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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本人从目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模板承重架、外脚手架、施工机械及施工临时用电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谈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一、模板承重架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方案方面问题: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抄袭套用,无针对性;计算错误(如将梁底中间立杆与梁两侧面的立杆按平均受力进行计算)或没有考虑材料的质量因素;方案中没有支模架的搭设构造要求的内容。

2、材料方面问题:钢管、扣件不合格。这种现象在目前建筑市场上相当普遍。

3、搭设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如立杆间距偏大、不设扫地杆和水平杆或扫地杆和水平杆只单向设置(由材料力学原理计算得出,立杆不设扫地杆只有设扫地杆承载力的27%)、立杆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撑不到位等等。这里要特别指出一点,发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专业架子工搭设,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据个人经验进行搭设的,而这种现象在许多工地普遍存在,实在是相当大的事故隐患。

针对以上情况,监理工程师对模板承重架的管理应重点从施工方案的审批、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的进场检查及现场搭设质量三方面进行。

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应对支模架系统的承载力计算及稳定性验算、构造能否满足系统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以及运输、堆放的要求等。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水平杆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同时,由于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模板立杆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杆每伸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严禁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搭设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场后应按要求进行抽样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必须根据测试强度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和加固。

现场搭设质量控制首先应对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其次应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最后应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二、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的纵、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横距及连墙件间距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包括屋面、雨棚、阳台及后浇带等悬挑结构。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包括连墙件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及其他特殊构造部位示意图。

在脚手架的搭设过程中,应对其所用材料及搭设构造进行检查。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应对方案进行补充。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预制块上。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且应交错布置。脚手架的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须进行计算。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三、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十不吊"规定。

?四、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得做为工作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每个工地重复接地装置不得少于三处,阻值<10Ω。接地线应由二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圆钢、钢管和扁钢,严禁采用螺纹钢。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三证齐全,箱体必须采用铁板制作,进出线路应在箱底进出。箱体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篇2:某土方开挖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下城区香积寺路以北,白石路以南。其中A楼12层,建筑高度48.30米。B楼7层,建筑高度27.80米。建筑面积14942M2.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监理规划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建建[1999]190号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

8、基坑支护体系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

9、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

10、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

?基坑工程正向大:单层建筑面积大;深:三层及以上地下室,深度近20m;近:与已有建筑、市政公用设施靠得很近,有的甚至贴边发展;加上沿海地质情况复杂,土质极其软弱。而土方开挖工程通常实行劳务分包,技术管理薄弱,总包方以包代管,承包人往往注重进度,经常违规操作,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极易酿成基坑坍塌等安全事故,因而土方开挖工程已经成为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

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

?(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

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

?五、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

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的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核土方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5)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

2、土方开挖阶段

(1)土方开挖的原则

①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则。

③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注意开挖方式,应按“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进行控制。

(2)基坑开挖时,先降水,一般地下水位挖制在坑底面以下50cm,并加强对降水效果的监测以及地面、坑底排水畅通,以免基坑积水,使土质软化,产生安全隐患。

(3)严格按“挖土原则”施工。当一旦发现偏离,应及时纠偏,直致恢复正常状态时方可继续施工。

(4)进行信息化施工管理。依靠基坑监测资料,对数据认真审核,结合现场观测进行分析,当发现地面沉降、位移,产生裂缝等,应及时磋商,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警戒值时,应下发工程暂停令,监理召集现场有关单位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后,方可恢复挖土,以免造成基坑坍塌、人员伤亡事故。

(5)开挖出的土方,若暂时堆放在地面,应保持与坑边的距离及堆土高度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违反。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要求亦同。

(6)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

①基坑挖深2m时,坑边四周应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及安全网,防护栏底部15cm高设挡板,防止重物坠落坑内伤人,并在坑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扶梯,工人上下应走扶梯,禁止爬坡攀登。

②坑内支撑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支撑上不得堆积物体。

③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行守。

④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注砼加固;车辆过内支撑,应铺厚钢板,下面垫土不小于500mm。

⑤挖土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前后间距不应小于2-3m。

⑥每日尤其是大雨过后,必须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无异常情况时可继续工作。

(7)土方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①严格监管承包单位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土石方机械强制性条文。

②防止机械故障翻车,物体、人员高空坠落、机械作业面伤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实到位。

(8)基坑回填

①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②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③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既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

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

?九、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6、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篇3:保证安全生产总体措施

(1)运用科学管理的理论、方法,通过法规、技术、组织等手段,规范劳动者行为,控制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施工环境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使任务、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2)成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安全布置、安全监督和安全奖惩,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达到。

(4)改变传统的“问题出发型”管理,采用系统工程控制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5)每月组织各部门及施工班组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认真贯彻建设部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五年来事故统计分析而定的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

(6)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的“三全”管理,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事事有标准,管理讲标准,作业按标准。

(7)在施工时钟对专业性能较强的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对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实行三班制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

(10)严格执行业主出入大门的规章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11)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班组,并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管理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篇4:运架梁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各型桥架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必须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要大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稳定位置,抗倾覆系数要大于1.5。

4、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要满足要求。

5、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6、运架梁施工不得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必须停止作业。

篇5: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方法

1?施工现场用地环境安全调查

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察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按照建设单位所能提供的现场用地条件,若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环境安全方面带来问题,需要特殊处理时,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预先采取必要的专项防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单位办理施工现场接管手续。接管现场(或部分现场)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场,并以文件的形式,三方面签字确认,监理工程师应签字证明移交的时间和位置,并保留一份接管文件。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内容为:

2.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人员的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根据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名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

2.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2.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2.5?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2.6?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下列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1?基坑工程与降水工程;

3.2?土方开挖工程;

3.3?模板工程;

3.4?起重吊装工程;

3.5?脚手架工程;

3.6?临时用电系统;

3.7?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4?督促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将安全生产条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

?5在实施监理规范要求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的同时,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进场施工。审查内容为:

5.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5.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5.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4?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5.5?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奖惩情况介绍资料。

6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安全监理。

6.1?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纳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之;

6.2?建立钢管、扣件构配件进场报验制度,做好验收工作。

6.2.1钢管的验收,包括材质和外观的验收。材质验收:对新钢管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质量检验报告;对旧钢管还需检查钢管锈蚀深度和弯曲变形两项指标的检查。具体方法和技术标准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6.2.2扣件的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抽样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6.3建立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报验制度,做好验收工作。

6.3.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脚手架进行阶段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规定为6种情况)和使用过程的定期检查验收的报验工作。

6.3.2结合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工作,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模板支架安全可靠性。

7?督促施工单位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报审,采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通用)”,报审资料包括:

7.1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除,纳入分包资质审查之;

7.2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纳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之;

7.3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一起进行验收,由安装单位出具合格证明。

7.4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提供登记手续资料。

8?督促施工单位报验所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设施,填写“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9?施工机械进场检查验收

对承包单位陆续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报审。承包单位填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A5-1)”,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审查内容包括:

9.1核查承包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投标书的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补充。

9.2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核查。

9.3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均应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对龙门吊、井字架、人货两用电梯、塔吊等起重设备还应有完整的安装检测合格准用手续。对操作人员还必须附上特殊工种上岗证,否则不得同意投入使用。

?10督促并参与承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承包单位自查后及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办法”在总表与分表上评价打分,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承包单位再填报“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通用)”,连同总表、分表、检查记录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逐一审查报审内容及所有附件,确认检查方法和资料形成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定后,会同承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同时项目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实行平行检查制度,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对不少于二个安全分项单独进行抽验,对照标准评定打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包单位报审表及附件、现场巡查情况、抽查分项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明确表述审查结论,并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处理意见。安全检查结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整改后重新报审。

11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巡视、旁站监理和质量检查时,应一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并督促整改。当承包单位拒不整改、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常性检查的主要内容:

11.1材料堆放应整齐,露面材料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11.2现场施工道路畅通、平坦、上下通道安全可靠;

11.3“三宝”、“四口”防护齐全牢固;

11.4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

11.5模板支撑符合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支撑直径、间距、垂直、搭接、垫木和剪刀撑;

11.6井字架、龙门架、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是否定时检验、维修,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运行是否正常等;

11.7施工临时用电的电线架设、配电箱、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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