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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头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现场“三八”制交接班,不加班延点。

3、必须依照规程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机窝内按规定铺网挂梁打紧双销,对号支柱。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根据采高变化及时调整相应高度的支柱。

6、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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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部室人员完成分工工作。

第3条在安全部长未在岗位时,安全部副部长应承担安全部长职责。

第4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5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6条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副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安全部副部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0条发现本煤矿或本部室制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符,没有及时提醒有关领导,安全部副部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1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3:采掘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采掘副队长是各采掘连队正常安全生产必备的主要负责人,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单位正职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各个生产环节,合理调配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对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配合各采掘队长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队长的领导下,抓好所带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2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3条合理组织劳力,抓好出勤和工时利用,提高采掘效率。

第4条带领本班组职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日,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队长的参谋。

第5条开好班前会,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好现场指挥,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认真总结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及执行好作业人员升井签名制度。

第6条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成队长交给的任务。

第7条抓好现场工程质量,设备维修质量、煤炭质量、管理使用好通防设施,杜绝材料浪费,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粉尘浓度,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第8条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回收率,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第9条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严反“三违”,认真分析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双基”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契机,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10条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听从指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第11条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

第12条搞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对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传达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14条不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不成队长交给的任务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采掘队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采掘副队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当班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跟班采掘副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于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第19条各采掘副队长未组织本班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当班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对当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凡出现的大小事故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者。

第21条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前探支护达不到支护要求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2条未组织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召开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采掘工作面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发现没及时整改处理的,而造成事故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4条现场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直接责任。

第25条造成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有毒气体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对职工重大违章现象,未发现或发现不加制止的,采掘副队长负连带责任。

第2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可根据情节严重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篇4:调度信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调度信息员是在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安全部的共同领导下,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检查通知书,做好群监员接待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专业安全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各级管理干部下井记录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检查月度、季度、年度计划,保证安全检查的经常性。

第3条参加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安全隐患的各种处理措施。

第4条负责全矿范围内的上岗安全监督检查。

第5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问题,并督促整改有关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向安全部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6条协助部长、工会主席抓好群防群治工作。

第7条认真汇总各级管理人员下井纪录,并妥善保存。

第8条监督好各单位工前会的召开时间,对上井人员有异常时要立即查明原因汇报。

第9条不得私自脱岗、空岗,班中喝酒、睡觉。

第10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待处理的隐患问题要当面记录,交接清楚。

第11条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搞好室内卫生,定期登载黑板报。

第12条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值班值岗制度,狠反“三违”,月底报好各种报表。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班前会、班后会,凡是因监督检查不利,信息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各级管理干部上下井考勤不真不实,胡乱编造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及时传达的,信息员负重要责任。

第16条对地面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出现失误,信息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17条对“三违”指标完不成,工作干不好,月底报表不准确,负直接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18条凡是班中脱岗、空岗,班中喝酒、睡岗的,信息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篇5:安培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安培中心主任是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并协助搞好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主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1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煤矿安全技术生产方针,全面负责安培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第2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第3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和实施。

第4条加强学校和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教学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渠道。

第5条有计划的安排教师进修和实践,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

第6条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7条加强后勤管理,增收节支,妥善安置富余人员,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8条定期主持召开办公会。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第9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第10条抓好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加强治安保卫,认真做好医疗保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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