主任指定参加人员。

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专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络、专业协调、组织工作。

安委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知要求,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统一协调、共同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程序。

2)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脚手架、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车辆运输安全、环境管理等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监控、指导。

3)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需要,讨论并决重大事项,并监督贯彻执行。

4)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管理,做好日常培训。

5)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安全会议,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4.1.2安全保证体系

安委会负责组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下: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施工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委员:项目安全专责、各专业专工、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各施工队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安委会主任指定参加人员。

安全保证体系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统一部署工程的总体安全工作;

2)制订总体安全目标,研究安全生产决策,督导建章立制,促进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

3)审批并落实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问题;

4)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关系;

5)实行安全目标逐级分解、控制和考核,层层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任务。

6)“以人为本”,重点对作业层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管理。

7)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法制化管理,开展反违章活动,坚持“四不放过”,杜绝事故重演。

8)负责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推动安全技术现代化,提高运作可靠性。

4.4.1.3安全监督体系

主任委员:项目经理

副主任委员:项目安全专责(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安全监督体系主要职责:

1)监督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2)监督涉及本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监督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安规考试

5)参加和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6)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7)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监察体系网络活动。

4.4.2职责

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具体见《安全与环境职责制度》。

4.5实施与运行

4.5.1培训、意识和能力

为了确保全体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及现场各级人员能够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以满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要求,项目部建立安全环境教育培训规定,明确培训需求。

项目经理、专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管理教育和日常性培训。

对新入厂工人尤其是民工一律严格进行三级教育并建档管理,通过培训使每一位员工都掌握施工现场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常见违章、管理基本要求和应急管理要求。

各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学习,特殊工种按照有关规定培训、取证、复审、登记、持证上岗。

4.5.2沟通与交流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本项目部将建立并保持各种内外部沟通与交流的方法和渠道,确保与业主、监理、公司本部、各施工单位、其它相关方进行有关的健康安全环境信息的沟通和交流。

项目安全专责负责项目部涉及安全环境信息沟通和交流的归口管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项目部领导层,传达到负责相应业务范围的各施工单位、相关方。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与环境检查与考核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通过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活动,将各种安全与环境体系运行要素充分运行,项目部将通过“安全工作联系单”、“检查纪要”、“会议纪要”等各种形式,加快、规范安全与环境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以有力保障生产安全。

4.5.3文件与资料控制

按照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项目部对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予以控制,控制内容主要包括: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登记、作废、换版、管理等方面。

项目部内部产生的相关安全文件,必须经施工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来自外部的文件和资料,应由项目安全专责审查其适用性后根据其适用范围进行分发。分发必须由项目资料员制定分发清单,各施工单位接收人员必须有签字记录。

文件状态按照受控、非受控两类,由安全专责提出,资料员负责进行标识。

受控的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与资料主要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统一控制)、项目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记录、环境和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受控文件统一编号,确保文件发放前已获批准,确保对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各施工单位,都可得到相应文件和资料的有效版本,确保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或标识作废文件和资料,防止误用。

对出于法律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作废文件和资料,均应进行适当标识。

项目各项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由项目安全专责编制,项目部施工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项目部全体员工都有责任检查并保证本岗位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的版本。

文件资料的损坏、遗失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资料室备档说明,以保证文件版本的最新有效性。文件与资料的更改、二次分发、补发均必须有发放记录。

安全文件资料发放记录表宜使用专门发放,宜与工程专业性资料发放分开,以便查找索引。

4.5.4记录控制

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教育、安全验收等各类安全活动,应保留相应的过程控制记录。

负责人员按规定如实记录环境及健康安全活动的过程、结果,记录须清楚易读,标识明确,数据资料准确,便于识别,并可追溯相关活动及证明环境及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其与标准的符合性。记录的保存期限必须到本工程全部移交为止。

4.6实施控制

4.6.1总体控制

项目部负责对承建的工程项目活动过程的健康安全环境运行实施有效性检查、监督、监测,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监督各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

设备专责负责采购管理及设备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的符合性。

项目部施工经理、机务、电气、热控、土建各专工和调试人员通过指导、监督等方式,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过程设计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安全有效性负责,并通过督促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保证实施者理解并接受负责。

项目经理对资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施工经理、安全专责负责对工程项目采用的协作方的资质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文件要求。安全专责负责对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资质审查,及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文件要求。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人员、机械、作业等,按照岗位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

各类重大潜在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根据各类应急预案与响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与应急响应控制作业文件并按照执行。

4.6.2场前控制和准备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有体检合格记录,保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接受安全与环境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本项目管理规定,方可办证进场。

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材料进场必须保证安全质量性能符合使用安全要求,经过鉴定验收合格。劳保、防护用品、消防设施进场前还要求履行检验手续。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承建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部确定的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报项目部、监理单位依次审批。

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策划,包括场容、场貌、六牌二图、现场标识、环境保护、健康等方面的保证措施计划。

4.6.3落实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各施工单位应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项目部负责监督监控。

4.6.4持证上岗控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各施工队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持有“安全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作业安全有关工作,特种作业人员都须按要求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件,一般作业人员也应经过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均需经过入场安全教育,方可上岗操作。

4.6.5过程控制

现场过程控制严格根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

4.6.6应急预案与响应

为了保证在各类突发异常情况或自然灾害袭击下,做出应急处理和反应,预防或减少疾病和伤害,项目部建立并保持应对各类安全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计划和程序。

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参加应急组织。应急系统指挥人员的电话公开,24小时开通,各施工单位有义务参与应急行动,提供相关资源。

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后,必须对应急组成员和相关员工进行培训,适当条件下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预案的演习,验证其效果的有效性,总结改进和完善预案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

4.7检查与纠正措施

项目部建立并保持安全与环境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项目活动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进行绩效检查、测量和监测,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依据确认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管理体系文件,通过组织各种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的方式,测量和检测各工程项目活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与安全目标中的安全隐患指数进行比较分析,衡量实际绩效,并制订纠正措施和效果验证。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活动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安全员负责监督、督促措施的落实。

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项目部定期对测量和监测结果,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根据对安全检查信息的数据和不符合项、事故、事件及其它不良安全健康绩效的数据分析处理,与衡量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绩效,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4.8事故、事件

对于本项目部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事件,按照《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规定》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9安全保证管理措施

4.9.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1)针对施工特点,进行危险辨识、危险评价,对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分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严格执行技术安全交底程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3)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4)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措施。

4.9.2安全设施

1)各施工单位应采用的安全设施应全部执行,实施安全设施的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拆除安全设施(特别是综合楼临边护栏)应经过华电工程项目部书面同意,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4.9.3安全教育

1)进场人员必须首先经过三级安全培训,体检、审查合格,方可进场。

2)建立安全安全教育卡片,汇总登记,造册管理。

4.9.4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是指凡在跌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跌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挂低用。

3)高空作业时,严禁向下或向上抛接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9.5脚手架

1)脚手架应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

2)脚手架搭设应经过验收、挂牌方可使用。没有搭设完毕或暂时停工的脚手架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止攀登的安全警示牌。

3)所有投入使用的脚手架、板、扣件等使用前均需进行检验。

4.9.6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注明最大起重量,悬挂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操作人员名单、主要性能等。

2)起重作业持证上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道和频率。

4.9.7施工用电

1)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经审批后实施。

2)拆装用电设施均由用电单位专职电工进行。

3)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需上锁。

4)现场严禁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混用。

4.9.8危险性作业

1)进入坑井、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应使用不大于12伏的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

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且夜间应使用红灯示警。

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应设围栏或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

4)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严格落实动火措施。

4.9.9焊接作业

1)气割点火作业严禁在罐体内进行。

2)气焊皮管不得阻碍通道,宜按固定设施方式布置,做到整齐美观。

4.9.10防腐作业

1)防腐作业必须制订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

2)吸收塔外部必须布设警戒标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3)严禁携带火种进出吸收塔。

4)在吸收塔周围10米范围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

5)吸收塔布设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维护良好。

4.9.11施工临建、施工辅助设施

1)现场施工临建建造完毕后,必须经过建造单位、使用单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应有书面记录。

2)现场临时用电、力能管道等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现场围护墙体、各类宣传牌要经过验收。

4.9.12动火作业

1)现场动火作业一律实施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吸收塔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为一级动火作业区,必须向项目部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3)其余脱硫区域一律办理二级动火作业票。

4.10各区域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及标准

根据本工程施工计划,项目部按照环保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Ⅰ)》对各施工区进行了全面策划并划分到施工单位,包括安全设施、定置化牌(文明施工标识及警示牌)、力能管线、电源布置、物料码放区等,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督促落实。施工单位负责所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执行。

4.10.1六牌二图

1)现场必须布置“六牌二图”,在施工现场主要施工区域设置大小适宜、整齐划一、色彩醒目的“六牌二图”。

2)六牌:工程简介牌、总包单位简介牌(公司简介)、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无事故记录牌。六块标识牌版面尺寸高2000mm,宽1500mm。

3)二图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示意图。宽度尺寸为1.5米至3米。

4)现场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域、设备堆放区域、制作区域、办公区域要用专用护栏围护,并留有便于人员进出的大门。

5)各区域内部要明确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并设置标示牌。

6)现场办公区地面、主要施工道路应硬化处理。

4.10.2办公区域配置

1)办公室门牌上墙,布置得当,环境清洁,有关职责、制度、管理网络体系上墙。

2)办公室内安全帽应统一放置,各类办公物品统一规整,有管理人员桌牌。

3)各类物品规整存放,工程资料存放规范,存放齐全。

4)企业项目部标识齐全,企业文化宣传牌上墙,具体见《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Ⅰ)》,在会议室应有工程进度图、工艺流程图。

5)施工单位办公区应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划,项目部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10.3责任区管理要求

1)项目部要依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将整个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为由各具体单位负责管理的各文明施工责任区(随项目施工进度调整),明确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区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人。

2)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单位责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考评,作为月度考评的重要项目内容。

4.10.4着装和衣着

1)项目部管理人员应规范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在工作期间穿非工作装、非工作裤等。

2)施工单位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卡证。

4.10.5施工现场场区、道路建设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坚实,无坑洼和凹凸不平。

2)施工现场中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围栏及相关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危险区域夜间设置红灯进行示警。

2)施工现场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废料、棉纱、破布、油污等污染源。

3)施工现场基坑、沟道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以就地平整),并堆放指定场地。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成形(梯形)打方整理。

5)施工道路必须是混凝土道路,并构成环形通道。施工单位根据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可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以做到施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鞋不沾泥巴。

6)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地面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7)施工现场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废料、棉纱、破布、油污等污染源。

8)施工现场划分各文明施工责任区,明确各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人。各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显著位置放置文明区域管理牌。

4.10.6现场物料管理实施标准

1)作业过程中物料堆放有序,码放整齐成型,长短不一以外侧一头齐为标准。

2)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

3)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五积水,做到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4)脚手架管件必须涂刷色标。脚手架管件在地面或平台上存放,必须做到搭设堆放整齐,扣件入箱。

5)各种沙石料要做到砖成垛,砂、石成方;大型物料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堆放整齐,并木方垫起。

6)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物料距坑边不少于1.2米,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7)弃土及时运出,临时堆土规范放置,不能占用通道,不能长期堆放。

8)物料,器材不得依靠建筑物墙壁堆放,应留有0.5米以上的间距。

9)每个作业面作业过程中要保持物料安全、合理摆放,及就时整理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废料及垃圾;当时或当日作业完成,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4.10.7防火、防爆管理实施标准

1)要按照具体的,作业特点,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灭火器应配置标牌。

2)各类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3)各类消防器材放置于消防器材放置架上,放置架位置明显,实施防雨、防冻措施。

4)各类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5)零星气瓶存放使用专用铁笼。

6)设置施工机械定置存放、加油区域,配置灭火器或消防沙箱。

7)技改脱硫项目,在吸收塔防腐开工前,须接好消防水带,并配置在吸收塔上。

8)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作业票,设监护人,并配置灭火器材。

9)乙炔、氧气瓶不得暴晒,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火星坠落的下方。

4.10.8吸收塔防火管理实施标准

1)吸收塔各层必须配置灭火器材,并有固定措施。

2)吸收塔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为严禁动火区,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3)现场电焊工必须进行电焊作业防火专项培训。

4)吸收塔及其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吸收塔内的废弃施工物(塑料布、安全平网内杂物、废弃油漆桶、废旧安全网、木模板等),必须随时清理出禁火区。

5)吸收塔及其十米范围内严禁使用竹脚手板。

6)防腐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在未完全凝固前,不得离开防腐作业区。

7)吸收塔内的使用低压电照明,电缆无破损、露丝现象。

4.10.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围栏(网)、

2)施工区域要设置标准的安全通道,使施工人员能够安全通过。

3)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基础开挖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深度、坡道位置、排水措施等。

5)挖掘基坑时,在基坑周围设置安全围栏及警告标志,安全围栏距基坑边缘不得小于1米。

6)基坑区域设置充足照明设施。照明满足夜间施工和人员通行安全要求,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7)基坑设置有上下台阶的通道,通道(扶梯)设置扶手、护栏等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要对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危险场所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围栏、护栏;坑、沟、等处铺设与地面齐平的可靠盖板。

4.10.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实施标准

1)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机械管理牌,负责单位及管理人员明示。当日或阶段工作完毕后定位放置管理。如设备检修或因故障停止使用时,应挂牌明示。

2)木工、钢筋加工等机械转动部分、传动部位处以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设有防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装置。

3)各种电动施工机具做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在基坑周围移动施工机械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与外侧要与基坑边缘保持大于基坑深度1.2倍的距离。

5)大型施工机械进入基坑时要有防止机身下陷的措施。

6)挖土机暂停作业时,挖斗要放置地面,不得悬空;行使时,挖斗位于机械正前方并离地面1米左右。

7)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距离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在建筑物附近作业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8)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要由专人负责保管,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施工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需悬挂或粘贴检验合格标牌、标志。

9)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并保持通风良好。零散布设的电焊机设置于干燥的场所,并配有防护棚遮蔽。

10)排水水泵接管牢固、卡紧。水泵的绝缘和密封性可靠。

11)各种施工机具做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12)空气压缩机各表盘表面标注正常指示值区间,目视管理。

13)空气压缩机输气管盘放规范,避免急弯与压迫。

14)冲击性风动工具如风镐、风锤、风枪等必须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

15)吊钩出现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度、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要予以报废。

16)钢丝绳断丝数超过规定数值要予以报废。

4.10.11施工用电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原则。

2)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3)设备接地或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专业要求,严禁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

4)总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坚固,其结构具备防火、防雨功能,位置布设合理并实施专职管理,明示管理单位、责任人。

5)配电箱、开关箱内配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

6)现场直埋电缆应沿主道路边缘直接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标识;通过道路时采用保护套管防护。

7)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

8)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老化或破损电缆、电线。

9)所有配电箱门配锁,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米。?

11)焊接场地无焊接垃圾,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无裸线,标志清晰,有防雨措施,焊接、切割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无起火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必须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2)用电设施及线路电源插座、电源线路无损坏、老化、不得私自拆接设施、线路。

4.10.1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实施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整齐明显的“六牌二图”,六牌为:工程简介牌、总包单位简介牌、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牌、安全无事故记录牌。六块标识牌版面尺寸高2000mm,宽1500mm。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效果图或工艺图。

2)施工现场办公区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安全标语。

3)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应根据施工作业特点设置组合式安全警示牌。

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应保持整洁、醒目。

5)油漆库、木工间及吸收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6)氧气、乙炔瓶存放点周围10米内设置严禁动用明火警告牌。

7)现场区域医务室设置明显标志。

8)挖掘基坑时,在基坑周围设置组合式安全警示牌。

9)停用检修的设备张贴,控制检修设备的电源箱张贴。

10)各类灭火器需配置专用标识牌。

4.10.13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实施标准

1)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需有泥石防散落措施及控制扬尘措施。

2)施工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河流。

3)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于现场固体废弃物分类中转站。

5)施工现场应采取降低施工噪声的措施。?

4.10.14成品保护实施标准

1)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项目专业人员的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

4.10.15调试启动实施标准

1)项目部建立健全启动调试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2)调试经理审核调试试运措施中要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提出一定的要求,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后在调试过程中认真执行。

3)调试过出中,必须保证厂区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完好,厂房内永久照明齐全完好并投入使用。

4)厂房内地坪做好,排水畅通,墙面施工完,地沟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栏杆安装完毕,保温、油漆工作结束,全部工作符合规范、验标要求。

5)各设备、管道、油箱及电气设备应消除七漏现象。

6)用于工程收尾、消除缺陷的脚手架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

7)厂房和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并设专人值班。

8)参加调试人员要有明显的佩戴标志,做好连续运行的交接班工作计划安排。

9)厂区厂房内环境清洁,无杂物、烟头等。道路畅通无阻,报警、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10)厂区已经封闭,取暖、空调设备工作正常,门锁玻璃齐全,关闭严紧,屋顶密封完好无漏雨,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音、粉尘浓度等符合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11)竣工移交资料齐全、规范,字迹清楚,保管妥善。

12)工作票签发人考核后,名单公布。

13)办理调试、试运出入工作证,发放并登记。

14)各区域的安全保卫责任划分清楚,人员到位。

4.10.16现场安全通道

1)现场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2)现场各施工区域

4.11安全技术措施

4.11.1压力容器

1)脱硫区域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氩气瓶)领用时检查瓶体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在使用过程中应放在标准化存放装置中,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每个集中存放的区域,气瓶最多不能超过5瓶;在每个存放区气瓶的上方要有上下隔离的板。

2)不得使用有鼓包、裂纹或漏气的橡胶软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应将其损坏部分切除,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

3)氧气橡胶软管、乙炔气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

4)氧气橡胶软管与乙炔橡胶软管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5)严禁把氧气软管或乙炔软管放置在高温、高压管道附近或触及赤热物体。不得将重物压在软管上。应防止金属熔渣掉落在软管上。

6)氧气、乙炔气及液化石油气橡胶软管横穿平台或通道时应架高布设或采取防压保护措施;严禁与电线、电焊线并行敷设或交织在一起。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盖上使其缓慢解冻。

4.11.2严防“两高”的施工措施

1)在脱硫区域0米及以上各层安装照明,以保证在夜间有足够的光线来满足夜间施工。

2)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脱硫钢结构吊装作业。

3)雨天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施工人员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

4)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系保险绳。

5)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6)在进行脱硫平台栏杆施工或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7)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9)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钢结构上临时存放的格栅、栏杆、材料等必须与钢架捆绑牢固。

4.11.3防止脚手架事故的防范措施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做好安全交底。

2)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

3)挂牌标识。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

4)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5)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部分防护设施进行作业时,应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并应有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4.11.4吊装、起重事故的防范措施

1)起吊物绑扎时要牢固。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

2)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如脱硫烟道的吊装)。

3)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停止起吊作业。

4)起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起重人员在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

5)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6)起重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严禁站人和通行,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严禁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长时间悬空。

4.11.5防毒、防尘措施

脱硫区域施工工序交接多,特别是特殊防腐玻璃鳞片的施工,这种施工工序施工前要对设备进行喷砂处理,这就会对施工区域造成很大的粉尘污染,同时玻璃鳞片施工时会产生有毒的气体,这样都会对我们的施工人员造成伤害。脱硫吸收塔、大部分脱硫烟道都要进行这种施工工序,在这种工序施工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隔离,同时在此区域施工的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4.11.6安全防护设施

在脱硫钢结构的每一层挂随层安全网,在12米挂安全挑网,伸出柱外3米,在每层平台布道之间满铺安全网,给施工人员有力的二次保护,同时在12平台上要搭设满层的脚手板,在烟道位置铺设脚手板,以达到与其它区域的隔离,在临边(钢结构、未闭合的平台、烟风道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4.11.7电焊机安全使用措施:

脱硫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电焊机按照要求要挂牌使用。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在焊机不用时,施工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在脱硫特级危险区域施工人员在每天施工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并将焊机的二次线收回工棚。施工人员在不用电焊机时必须确认电焊机本体的电源开关已断开,再及时对电焊机箱上锁。

篇4:爆炸材料管理措施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矿井、生产矿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政治可靠、忠于职守、责任心强、遵守有关法津法规。

第3条?必须掌握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炸药、雷管的存放知识,并经培圳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

第4条?爆炸村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1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爆炸格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量。

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取限量储存措施。

5、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第5条?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第6条?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是防冻结措施。

四、爆炸物品的管理

(一)地面爆炸材料库房管理

第7条?库房周围40米内和防爆土堤内无杂草。避雷设施好。库房周围排水沟通。非库房内工作人员进入库房,必须持有效证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带烟火、手机、传呼机等违禁物品。

第8条?库房必须有避雷电设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枪、灭火器等防为设备。

第9条?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料箱。

第10条?库内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内照明,必须用防爆设备。

第11条?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第12条?库房内应有通风、防潮、降温的设施和措施。

第13条?对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容量要求:

1、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行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

2、房里的空气应保持干燥,温度一般不准超过300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3、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高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行低于2米,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4、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避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

第14条?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平硐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下列规定:

1、炸材料箱上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垫木。

2、药不得超过3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炸药25米以外的地点。

3、保管爆炸材米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保管爆炸材米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第15条?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米以外加设横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千克。

(二)井下烛炸材料库管理

条16条?井下爆炸材料库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第17条?井下爆炸材料库只准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贮存方式。

第18条?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

1、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昼夜的电雷管需要量。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3、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吨,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电雷管不行超过2天的需要量。

第19条?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千米的矿井内蒙古自治区、井下元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千克。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厘米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4、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宽到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5、建井期间的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具有独立风流。必须制定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6、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同。

第20条?井下炸药库发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2、炸药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变质。

3、收发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和撞击,炸药要摆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5箱。

4、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不设固定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进入库房人员必须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5、发放台上必须铺有能导电的半导体橡胶板;该橡胶板下面还必须铺设金属网,并用导线将其接地。

第三21条?爆炸村料库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须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必须清点库存,并填定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第22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爆炸材料库。检查人员必须持有入库许可证件并进行登记,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库房。

第23条?爆炸格料管理工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火药发放台帐和库存台账;做到日清点、旬盘结,账、物相符,按时报主管部门。

第24条?过期、失效、报废炸药应存放在专用硐室内。报废雷管不得多于500发、失效炸药不得多于100千克,并尖报主管部门申请销毁。

第25条?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渗油、受热或分解变质。

3、电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规定。

(三)炸药检查和电雷管全电阴检查

第27条?炸药检查:检查药卷外观是否完整,防潮剂是否剥落,封口是否严密等,否者不行发放。

第28条?雷管检查:金属壳是否有裂缝、砂眼和锈蚀,。对纸壳雷管,应查看纸壳是否松裂,管底超爆药是否碎裂,脚线是否良好,有无生锈。

第29条?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进行编号;电雷管箱必须在存放硐室外开启,一次开启一箱。并清点数量,每次最多取100发进入硐室做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

第30条?雷管的编号要严格按照搓码机(打号机)说明书规定操作,并定期检验和格正全电阻检查仪。检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废雷管要单独存放在库内,并建立台账。更换电雷管全电阻检查仪电池时,应在井下或井下安全地点进行。

第32条?检验电雷管用的电流不行超过50毫安(0.05)。

第33条?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合格后,朵将电雷管脚线理顺成束。理顺成束时不准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更不准手拉体硬拽脚线,应轻轻理顺、伸展整齐,每10发为一组卷绕脚线,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编号待发。

五、炸药、电雷管的发放

第34条?爆炸材料管理工发放爆炸材料,必须先检查爆破工的证件及标准药、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再根据领料单如数发放,并登记入账。

第3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较。

1、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2、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36条?硬化、水分超过0.5%的硝铵炸药不许发放;其检查方法是从外观看药卷是否受潮、渗水,或出现浆关物,用手轻轻揉搓有无硬块。

第37条?爆破工将当班剩佘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名,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第38条?对在领退手续上作弊、有意损坏、偷盗、私藏、炸药、雷管人员,爆炸材料管理切现后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39条?必须有专用硐室并上架存放放炮员的药箱、雷管盒,存放的药箱、雷管盒内不准有剩余火药、雷管。

六、收尾工作

第40条?爆炸材料管理和发放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记录在值班簿中。

篇5:长输管线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管理措施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纵横交错的管道运行正承受着区域内第三方交叉施工带来的越来越多的风险,防控任务艰巨。以“三道防线”和“三个必须”防控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使管道运行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三方交叉施工,是第三方在管道中心线五米范围内欲进行的各种施工,影响管道的安全运行。在管道上方常见的第三方交叉施工包括:新建公路、铁路、自来水、光纤通讯、村村通公路、挖塘、修渠、清淤、植树、农民取土、土地平整、弃土弃渣、水工、种植深根作物等。其实施的主体有企业和农民,施工性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特点是:报政府审批的工程,在设计阶段会征求管道企业意见,进行了风险规避或避让;一些小工程,往往要降低成本快速施工,个别违法工程甚至采取偷干、蛮干的做法,给管道运行带来了安全风险。

一、做好风险预警,掌握防控主动权

(1)收集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

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网。最初抓手是建立信息员队伍。第三方交叉施工信息的收集,首先就是各站线路员通过巡线工,找到第二类信息源头的基层干部,发展信息员。对信息员的选择和配备,一要人脉广,二要责任心强,三要疏密有秩、涵盖所辖线路,四要建立奖励和定期联系制度。

信息收集打的是“亲情牌”,走的是群众路线。除有效发挥信息员作用外,还要通过发放宣传品、上门走访、举报当场兑奖等方式,密切与沿线户主、地方政府及施工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加大他们主动告知施工信息的频率。及时了解掌握更为全面的施工信息,争取避让或提前采取管道保护措施,消除施工风险隐患。

(2)巡线工巡护防线

巡线工是管道线路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徒步巡线、小治理、信息收集、电位采集、违章占压控制并上报站线路员。上午8—11时,是第三方机械施工的高发频段。巡线工应在该时段加强巡护,主动查找管道沿线的挖掘机、开沟机、打井队等大型作业设备。在机械上粘贴警示带,向操作人员发放宣传品,宣传《管道法》和注意事项,达到认识管道标识、知法、懂法的目的。

为提高巡护效率,要细化巡线工巡护内容:每天至少和两名沿线户主进行交流(即全年可与80%户主交流两遍);每周两次走访信息员;每年要上门走访沿线每位户主,宣传告知管道保护内容。

(3)物防防护防线

依据《管道法》规定,管道地面标识不清是企业责任。因此,管理处要督导各站将管道上方的地面标识埋设准确、通透,标注出管道位置、埋深和相应的警示标语,特别是对“高后果区”应进行加密敷设。对于浅埋点、路边沟渠应进行综合治理,如用加盖盖板等保护措施来消减风险。逐步探寻和使用光纤预警系统等先进设备。

二、做好协调督导,规避操作风险

(1)“责”与“利”必须有效配置

线路员和巡线工是控制第三方交叉施工风险、确保管道运行安全的中坚力量。他们冬冒严寒,夏顶酷暑,工作条件艰苦、责任重大。因此,实行人性化管理,配备必要的设施和物资确有必要。

一是在巡护车辆上配备“线路集成工具包”。所备物品主要包括:一个文件夹(内装《第三方施工告知书》、《临时用工看护协议》、《信息奖励领款单》、宣传页、笔等)、白灰袋、小木楔、警戒带、彩旗带、铁撬、卷尺、手电筒。汛期还应有编织袋等工具以及各类精密仪器,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是根据季节变化,配备帽子、太阳镜、雨衣、雨鞋等。巡线工全部雇佣当地农民,每月支付几百元工资。如果不只是简单地把他们看成是雇工,而是当成企业的一份子,让他们参与献计献策、奖惩评议、物品核发等,就容易使他们产生企业归属感,激发他们的自豪感和责任心,树立和提高他们在亲属中的威望和影响力,起到广泛的宣传带动效应。

(2)“法”与“情”必须合理兼顾

第三方交叉施工引起的事故屡见不鲜。其主要症结:一是施工方对管道缺乏了解,盲目施工;二是双方协调时间过长造成强行施工。因此,线管人员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增强沟通的灵活性。

首先,提高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通过通告、彩页、电影、宣传品等形式,反复宣传《管道法》和《事故案例》。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管道就是爱惜自己,违法施工责任重大”。对不听劝阻、恶意施工者,要提请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法律严惩,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其次,妥善处理施工方与管道方的利益冲突。管线通过地区辐射面广、地貌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第三方施工的日渐增多,防控难度极大。因此,不能只是例行公事的程序化管理。要转变观念,主动了解、沟通、反馈,协商解决他们与管道方的遗留问题,化解怨气、消除对立情绪,营造良好的管道保护氛围。对合法的第三方施工,必要时由管道方想办法、出方案、出费用,从根本上变“堵”为“疏”,加快施工速度,消除施工风险,确保管道和群众安全。

(3)“防”与“护”必须齐抓共管

一是按照管线里程配备巡线工,实现巡护全覆盖。依照国家临时用工规定,巡线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3—4个小时。因此,要以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走完的平均里程为标准,确定巡线工人数。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自下而上的考核机制。对巡线工采用GPS巡线跟踪系统和现场贴条回复等手段进行巡线监控;各站的线路员要为每名巡线工建立巡护档案,定期召开评议会进行点评;管理处管道科要建立各站的考评档案,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所有考评均要与集体及相关个人工资等收入挂钩,兑现奖惩。

三是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定位。先测量定位,再开挖验证。一定要找到管道、光缆的准确位置,防止误测。

?向第三方告知。将管道、光缆位置和深度,告知第三方业主、施工方负责人、挖掘机手。讲清利害关系,并在《告知书》上画出简略图纸后交给对方签字确认。

?设立警示标志。立警示牌、撒白灰线、拉警戒带、钉木楔,标出管道位置、深度和走向。必要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签订《临时用工看护协议》,协议中要有控制草图、要求、待遇、双方联系方式等内容。

?向上级报告。线路员应及时向管理处管道科发送第三方施工报告。主要包括:对方单位欲进行的施工内容、现场勘查情况、处置建议。管道科应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较大型施工应依据《管道法》报告当地发改委能源局处理。

?开挖。在开挖管道和光缆时,线路员必须全程现场监护,边检测边挖掘,严防伤及管道和光缆。

?“三道防线、三个必须”管理手段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还需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得到验证和完善。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