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规范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亦视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C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C。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高处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化工企业里虽在2米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2.在无平台.无护栏的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汽车.铁路槽车.槽船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3.在高大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至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派液沟.排放管.液体储池,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

防坠落保护用具和设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速差器;梯子.载人吊篮升降机.维护围栏.脚手架。

直梯使用:梯子必修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贴合格标签,检查间隔期为三个月;用户负责在使用梯子前检查梯子的安全状况;任何一部梯子,一次只能上一人;上下梯子时,面对着梯子,且要双手抓牢梯子;梯子立足点周围区域必须稳固,不含打滑物质;梯子使用时,必修有人看管,或加以适当捆扎;梯子必须高出着陆点和要用到的最高梯级至少1.05米;长3米以上的梯子,必须垂直或以约75度的水平倾角设立;上下梯子时手中不得携带任何东西,必须提供适当的携带工具和设备的方法;使用收缩梯时,必须至少有四级梯步重叠;使用人字梯时,不允许使用最上面的两层台阶;在一类危险区不得使用铝梯;靠近门口使用梯子时,门必须关上锁好或固定在完全打开的位置,还有一名监护人员看护。

使用载人设备:使用的设备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使用载人设备时应具有防坠落措施,并且该措施应独立于设备本身;操作设备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专业资格;严禁使用有故障的载人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载人设备。

脚手架使用:使用前使用者应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的标牌(合格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跳板是否满铺和固定,是否有合格的通道,脚手架是否牢固,工作平面是否有护栏(上护栏.中护栏.踢脚板);脚手架作业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脚手架;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连接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扣等所有脚手架部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若发现脚手架防护不完善,作业不方便时要及时找工长反映,有架子工处理脚手架问题。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否则有权拒绝;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高处作业前,施工和维修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通行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以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藏场所或附近有防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值班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登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线路通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篇2: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

1办证

1.1《高处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1.2项目负责人持《高处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资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3根据高处作业级别,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将《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存档。

1.5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6操作工正常操作、换照明灯泡、防腐保温结束后现场验收及紧急情况处理人员需高处作业的可以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时可不系安全带,但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

1.7高处行走时不能双手持物。

2有效期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4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

4.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特级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由技术员以上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4.2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4.2.1负责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4.2.2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4.2.3负责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

4.2.4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资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4.2.6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

4.2.7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4.3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5监护人

5.1监护人由项目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及气防急救知识的人员担任。

5.2监护人负责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随时与设备内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5.3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护人不能同时担任作业执行人。

5.4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由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分别指派监护人。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重大的危险项目施工或作业(如抽堵盲板、带压堵漏等),需申请安全中心配合监护的,由各事业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气体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5.5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6该程序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执行。

篇3: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制度

1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的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同时还要加扎安全立网或挡物板(竹笆);平台外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因施工或结构需要又尚未安设围护设施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防坠落设施。边长1500mm以下可用盖板;边长1500mm以上宜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再张挂安全网。墙面等处竖向落地洞口应装开关式或工具式的防护门、栅栏等。

4电梯井门必须设防护栏杆和栅门;电梯井内应至少每隔一楼层架设一道竹笆板的防护层或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预留洞口、深沟与坑槽等,除必须设置防护设施与警示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6垃圾井道和烟道等,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7施工现场车行通道旁的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通行车后轮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

8高处作业的通道(包括天桥、斜道等)两侧及通道口有坠落危险的应参照临边、洞口作防护。

9上方有落物伤害危险可能的地面及高处作业的通道,应搭设木板或双层竹笆板、安全防护棚或防护廊。

防护棚长度不得小于GB3608-83规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10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防滑鞋。禁止赤脚,禁止穿拖鞋、凉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升降设备上下。

12使用撬杠、扳手类工具用力作业时,只可单手用力,另一只手要抓牢坚固的物件,切不可双手同时用力作业。

13在未连接的单柱上作业,必须先检查立柱和缆风是否埋设、固定牢靠,然后方可登高作业。

14不得站在防护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15高处作业场所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物件的绳索必须是干燥的尼龙绳或麻绳,测量时,必须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

16不得坐在临空面边缘及上方没有可靠隔离层的地方或骑在栏杆上休息、逗留。

17沿钢爬梯、绳梯等作垂直攀登上下时,必须使用安全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作防护保险。

18沿水平梁、斜梁、水平管道或暂无防护栏杆的平台上水平移动、行走,而且又无可靠的扶持物时,必须使用水平安全绳。

19高处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在垂直升降机、防护栏杆、接料平台和孔洞边缘坐靠,不得躺在脚手架、屋面上休息。

20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移位、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要经原搭设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及时恢复。

21高处作业的各种设施必须适用、安全可靠。高处作业的设施及防护应列入任务单下达,认真落实、责任到人,并认真执行验收制度。

22无外脚手的楼面周边未砌设固定围护及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口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扎设安全立网或挡物板(竹笆)。同时,还必须在外围按国家标准架设安全平网。

23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使用时必须系好安全绳。

25传递物品或工具必须用绳索或手递,严禁抛掷行为。

26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或起吊。

27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必须放在不会被碰撞而坠落的地方。凡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28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理,放在废料垃圾箱或从废料垃圾通道倒下去。

篇4:高处作业常识规范

1、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一级2—5米,二级5—15米,三级15—30米,特级30米以上。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及听力、视力不佳等病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4、上、下楼时必须走专用通道、马道,不准攀爬架子及临时设施。

5、登高梯子必须坚实,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其跨度不得大于2米,每跨内不准超过两人操作(荷载不超过150公斤)。

7、操作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30cm,两头必须绑扎固定,不得存在探头板。

8、操作者上下架子不准钻窗子爬架子,应从搭设的固定通道上下。

9、高处作业中使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饰。登高作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10、禁止拆卸外架封闭立网,如需传递材料,开口后应及时挂好。

11、3米以上高处支拆模板时要搭设牢固操作台,边缘要设护栏;3米以下可用马凳。

12、不要站在梁墙上操作,在建筑物边缘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13、拆下的模板要及时归垛、堆放整齐,防止拌人造成事故。

14、拆模时不准留有悬挂板、枋等物料。

15、楼内清楚废料、不准从门窗口直接往下抛扔。

16、遇有六级以上台风、浓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7、发现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存在缺陷和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1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19、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应随时清扫干净。

20、严禁在墙顶站立划线、刮缝、清扫墙柱面及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21、拆卸下物件以及涂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22、施工人员必须必须从搭有防护棚的专用进出通道行走。

23、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4、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25、电梯井口必须设置有效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严禁拆除或攀跃。

26、踏步或上人爬梯必须设置不小于1米高度的防护栏杆。

27、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8、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29、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0、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1、浇筑离地2米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阳台时,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撑件上操作。

3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

33、悬空进行门窗作业,严禁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34、门窗临时固定未达到强度要求时,严禁用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35、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系好安全带。

36、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杂物,施工物料不准超过270公斤/平方米(三皮侧墙)。

37、拆除脚手架要严格按顺序进行,要先上后下,先搭后拆。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38、在悬挑操作平台上操作,必须满铺脚手架并设置外侧防护栏杆。

39、悬挑梁平台上人员和物料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篇5:高处作业安全常识规范

一、高处作业注意事项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1.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二、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高挡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作业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三、临边作业的防护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墙外围用密目网封闭。使用外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四、洞口防护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果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五、交叉作业注意事项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注意: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六、攀登作业注意事项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攀登作业,应注意: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