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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审查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

3、加强防治瓦斯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4、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治理办公会议,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6、负责组织科技攻关,推广使用瓦斯治理新技术。

7、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矿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

9、组织编制矿井瓦斯治理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措施,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篇2:生产副矿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生产系统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2、生产矿长负责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3、参与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

4、参与瓦斯治理措施的会审工作,督促、落实职工对瓦斯治理措施的学习、贯彻、考核。

5、参与矿组织的防治瓦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属于本系统问题的整改工作。

6、加强对本系统科队领导工作,督促本系统科、队干部、职工的瓦斯治理知识培训工作。

7、负责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

篇3:气体分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气体分析员负责及时、准确的分析、化验送检的气样,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维护、保养检验设备,气体分析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气体分析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种气体含量的规定。

第2条熟悉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第3条负责及时准确地对送检气样进行分析化验,将化验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4条准确熟练配制各种分析化学溶液。

第5条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对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二、责任追究

第6条对送检气体分析化验不及时,影响领导对问题的判断决策的气体分析工负直接责任。

第7条没有按照《规程》规定对气体分析仪进行维护、检查、保养影响分析效果的气体分析工负直接责任。

第8条分析化验不负责任,数据弄虚作假的气体分析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气体分析工负主要责任。

第10条因操作计算错误,造成分析数据严重失真,造成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扩大化的,气体分析工负重要责任。

第11条气样分析过程中,因故中途而废,没有重新采样分析,造成分析结果不准的,气体分析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4:安质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把安全技术关。

第二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条督促各部门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安全工作情况,经常向安全副矿长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基层,采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停产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

第五条配合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活动,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第六条负责制定全矿安全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及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进行考核。

第七条做好安检员的思想工作,组织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控制事故发生。

第八条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组织事故抢救及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

第九条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本科内部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第十条保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达标。

篇5:安质部安检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好分管工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并监督检查执行。

第三条配合部长组织相关区队、科室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检查工作。对查出隐患和不安因素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处理。

第四条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五条配合部长组织召开月安全办公会,并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进行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明确责任,搞好团结。

第七条在部长的领导下不定期对井上井下作业场所进行查岗工作,对违章违纪人员批评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配合领导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第九条负责完成矿领导及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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