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分级搞好安全宣传、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2、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方法,开展安全预想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结合现场做好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到每个操作者。
6、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双排脚手架外立面挂竖网,底层支设水平兜网,操作层下加随层网。
7、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8、搞好"四口"防护:
(1)楼梯口防护: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设两道Φ48×3.5脚手管搭设分别为0.6m、1.2m高的牢固护身栏杆。
(2)预留洞口防护:
1)500×500mm以下的洞口,加固定盖板。
2)500×500mm-1500×1500mm的洞口,预埋通长钢筋网,并加固定盖板。
3)1500×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出入口:设固定出入口,其余首层建筑周边全封闭。出入口处搭设长4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9、临边防护:基坑周边1m内严禁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1.2m的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安全网封挡。夜间设置红色标志灯。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11、机械安全:
(1)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3)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篇2: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监理制度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监理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持之以恒地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教育。
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名手续;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篇3:工程项目施工机具防护措施
一、机械安全管理通则
1、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2、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格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能外露。
7、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9、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0、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1、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搅拌机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并不得积水。
2、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并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4、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
5、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6、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7、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8、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9、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0、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1、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2、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3、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三、卷扬机安全管理规定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体。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施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四、电焊机安全管理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4、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
5、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
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8、焊钳应与手把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而部位避开被清的焊缝。
9、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0、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五、切割机安全管理规定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前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六、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时,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及以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七、混凝土振捣器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7、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9、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放在干燥处。
篇4: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实行准入制度,机械进场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按规范要求办理外观检查、安装、调试,确认各项指标合格后,办理机械设备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操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井架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井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井架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井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5、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6、振动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7、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8、圆锯发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9、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0、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①、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③、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④、土方基础工程的降、排水施工,必须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加强用电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
⑤、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⑥、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篇5:Z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动火安全措施
凡是动火施工、检修等都必须事先申请,经动火审批取得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在动火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要求:
1.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换热器、管线等)内的油品、溶剂、油气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彻底隔离。
3.给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置换。
4.塔、容器、油罐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面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外面应有专人监护。
5.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6.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毡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7.电爆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火。
8.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四处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严禁放在管道和电线下方,两者之间以及与动火地点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9.动火过程中,遇有跑、冒、滴、漏油、易燃气、液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遮盖周围设备,封闭下水道口,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设备零件。
11.罐区动火,油罐不得脱水,清除易燃物时注意方向。
12.电缆沟动火,应检查有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3.下水井动火,应将易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予以隔离。
14.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器、砂子、铁锨等)。
15.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动火部位或部件应予冷却。
16.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总之,在施工现场,凡是(1)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不进行清洗、置换达到合格的;(3)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4)不按时做动火分析;(5)没有消防措施;(6)无人监护等情况者。有其中一条达不到动火要求,一律不准动火,即严禁违章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