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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现场施工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要求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出厂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其安装、停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障碍物、排水良好。

2、机械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周边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固定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机械设备的安装、停放及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4、施工现场宜设置机械设备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5、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起重机、砼输送泵车和桩工机械等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电压(kV)

安全距离(m)<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

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

篇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符合施工现场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不得保养、维修。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停机维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常识

塔式起重机、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机及架梁架桥机、汽车起重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操作(也称为司机)、指挥、司索等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起重机械必须有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并有出厂合格证。其安装、拆除、加高及附墩施工作业,必须由相应作业资格的队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装、拆卸、加高及附墩施工作业前,必须有经审批、审查的施工方案,并进行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1.1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使用安全常识

1、起重机“十不吊”:⑴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⑵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⑷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⑸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⑹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⑺单根钢丝不吊;⑻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⑼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⑽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2、塔式起重机吊运作业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起吊物下方不准站人。

3、司机(操作)、指挥、司索等工种应按有关要求配备,其他人员不得作业。

4、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运物件。

5、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物起吊前作业人员应撤离。

6、吊物的捆绑要求:

1)吊运物件时,应清楚重量,吊运点及绑扎应牢固可靠。

2)吊运散件物时,应用铁制合格料斗,料斗上应设有专用的牢固的吊装点;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散粒状的轻浮易撒物盛装高度应低于上口边线10cm。

3)吊运长条状物品(如钢筋、长条状木方等),所吊物件应在物品上选择两个均匀、平衡的吊点,绑扎牢固。

4)吊运有棱角、锐边的物品时,钢丝绳绑扎处应作好防护措施。

1.2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安全常识

塔吊施工电梯也称外用电梯,也有称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是施工现场垂直运输人员和材料主要机械设备。

1、塔吊施工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在地面搭设出入口防护棚。

2、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方可使用。

3、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4、电梯各出料口运输平台应平整牢固,还应安装牢固可靠的栏杆和安全门,使用时安全门应保持关闭。

5、电梯使用应有明确的联络信号,禁止用敲打、呼叫等联络。

6、乘坐电梯时,应先关好安全门,再关好梯笼门,方可启动电梯。

7、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8、等候电梯时,应站在防护棚内,不得将头手伸出栏杆和安全门外。

9、电梯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1、塔吊施工电梯发生故障的处理

1)当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2)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3)在运行中发现制动器失灵时,可将梯笼开至底层维修;或者让其下滑防坠安全器制动;

4)在运行中发现故障时,不可惊慌,电梯的安全装置将提供可靠的保护;并且听从专用人员的安排,或等待修复,或按专业人员指挥撤离。

1.3龙门吊机及架桥机使用安全常识

1、龙门吊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每竖立一节就应铺好脚手板,安装扶梯。拼到现定的高度后,应拉缆风绳,并拼装临时连接梁。

2、龙门吊机拼装完成后,应安装上横梁的人行道,并满铺脚手板,装上栏杆。上下龙门架应设踏步梯子,框架空隙应有围栏。天车走道的钢轨两端应设止轮器。龙门架顶上应安装避雷和消防设施。龙门吊机走道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纵坡。应经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3、捆系梁片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捆梁位置应在梁片两端的设计允许范围内。千斤绳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千斤绳应牢挂在龙门吊机吊点的滑槽内,防止受力时脱出或互压现象。千斤绳与梁片底面的拐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或胶皮垫。梁上操作人员不得坠落工具。

4、龙门吊机起吊梁片时,应先提升10-20CM,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5、龙门吊机走行时,两个竖架走行应同步。停止使用时,应拉好缆风绳,放好止轮器。

6、梁片落近墩顶时,应慢速平稳。梁片落位时,应先落固定端,后落活动端,当两端支撑均已撑牢,方可松钧。

7、龙门吊机拆除时,应有拆除工艺和技术安全措施。在拆除前,应将龙门吊架底部

垫实,在龙门架顶拉好缆风绳,拼装临时连接梁,并切断电源。

8、拆除的杆件、螺栓、木料等必须捆好,或用工具袋装好往下吊放,然后及时堆码整齐。

9、架桥机架梁使用安全要点:

1)架桥机纵向运行轨道两侧规定高度要求对应水平,保持平稳。前、中、后支腿各横向运行轨道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三条轨道必须平行。

2)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后支腿行走轮位置,左右轮要前后错开,其间距可根据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3)架桥机纵向移动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4)架桥机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部位要求用手拉葫芦(5t)与横移轨道拉紧固定,加强稳定性。

5)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

6)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作业。

7)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电气带故障工作。

8)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9)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索具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

10)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11)由于架桥机属桥梁安装大型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操作人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止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期中一个而关闭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根据前、中、后三个支腿和吊梁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可擅自拆卸。

13)架桥机大车行走方梁的承载能力应满足有关要求,两自由端必须设置挡铁。大车行走箱处配备有专用工具(楔铁)和警示牌,若由于机械、电气或误操作引起大车行走失控时,将楔铁塞入行走轮于轨道之间,使架桥机不能继续滑移。

14)在架桥机纵移或横移轨道两端,必须设置挡铁,以保证架桥机的移位安全。

15)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和后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5%。

16)架桥机纵向行走轨道的铺设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至此要求。

17)架桥机在下坡工作状态下,纵行轨道的纵坡>1%~3%时,必须用卷扬机将架桥机牵引保护,以防止溜车下滑。

1.4施工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常识

施工起重机械吊装是指公路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8、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中小型施工机械使用安全常识

施工机械的使用必须按“定人、定机”制度执行。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械使用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各部位确认完好无损;并空载试运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按其控制的要求,配备符合规定的控制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声违章作业;发现有故障,或者有异常响动,或者温度异常升高,都必须立即停机;经过专业人员维修,并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操作人员应做到“调整、紧固、润滑、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的要求,按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时,应先将机械停止运行,然后断开电源,锁好电箱,方可离开。

2.1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1、搅拌机的安装一定要平稳、牢固。长期固定使用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或撑架找平牢固放置。

2、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料斗坑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并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或插上保险插销。

3、运转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不得用工具或物件伸搅拌筒内。

4、运转中严禁保养维修。维修保养搅拌机,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箱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并有专人监护。

2.2混凝土振动器

混凝土振动器常用的有插入式和平板式。

1、振动器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零应牢固可靠。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2、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无损伤,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4、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5、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6、平板式振动器工作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移动;运转时,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7、移动平板式振动器应使用干燥绝缘的拉绳,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2.3钢筋切断机

1、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笛送料。

2、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4、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2.4钢筋弯曲机

1、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

2、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曲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3、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4、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5、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6、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7、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2.5钢筋调直切断机

1、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试合格,方可作业。

2、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3、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4、送料前应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2.6钢筋冷拉机

1、卷扬机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的冷拉场地,卷扬机与冷拉中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m。

2、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醒目的警示村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3、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并待所有的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当有停车信号或风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4、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就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

?2.7圆盘锯

1、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2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2、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

3、启动后,必须等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4、关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者高抬,遇木节虹要慢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若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

6、操作人员不应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2.8交流电焊机

1、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应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触电保护器。

2、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接线板应无损坏,有防护罩。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

3、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雨天不得室外作业。在潮湿地点焊接时,要站在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上。

5、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9气焊设备

1、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得小于5m,存放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且距高温、明火等不得小于10m;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2、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倒放。

3、在移动气瓶时,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严禁氧气瓶与乙炔混合搬运;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链条。

4、开关气瓶应使用专用工具。

5、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作业人员工作时不得吸烟。

2.10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载重汽车、压路机等机械使用安全常识见第二章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篇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1)机械设备应按技术要求,性能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部位失灵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现场使用机械设专人管理,人机固定,持证上岗,责任分明。

3)机械设备安装以后,要由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有必须的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实行合理地配置机械设备和组织机械工,要排好机械施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严禁施工人员拆除机械设备的每一个零件,调试和排除故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关部门的证件后,方可操作,并定期参加审核,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6)进行日作业两班以上的机械操作,均需实行交接班制度,且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7)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临时防护棚栏等必要条件,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

8)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人员。

篇4:某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2、组织网络及职责

2.1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电工等成立应急小组。项目负责人***同志任应急小组组长。

组员:***、***、***、***、***。

具体分工如下:

2.2***、负责现场,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3***、负责联络,根据应急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2.4***、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2.5***、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3、应急措施

3.1事故发生后在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

3.2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挤压力综合症的发生,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3.3若挤压部位有开放创伤及出血者,应及时止血。

3.4若有骨折(伤肢等)应及时的用夹板等简单的固定期。

3.5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讲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迅速转往医院。

3.6及时拨打现场值班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员。

4、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5、通讯联络

医院救护中心:120报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6、注意事项

6.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6.2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3对伤肢不应抬高、按摩或热敷。

6.4止血时应避免加压除有大血管裂外不用止血带。

篇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建(1998)164号

【颁布单位】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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