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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连续墙、排桩支护、重力式档土结构、喷锚支护结构和组合式支护结构等形式,其施工过程极易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建设部《建筑工程预坊坍塌事故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基坑支护是多发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也明确规定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该项为“零分项”。因此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技术安全措施至关重要。

1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1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丰富、土质稳定性差,一般不能考虑坡率法,否则,容易出现隐患,造成坑壁坍塌。当不具备采用坡率法的条件时,应对基坑采用支护措施。成都地区常用的支护结构有土钉墙支护、喷锚支护、混凝土灌注支护等。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所处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对支护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设计,若为节省资金仅凭经验确定支护形式,很可能达不到支护的目的,同样容易出现坑壁坍塌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对这种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效果更为理想,安全性更高。

1.2坑壁土方施工不规范

一些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视施工管理控制,随意更改施工设计,违反技术规范要求也是带来基坑施工隐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时坡率值不足。当工程条件许可时,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常常因为土方开挖时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资料不准确,造成开挖深度大于预计深度,出现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设计值的情况,使基坑坑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最容易出现坑壁坍塌;二是支护结构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在进行土钉墙支护或喷锚支护结构施工时,按照规范要求,应根据土钉或锚杆的排距分层开挖,开挖一层土方后立即进行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开挖下一层土方。但现场施工时,常因土方开挖作业与护壁施工未紧密配合,土方挖运速度,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积长时间裸露,为坑壁坍塌创造了条件。

1.3对地表水的处理不重视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基础工程的施工并对基础坑坑壁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因此建筑工程相关各方都对地下水的处理非常重视,从勘察、设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证。现在,成都地区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对基坑坑壁的不良影响。另外,地表水对基坑坑壁稳定性的作用同样影响很大。地表水可分为“一明一暗”两种情况“,明”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内地面可能出现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边地面以下的管网渗漏、爆管等产生的地表水。这两种情况若不及时处理都会对坑壁的稳定性产生威胁,有可能造成坑壁坍塌,特别是地下管网产生的地表水,因其不易被发现,造成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1.4支护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因基坑支护结构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临时设施,目前许多施工单位对其施工质量重视不够,护壁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不按设计方案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坑壁坍塌隐患。

2基坑坍塌的预防措施

2.1选择适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首先应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当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选择支护结构,首先要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按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一、二、三级。坑壁安全等级一、二级适合采用挖孔灌注桩护壁,坑壁安全等级二、三级适合采用土钉墙护壁。

2.2加强对土方开挖的监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机械挖法,开挖前,应根据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开挖方案,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开挖时,应有技术人员在场,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进行监控,防止超挖。对采用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应严格控制,不得在上一段土钉墙护壁未施工完毕前开挖下一段土方。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对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过快,使是监控的重点,当出现基坑实际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应及时调整坑顶开挖线,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

2.3加强对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监督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保证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质量检验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所用材料和支护结构本身。对支护结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1)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2)材料现场抽检;(3)锚杆浆体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强度等级检验。对支护结构本身的检验要根据支护结构的形式选择,如土钉墙应对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对混凝土灌注应检测桩身完整性等。

2.4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产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同时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2.5搞好支护结构的现场监测

支护结构的监测是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坍塌的重要手段。在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提出监测要求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认可后实施。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周期、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监测项目的内容有:基坑顶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顶部建(构)筑物变形等。监测项目的选择应考虑基坑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地质和支护结构的特点。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护壁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监测单位应定期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应立即通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结语

为切实做好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及设计图纸等有关文件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针对工程不同地质特点,实施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与工作人员安全。

篇2: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篇3: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规范

煤矿行业是一种高位行业,安全是头等大事,天字号工程,我们始终践行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项目部在2014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结束之际,我们项目部严格遵循:反三违,守“红线”,保安全“活动主题,保证了项目安全施工。作为一名煤矿基层管理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受益匪浅,感触极深。

概括的说就是: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

首先,根据上级“百日安全“活动文件要求,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召开项目部”百日安全“活动启动会议,主要是从思想上向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意识,只有管理人员从思想上有了安全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才能远离“红线”,保证施工安全。然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向职工传达“百日安全“活动精神,在由班组长进行落实,要让每一名职工做到杜绝“三违”,远离“红线”,同时还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职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自保意识,实现人人自保,人人安全,保证安全有效生产。

其次,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向职工灌输安全理念。项目部先后通过了让职工在“百日安全”活动条幅签字,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宣誓,在调度室悬挂“百日安全”倒计时牌,让职工时时刻刻在工作中想安全、念安全,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盲目冲动。充分让职工使用好自己的权利,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开工。同时要求职工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在现场不断学习,及时发现施工隐患,并及时进行汇报。

再次,安全管理,措施先行,做有力支撑。项目部首先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作业规程进行复查,查找与现场施工中的区别,及时修订,组织职工分专业、分工种进行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上班。同时,项目部针对冬季特殊气候施工,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了《冬季“五防”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让职工真正了解自己施工中所需注意的安全事项;针对井下胶轮车无轨运输,项目部修订了《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胶轮车司机以及胶轮车运行区域作业人员进行宣贯;近日,为了确保年底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又组织编制了《确保年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措施》,再一次深入现场,深刻剖析,找出隐藏于施工深处安全隐患,主动出击,积极击溃,将隐患彻底消灭于根芽状态。

另外,项目部还实施了项目部班子成员对区队安全管理分包制度。根据职务及专业进行分工,每一名班子成员分包一支掘进队伍和一支辅助队伍。由相应分管项目部领导进班前会进行安全工作部署,重点针对施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进行特殊作业施工,工序变换,系统调整环节进行管控。11月份上旬,118队施工的中央进风大巷进入矿山压力增压区域,项目部领导班子积极与矿方进行沟通,及时更改支护方式,由原¢18.9mm锚索改变为¢21.6mm锚索,还对巷道肩窝进行补强锚索支护;同时项目部向处分管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张庆中副总亲行现场指导,提出应对策略,保证了进风大巷安全施工。

最后,项目部管理干部现场跟班,为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为了能及时、有效、全面、快速的发现现场施工安全隐患,解决隐患,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特点,中、夜班跟班人员必须是项目部领导班子或安监站站长,并要求每一名下井带班干部在跟班过程中对井下施工实施全面安全管控,每班至少向值班调度室汇报三次,在现场跟班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立即召集现场班队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解决隐患后,再恢复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求带班干部加强自身学习,要在现场不分专业、工种进行隐患及问题排查、处理,首先优先于公共系统排查,其次于独立施工地点检查,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生产安全系数,同时也提高了管理干部安全意识,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

虽然“百日安全”活动已接近尾声,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尝试了,也积累了宝贵的安全管理经验,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取得更大的突破,使得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

篇4:副队长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队长搞好车队安全管理工作。

2.在队长领导下,做好全体员工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工作。

3.车辆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急救及事故分析,做好车辆事故的处理登记、汇报、事故追查等工作。

4.负责稽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情况和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对“三违”人员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要汇报追查。

5.所有车辆的完好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三次检查,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好有关记录。

6.负责地面和井下车场的安全管理,车辆有序停放,车容车貌,车辆卫生的检查,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7.认真贯彻执行本安体系,每月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及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进行岗位员工考核。

8.做好队内所有地点及车辆所配置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和登记统计工作。

9.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10.完成矿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及队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篇5:安全管理科长岗位职责

一、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工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管里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与矿井衔接计划的审查,参与有关科室编制的设计、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查,监督在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并参加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四、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有效整改。

五、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及时总结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煤矿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水平

七、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组织“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

九、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监督煤矿安全设、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采掘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对“四室一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各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检查大队的隐患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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