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3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做他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5mm2的多股铜线。

4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总箱和开关箱保护。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气设备要用文字标明,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扳连接。

6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并不得承受张力。

7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4米,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毫米,开关控制火线。

8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9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量相匹配,5KW以上的电器设各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l1KW以上的有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篇2: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一、目的

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用电,针对施工现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用电而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使用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场所,有明确的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线路架符合规定。

三、安全要求与确认事项

安全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1临近有无高压输电线路靠近建筑物。

1.2地下是否有管线、基础、挖土时是否要影响。

1.3制定相应的技术防护方案或防护措施。

2、负荷计算;

2.1施工用电的计算申请工作。

2.2配电间的位置选择,电源线选用,制定主电源走路线。

2.3三级配电箱配备,现场设置方案,与主电源线走线图同步标明。

3、外电保护:

3.1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如有高压输电线靠近要建工程,技术部门制定防护措施并出图送供电部门审批。

3.2得到供电部门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并要对实施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3对高压输电线的防护实施好后,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监、机施等部门共同验收,并建立今后有人进入这一区域工作,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制度。

3.4另有一些特别防护,如防雷击、防高频电流与本工程有关,就必须制定防护方案。

4、专业人员:

4.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4.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的电工完成,根据工作的易难应与电工的技术等级相符。

4.3对各类用点人员要求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5、安全技术档案:

5.1技术测试:

5.1.1对现场的设施进行技术测试:如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

5.1.2建立电气技术测试数据资料台帐。

5.1.3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复测工作。

5.2技术资料:

5.2.1健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和修改资料。

5.2.2收集已有、转移来的和新购进的设备测试,检验凭单、调试记录报告。

5.2.3设立维修保养资料,特别是大型设备和维修资料。

5.3验收、交底制度:

5.3.1进场的新旧电器具、设备全部要进行验收。

5.3.2电工上岗要有交接班制度,每天要有值班记录。

5.3.3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要有安全使用技术交底和借用手续。

5.3.4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要有定期的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

6、安全用电三个阶段方案:

6.1基础阶段。

6.1.1现场三通一平,架空线或主电缆设置方案。

6.1.2打桩、挖土降水阶段用电方案。

6.1.3地下室施工时用电与照明的安全方案。

6.2结构阶段:

6.2.1塔吊、电梯、高压水泵电源必须独立设置。

6.2.2分配电箱、上楼层与保护措施的方案。

6.2.3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等的照明方案。

6.3装修阶段:

6.3.1楼层内施工用电与放火工作配合的方案。

6.3.2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照明灯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技术要求。

7、三相五线制与配电箱:

7.1三相五线制(TN-S)

7.1.1三相五线制应用范围: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的电力线路中。

7.1.2三相五线制的优点:在整个系统中有分开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7.1.3三相五线制的注意事项: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7.1.4配电箱分:Ⅰ总箱、Ⅱ分配电箱、Ⅲ开关箱。

Ⅰ总箱

a)应设:电压表、电度表、总电流表。

b)设总开关、分路开关、并标明用途。

c)总开关具有过载能力可不设总、分熔断器。

Ⅱ分配电箱

a)分配电箱应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b)开关、零件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

c)严格执行总开关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度(闸为漏电开关,动作电流<50mA)。

Ⅲ开关箱

a)开关箱必须具有防雨功能,非木质材料制作。

b)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漏电开关动作电流<30mA。

?c)开关箱电源电缆长度30m,与容量匹配。

8、接地与接零保护和现场常见病。

四、保护

Ⅰ接地保护:就是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连接起来,其目的是使它的对地电压数值降低到安全数值,以保护人身安全。

a)接地保护的先决条件:电压1000V以上装置,不管电网的中性点接地或不接地都应有保护接地。在1000V以下的装置中,只有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才能采用,因此,对于中性点绝缘的220V、380V的装置,不管环境条件怎样,都应该在所有生产场所和室外装置中装设接地装置。

b)接的保护的要求;就是将电器、电机、配电板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电缆的接线盒,导线、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用导线和埋在地中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变压器、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的金属外壳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c)接地保护时电箱内的零地线处理:导线截面选择面积要足够,尽量避免零、地线的短裂,接头螺栓应加垫圈,弹簧垫圈,防止接头松动,导线采用有色线,箱内导线排列整齐,零、地线不能相连接。

Ⅱ接零保护:接零保护作为技术上的安全措施,其原理与保护接地完全不同,在三相四线制的供电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

a)接零保护的先决条件:用于1000V以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中的电气设备。

b)接零保护要求与接地保护的差别:接零保护是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系统中的零线相连接;接地保护是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不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连接起来。

c)接零保护时电箱内零、地线的处理:原则与Ⅰ、C款相同,零线和地线应紧密连接。

Ⅲ重复接地:采用保护接零的情况下,系统中除了在中性特点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重复接地。

a)什么情况需要进行重复接地:在采用保护接零的供电系中

b)重复接地的要求:丝毫不能放松零线的敷设质量,在运行时,也不能疏忽对零线的检查。

五、常见病:要随时注意以下几种常见病,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a)支线架设过程中;

b)电箱设置中;

c)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

d)电焊机使用时;

e)照明灯具使用时;

f)空气压缩机使用时;

g)搅拌机、砂浆机使用时。

篇3:工程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线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和水泥熟料生产线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篇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2.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5.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7.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0.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2.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3.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4.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5:项目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非电工不得乱拉线,过路电缆应采取安全防护,采用套管包好。

(2)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案。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

(4)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方式,其他项目也应采取相应的接零接地保护方式。配电箱内布线整齐并设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经检测动作可靠而且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配电箱内开关盒盖齐全、回路标识清楚、接地良好。

(5)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并且远离热力管道和煤气管道,电缆或导线接头连接紧固,绝缘良好。与配电箱的连接必须采用带中性线的电缆,电缆和配电箱的容量应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

(6)所用机具、设备必须经检查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存在方可在施工中使用。用电设备要求一机一闸,闸刀内保险丝严禁用非保险丝代替,外壳可靠接地。

(7)施工现场临时照明均采用光效高、寿命长的碘钨灯,或罗口白炽灯,并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度。送电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挂牌作业。非调试人员不得任意分、合带电设备。带电区域要设安全围栏,并挂警告标志。

(8)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水或非生产用空调。对禁止动火作业的部位必须经业主有关单位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