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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在源头消除先天隐患,在施工前,就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车道等总平面布局进行整体规划。一、总平面布置的原则总平面布置包括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的设置,此外还要划定重点区域等内容。(一)明确总平面布局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3.给水管网或管路,以及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二)合理布置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位置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常受气象、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建构筑物、场地大小、周边道路及消防设施等现场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不同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又千差万别。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应综合考虑在建工程及现场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少、场内材料及构件二次运输少、施工生产及生活相互干扰少、临时用房及设施建造费用少,并满足施工、防火、节能、环保、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等需求”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施工现场平面布局的主要内容,确定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及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区域的布置原则,规范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及动火作业场所的布置要求,针对施工现场的火源和可燃、易燃物实施重点管控,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三)重点区域的布置原则1.施工现场设置出入口的基本原则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2.固定动火作业场的布置原则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危险品库房的布置原则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二、防火间距保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相互蔓延的关键。(一)临建用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1.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严禁设置于在建工程内。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4.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二)临建用房间的防火间距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52-1的规定。表552-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名称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办公用房、宿舍44557710发电机房、变配电房44557710可燃材料库房55557710厨房操作间、锅炉房55557710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777771010固定动火作业场777710101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2)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3)表55-2-1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2.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三、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消防车道,同时布置相应的消防救援场地。(一)临时消防车道设置要求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6.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篇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从制度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同时应加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包括: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从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其它防火管理制度,如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等。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二)防火技术方案

防火技术方案重点从技术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即通过技术措施实现防火目的。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可结合施工现场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用以具体安排并指导施工人员消除或控制火灾危险源、扑灭初起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和危害。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也可单独编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即施工人员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的工序时,在“人、机、料、环、法”等方面应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并应具体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1)明确配置灭火器的场所、选配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及最小灭火级别;

(2)确定消防水源,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的管径、敷设线路、给水工作压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3)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数量、安装位置等;

(4)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临时投入使用的安排及说明;

(5)明确安全疏散的线路(位置)、疏散设施搭设的方法及要求等。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依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侧重于普遍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自我防护的能力。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五)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交底的一部分,可与安全技术交底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的对象为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工序的人员。交底应针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具体作业场所或工序,向作业人员传授如何预防火灾、扑灭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六)消防安全检查

在施工现场的不同施工阶段或时段,现场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应有所侧重,检查内容可依据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社会环境和生产任务适当调整。如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订、防火技术方案、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本条规定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此外,施工单位应在每年“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冬季风干物燥的特殊时段到来之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七)消防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

1.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防火管理人员的文件;

2.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4.施工现场防火应急预案及其审批记录;

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6.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

8.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帐及更换、增减记录;

9.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10.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含防火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防火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11.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2.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既是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也是减少施工现场火灾风险的基本条件。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禁火标志。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极易遇明火发生爆炸,因此,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求如下:

(一)用火管理

1.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2)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3)动火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8)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2.其它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油漆间、液化气间等),严禁明火;

(2)冬季风大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二)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且高热灯具距可燃、易燃物距离过小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易燃物等原因发生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因上述用电原因引发施工现场火灾,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违规贮装、运输、存储、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四、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还要设置防火标识,同时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设置防火标识

施工现场的临时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和使用场所、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置禁烟标识。

(二)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维护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受外部环境、交叉作业影响,易失效或损坏或丢失,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2.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尚未完工前,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被拆除,并应确保其有效使用。

篇3: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目标措施

不发生死亡事故;

不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

轻伤负伤率≤千分之六;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

不发生扰乱社会稳定安全事件;

不发生重大职业伤害和环境污染事件;

不发生一般跨(倒)塌事故;

工程创风电行业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篇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一、基坑施工监理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模板支撑系统监理监控要点

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Φ48×3.5mm钢管,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高压线防护架设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宫殿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三宝”“四口”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

5、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监理监控要点

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一)打桩机施工

1、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4、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二)井架与龙门架

1、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2、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3、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4、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6、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挡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7、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8、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9、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设置;

10、附墙装置首道不超过7米、把杆高度不超过井架顶部;

11、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监理监控要点

1、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经市建委认定的监测机构办理检测,办法合格证方能使用;

3、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制器灵敏、可靠;行走限制器灵敏、可靠;超高限制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四)施工升降机监理监控要点

1、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3、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4、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

5、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五)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面,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过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操作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一)落地操作平台安设监理监控要点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二)悬挑式钢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1、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2、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3、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4、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个;

5、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挂牌挂设限制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八、个人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监理监控要点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4年;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井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2年(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

4、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

5、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篇5:工程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措施

1、保持清洁卫生。职工宿舍符合规定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蝇防蚊防鼠措施,使用安全电压,执行卫生责任制度。安排卫生值日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宿舍清洁。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及时处理,做好文明施工。职工食堂始终保持卫生清洁,定期采取消毒措施,一定做到防蝇防蚊防鼠,并保持四周卫生,不得有积水垃圾等。

2、防中暑。夏季施工注意防中暑情况发生,作息时间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工地上要采取降温措施,准备降温食品如绿豆汤、淡盐水、降温茶等,卫生室准备好防暑药品,全面抓好降温防暑工作。

3、防中毒。关键工作在食堂,夏季施工防中毒的重点应抓好食堂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卫生,保证所有食物疏菜新藓,根据经验保证当日采购当日消费,同时开启冰箱对肉类进行冷藏;食堂要采取一定的封闭措施,挂好纱网,同时厕所四面及顶部必须用纱网密封,防鼠防蝇防蚊,改善食堂条件,保持通风良好,并定期消毒,确保职工的饮食安全。

4、医疗保健。工地设医药卫生室,根据工人数量配置专业人员值班,夏季施工要确保卫生室24小时开启,配备一些常用药品和一些器械,做好日常工人的卫生保健和发生事故时及时参予救援。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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