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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l)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施工单位还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8条第: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7)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施工单位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0)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篇2:建筑工程冬雨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措施

1.1坚持按施工平面布置和使用现场,认真搞好场平,并使其具有适当的排水坡度,确保排水畅通。

1.2进入雨季应全面检查一遍,配用电及机械设备的防水情况,及时修缮仓库、宿舍,特别对电器线路闸刀等的防水情况要认真检修。

1.3加强天气预报收听,备足雨期防雨材料。

1.4所有机械棚搭设严密,防止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全接地装置、塔吊、井架底座标高要高于四周地面,避免积水浸泡。

1.5雨季施工要做好高处防雷措施,外脚手架、塔吊上设避雷针。

2冬期施工措施

2.1冬季原则不安排室外作业,确因工期需要则必须制定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措施。

2.2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防止突然降温受冻。

篇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

为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施工,对于施工范围的生产施工进行全面监控管理。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篇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篇5: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做好项目施工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除了首先需要可靠的管理体系外还必须有稳妥的技术措施及更好的防护措施。

1.工人进场前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

2.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架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境、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等。各种限制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基坑四周应设置上下两层防护栏杆。

7.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应设红灯示警。

8.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低压照明设施,主要通道入口,上下入口均应设照明装置。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各级安全员应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电线,电线跨过主要施工道路时,最低架空高度不应低于6m,其它地方应不低于5m。

(4)所有用电设备一律要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均应有安全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用电设备不使用时一律拉闸断电,所有配电箱均要上锁,架设和拆除供电线路一律由电工负责操作,严禁其它人员乱拉电线。

(5)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选型合格的五芯电缆,并要正确架设。

(6)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定期检修,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漏电保护的闸箱,严禁在潮湿带电状态下施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低压配电装置(配电瓶、配电箱)配电线路,控制装置(开关箱、控制电气)和用电设备(各种施工、加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电气照明灯具)等组成。应重视在建工程与临时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熔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使用。

(8)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的低压防爆工作灯。

9.防台风、防雨措施:

(1)在施工期间应收集天气预报情况,以便安排工作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浇灌混凝土之前准备搭好防雨布、棚,防止雨水冲刷混凝土。同时,注意保护电源设备,并作好设备、机具的防雨工作。

(3)台风到来前应特别提高警惕,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台风到来之前,应对高耸竖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进行加固,临时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地面、楼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要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及时撤到建筑物内。台风过后要立即对脚手架、模板、钢筋特别是电源线路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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