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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每项工程施工时,都要编制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等,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计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8、土方爆破时要遵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篇2:基坑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土方开挖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发生边坡塌方。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4)基坑(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施工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5)采用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6)在有支撑的基坑(槽)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槽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的强度,必要时应加强支撑。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在进行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土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切断电源。

(9)在拆除护壁支撑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护壁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篇3:某土方开挖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安全掩护措施:

积土、料具的堆放应距分开挖口边沿3-5m才干满足安全的须要,在基坑上口采取钢管及密网式安全网进行安全围护并在显明的位置设置各种安全标记,夜间时设置照明灯及在基坑四周设置红色警示灯,防止人员的坠落。

在基坑土方开挖进程中应严厉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加设支持的施工方法,在施工进程中要经常检讨边坡的稳固性,特殊是在暴雨过后要马上进行巡查,发明隐情应立即进行肃清,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

施工用电、洞口防护等其它项目标安全注意事项及保护措施均同整体项目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多种安全技巧措施。

2、环境维护办法:

根据国度、省、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基坑土方开挖的环保义务制,在土方开挖外运堆放时应到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备案,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位置设置洗车台及沉淀池,每车土方外运应到洗车台位进行冲刷,车轮不得有土壤上路,防止污染城市途径。

由于土方工程且有部分土方堆放在现场,所以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难度较大,但也应部署专人对大门进口处、各种排水管道,排水集水坑等地位进行土壤杂物清算,坚持排水畅通,防止脏水四处乱流而影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另外其它需进行环境维护的各种计划及办法均同于总体的施工组织设计。

篇4:土方开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深度和坡度。根据有关规范要求,控制开挖段的长度,随时掌握土体位移、沉降的变化量,做好信息反馈,指导土体开挖,以确保基坑侧壁土体和周边环境不被破坏,如坡顶土体及周边环境位移或沉降超过警戒值,就立即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并报施工项目部、监理和业主。

1、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尤其是多台挖机在一处时,挖机间距应大于10米。

2、土方开挖过程中,坡顶不得堆载荷载,运输车辆尽量避免在坡顶边缘行走,防止基坑坡垮塌。

3、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监挖措施:在基坑周边每30米设一个水准控制点,该点设在距坑边1.5米处,每天由测量人员抄测一次,当该点标高下降8cm时,报有关人员处理。并对基坑坡面用钉土钉、外罩砂浆固定砂土的方法,确保砂土不流滑。(木钉打入深度至少300,@500,护面砂浆1:3厚30)。

4、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距坑顶四周设置1200高防护栏(二道水平横杆,3米间距1个立杆,立杆埋深不少于500)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6、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照明设施,照明亮度要满足夜间的水准测量。行车路线上用挂红色警示灯,车辆专人指挥。

7、土石方施工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天施工时,工作面不要过大,要逐段、逐片地完成。

8、开挖区边缘的2米以内不得堆任何东西,以免土方垮塌。施工需要时临时堆放施工物品单位面积不得超过200Kg,雨天严禁堆放任何物品。距坑顶2米外4米内不得停放12T以上的车辆。

9、电梯井处土方开挖要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有险情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后再施工。

10、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停止所有相关的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有关情况(包括伤亡人数,伤员伤势,何时、何地、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营救措施,同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11、文明施工及分项工程的临时用电安全参照我公司的ISO质量、健康、环境控制程序。

篇5: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特别是开挖时对桩身的保护措施必须列为土方施工中的重中之重,每台挖机确定一名施工员全程盯踪,严禁挖斗撞击,刮伤桩身,一旦发生必须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质量目标均落实到具体个人头上,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指标,使每个分部分项的管理者与操作者形成有效的压力与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每个员工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3、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目标分解,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土方分项工程的质量职责及责任层层落实到相应部门和施工班组。

4、技术复核制度。对土质、位置、尺寸、标高、桩位及桩标高复核;对技术复核结果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5、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监控部位及监控要点。

6、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能组织下道工序施工,进行基坑验槽时在公司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监理工程、质检站、设计共同参加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和组织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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