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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技术员地质员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了解所分管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和煤层赋存范围。煤的结构和变化规律,并且掌握矿井地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地质与水文资料。

三、按要求及时进行井下探煤厚工作,绘制各掘进巷道的纵、剖面图,并进行地质素描。

四、整理收集地质资料,及时填入地质台帐卡,并填绘图纸,做到原始资料、地质台帐、地质图纸一致,质量达标准化规定与要求。

五、参与编写工作面(采、掘)地质说明书。

六、协同有关人员编制水平和全矿整体地质报告工作。

七、在生产过程中,有重大地质构造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八、按规程要求,编录好井上下钻孔地质资料。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篇2:水文地质技术员与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7、水文地质技术员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8、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质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水文地质技术员与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7、水文地质技术员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8、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质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4:技术部瓦斯地质技术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技术部瓦斯地质技术员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地质调查、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工作,研究、分析矿区瓦斯地质条件,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类瓦斯地质因素。

二、负责搜集煤层瓦斯含量、压力、地温等地质勘探资料,为矿井水平延深、采区设计中的“一通三防”设计提供依据。

三、及时发现、反映分管范围内瓦斯地质工作的技术问题和隐患。

四、配合通防部门推广应用瓦斯地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篇5:水文地质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处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项目部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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