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及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安全理念、指令、规定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三、参与“一通三防”工作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五、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篇2:技术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参与编制、审查生产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把好审查关。作业规程应包括通风、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等安全措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两同时一超前”,在安排生产、接续任务时,必须做到布局合理、生产均衡,搞好井巷工程质量,并充分考虑到瓦斯综合治理的工程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时的“一通三防”安全。
五、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采掘工作面的工程管理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工作。
篇3:采煤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参与编制、审查生产方面的“一通三防”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和隐患排查会议,对采煤生产范围内的通防隐患及其治理工作提出措施和意见。
四、负责采煤生产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等灾害治理措施的落实,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五、负责抓好采煤范围内“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