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审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吊装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夜间吊装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6、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7、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指挥信号不明;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斜拉重物;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重物下站人;重物埋地下;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重物越人头;安全装置失灵。

8、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篇2:建筑工程起重吊装作业一般要求

1、起重机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机进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各项载荷指标及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变幅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吊钩防脱绳保险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自制的起重扒杆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扒杆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3、钢丝绳与地锚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钢丝绳应符合《钢丝绳》(GB/T8918)等有关标准的规定。起重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起重设备性能和技术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4、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5、起重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司机、指挥、司索应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2)、起重吊点的确定应符合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应符合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起重吊装作业应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每天(班)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4)、不得起吊重量不明重物或超载。不得在不安全的状态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5)、起重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6、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且单独设置。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7、构件堆放应整齐、稳固。堆放场地应符合堆载要求。在建筑物结构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荷载规定。

篇3:吊装作业“十不吊制度

吊绳打结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带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防止钢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及超载物件不吊;

违章指挥或无人指挥时不吊。

篇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常识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篇5:液压支架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学习。参加起吊装卸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在运货车通过综采设备场地周围时要有专人负责监护货车通过。4、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在起重作业区域内,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安全专员和指挥专员,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安全检查员和起重指挥员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安全专员必须保证周围的安全警戒设施到位,人员的安全装备到位,起吊货物时必须保证货物和人身安全后,然后与指挥员配合,给指挥员发送相关指令。指挥专员接受到安全指令后,发送指令给起重司机,必须确保起重司机能够清晰准确地听到指挥信号。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7、被吊支架的捆绑应按起重机作业中对被吊物捆绑要求进行作业,起吊吊具应吊挂在被吊支架承重点上。在有棱角的地方应该加衬垫。8、支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支架间隙中穿行。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卸装作业。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支架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站在被吊支架上方。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1、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吊钩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斜吊还会使支架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14、必须对所属在用的起重器具进行妥善保管、按时检修,保证起重器具性能完好,安全附件齐全。对新安装、自制自用的以及经过大修改造的起重器具,在每次适应前必须经过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16、在发出起吊信号前,必须检查挂绳、栓支架人员是否离开被起吊支架,并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19、吊车起吊支架后或已把支架放置摘钩后,回转时必须慢速旋转,以防旋转过快钩头伤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