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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施工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墩柱、盖梁、、边坡、施工平台上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处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12)用于高处作业的人字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篇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3:电力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是输电线路工程中危险因素较多的作业。分析以往所发生的事故因素,多数是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与个人技术素质低、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为了确保高处作业的施工安全,安全监察人员除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外,还要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规章制度,有效地监督和提醒操作者安全施工。

一、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见表4-49)

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保护,在杆塔或其他高处作业转移时应用水平绳、速差保护器、安全带(绳)等随时进行保护。

(2)在水泥杆(单杆)上作业,安全带(绳)应拴在主杆或横担主材上,也可拴在水平拉杆上,但不得拴在斜拉(吊)杆上,以防安全带(绳)被棱角卡(磨)断。

(3)在拉线塔和断面小的塔上作业,安全带应拴在牢固的主材上。在高塔或500kV大型塔上或附件安装(包括短距离出线)作业时,常用安全绳不够长,可采用防冲击安全带加长安全绳和采用速差保护器。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绝缘子串上或卡线金具上,以防个别绝缘子的弹簧销落或连接金具断裂而发生意外。

(4)安装500kV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拴在最上面一根子导线上,安全带(绳)的有效长度越短越好,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工作移位途中不得解开安全带(绳)。

(5)上下杆塔应采用安全自锁器,分解组塔或在塔上作业时应采用速差保护器。

三、高处作业的自我保护

(1)高处工作人员不得在高处导向滑车钢丝绳内角侧和起吊滑车的受力侧站立或工作。

(2)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应沿爬梯、脚钉攀登并使用自锁器。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时,应增设临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爬上爬下。

(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器具袋内,大件用绳索绑牢上下左右传递,严禁抛掷。

(4)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应站在比较安全的位置上,当一旦发生意外时,不致于被碰伤或在紧急情况下有躲避的余地,以下各点应遵守:

1)利用内拉线抱杆提升吊件过程中,杆塔上人员应站在杆塔内侧和顶站,监视吊件上升情况。

2)分解吊装杆塔时,安装人员应在杆塔身的两侧面,不得站在吊件上或站在吊件的垂直下方处,以防吊件下落时造成伤害。

3)升降内拉线抱杆时,塔身内侧不得有人。

4)升降通天或摇臂抱杆时,抱杆上不得有人,提升滑车悬挂点下方不得有人。

5)在紧线、看弛度和挂线牵引过程中,划印或挂线施工人员应先站在杆塔身部,当弛度看好或耐张绝缘子串接近就位并停止牵引时,再到点操作,以防跑线或意外情况出现。

6)220kV以下线路的地线附近安装时,往往不用提长工具而用肩扛,扛线人员应站在地线的内侧用外肩扛,以防将线放落或出现其他情况时,被线拉挂造成伤亡。高差较大的杆塔不得采用肩扛法。

(5)在与带电线路靠近或并行处进行高空附件安装时,应使用防静电接地线,以防止感应电造成坠落事件。

四、一般安全技术

(1)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见表4-50。

(2)高处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见表4-51。

篇4: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预案格式

吊篮施工属于高空作业,存在相当大的安全因数,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吊篮施工时吊篮坠落、高空抛物伤人等突发事故的领导,公司建立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物资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保卫部负责人组成。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保卫部。各单位应建立领导小组,形成公司、工经部、项目部三级领导小组网络。

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快速、准确地传递、掌握各类事故信息,是处置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的关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以保证信息正常运转和渠道畅通。

3、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20抢救电话外,在20分钟内首先报告公司值班室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或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4、安全防范措施

(1)、架设前预先确认好架设高度、悬挑长度、配重数量等事项。

(2)、反复调试上下限位的动作,保证其运行正常。

(3)、生命绳固定在与主钢丝绳不同的固定位置,并配置自锁器。

(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规范》进行施工。

(5)、吊篮安装完毕后须按《吊篮交付使用前检查记录表》检查后方能交付

(6)、全部吊篮必须由我方派特殊工种人员操作(持有本地或上海市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吊篮。

(7)、应遵守班前交底的规定,每天上岗前组织全体上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上岗交底。

(8)、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还应将自锁器正确地固定在生命绳上,并将安全带的琐钩固定在自锁器内,起到人机分离的保护作用,合格的生命绳几自锁器由吊篮单位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由装饰单位自备。

(9)、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尽可能少带不必要的随身物品,工具、材料等物品也应尽可能用短绳固定在护栏上,同时严禁机上作业人员向下抛物品、垃圾等,以防坠落伤人。

(10)作业人员应在每天班后及时做好吊篮的清洗工作,、如发现吊篮踢脚板损坏应及时通知吊篮维修,以防垃圾坠落伤人。

(11)、吊篮操作员每天应在第一天开机前对吊篮各主要部位(提升机、安全限位、悬挂机构、压铁固定、钢丝绳、漏电开关、电控箱等)做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在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投入使用。

(12)、装饰单位不得违章指挥及违章使用吊篮,并严格控制在额定荷载范围内搭载,严禁超载运行,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3)、吊篮单位值班人员如发现装饰单位人员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作业行为,装饰单位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吊篮单位值班人员的纠违劝阻,否则吊篮单位值班人员有权采取各种方式阻止违章作业,直至采取停机整改措施强令整改。

(14)、吊篮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轧绳现象,应立刻停机并组织操作人员离机,同时通知吊篮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绝对禁止在发生轧绳现象后继续强行开动吊篮,以防发生断绳坠机事故。

(15)、严禁装饰单位作业人员在吊篮使用过程中人为拆除安全装置、或使安全装置失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6)、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但双方均有及时抢救双员和设备的义务,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事故由主要责任方负责处理,另一方有配合处理的义务。

(17)、根据上海市建委的文件及吊篮安全作业的要求,在下列种环境下严禁使用吊篮,双方应严格遵守。

7种受限环境如下:下雨;雷电;下雪;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以当地天气预报为准);起雾;吊篮平台上有冰冻或积雪未清;天黑以后或视线不清。

5、处置的方法和要求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各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1)、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2)、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赴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3)、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公司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视情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伤员要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5)、在事故现场发现有境外人员摄影、摄像、录音、采访等活动时,应立即与市府外办和市公安局外事处联系,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篇5: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

2、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圈、打捞杆登救生器材。

3、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登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严禁安排单人作业,以加强安全监护工作。

4、高处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对移动模架、悬浇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减少维护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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