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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防护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所谓安全防护主要指“三防”,即防止中毒,防止爆炸和燃烧,防止腐蚀、化学灼烧、烫伤和割伤。

(一)防止中毒

大多数化学药品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毒化学药品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而发生中毒现象。如HF(氢氟酸)侵入人体,将会损伤牙齿、骨骼、造血和神经系统;烃、醇、醚等有机物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麻醉作用;三氧化二砷、氰化物、氯化高汞等是剧毒品,吸入少量会致死。

通常有毒化学品对人体的毒害途径包括:吞食、吸入、体表吸收(1)吞食。吞食并不常见,主要发生于误食。所以严禁在实验室饮食,不能在实验室冰箱内存放食物。离开实验室要彻底洗手,最好到卫生间将手、脸洗净。?(2)吸入(呼吸道)。吸入是最常见的吸毒方式。有毒物质可以以气体、蒸气、粉尘、烟雾的形式被吸入。在使用挥发性试剂(如H2S,Cl2,Br2,NO2,HCl,HF)时,要在通风橱内进行。蒸馏或回流时冷凝管要有效。用移液管移取有毒样品时严禁用口,采取气味鉴别试剂时,可在瓶口上方附近用手轻轻煽动稍闻气味即可,严禁鼻子接近瓶口。(3)体表吸收。有毒物质可以以气体、液体的形式被皮肤吸收(如苯、有机溶剂、汞等)。接触有毒物质时要戴上塑料或橡胶手套,如果手套有破洞,要及时更换。如果有毒物质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肥皂水清洗。要避免用有机溶剂清洗,多数情况下只能加速吸收。

(二)防止腐蚀、化学灼伤、烫伤、割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使用强酸强碱要在通风橱内操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尤其要注意保护眼睛。

做有腐蚀的样品时,要戴手套、口罩,不得在烘箱内烘烤,移取腐蚀性溶液时用橡皮球操作。

配制浓酸、浓碱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橡皮手套,配制浓酸时应先加水后加酸,操作时仔细缓慢。移动盛有沸腾水或溶液的烧杯,须用烧杯夹进行。

切割玻璃管时,应戴防护眼镜、手套。如玻璃仪器损坏同时发生割伤,应先将伤口的玻璃屑取出,伤口周围用酒精消毒,有污染时用3%H2O2洗净后,用绷带包扎,及时去医院处理。

洗液的使用:洗液分为酸性洗液(重铬酸钠或重铬酸钾的硫酸溶液)碱性洗液(氢氧化钠-乙醇溶液)及中性洗液(常用洗涤剂)。酸性洗液放于玻璃缸内,碱性洗液可放于塑料桶内。采用碱性洗液时,玻璃仪器的磨口件应拆开后才能放入洗液缸内,以免磨口被碱性液腐蚀而粘合。放入碱液前玻璃仪器要用丙酮和水预洗。

(三)防止燃烧(火)

使用酒精灯、电炉的场合,一定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尽量远离有机溶剂和其他可燃物质。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最多不超过两天用量,并远离电源和明火。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有些物质如磷、金属钠、钾、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还有一些金属如铁、锌、铝等粉末,也易在空气中氧化自燃。这些物质要隔绝空气保存,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易挥发品试剂瓶的开启,不可将瓶口对着他人和自己的脸部,操作时千万要离开明火。如身上、手上沾有易燃物,不得靠近明火。

蒸馏可燃物时,确信冷却器内水流已正常时,方可开始加热,且必须在水浴上进行,远离明火,并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

(四)防爆炸

1)使用可燃性气体氢、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和氨气等时,要防止气体逸出,室内通风要良好。

2)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严禁同时使用明火,还要防止发生电火花及其它撞击火花。

3)有些药品如乙炔银、乙炔铜、高氯酸盐、过氧化物等受震和受热都易引起爆炸,使用要特别小心。

4)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放在一起。

5)久藏的乙醚使用前应除去其中可能产生的过氧化物。

6)进行容易引起爆炸的实验,应有防爆措施。

(五)安全用电常识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接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验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篇2:化学试剂安全管理规范

(一)化学试剂的储存

必须由专人保管。储藏室最好设在朝北的房间及易于处理意外事故的地方。室内应设有温度计、湿度计、灭火装置,避免阳光照射室温过高及试剂见光变质。室内应干燥通风、严禁明火,危险物品应按国家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管理执行。储藏室尽量保持保管室内的通风低温、干燥状况。

化学试剂入库时应严格对试剂的品名、品质、包装、规格进行核对,并及时登记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试剂的保管要求,瓶口是否松动、破损、渗透,检查标签是否清晰,是否粘贴牢固,试剂有无变质现象。验收先后,将试剂按要求归类妥善存放,有问题的试剂应及时进行及时处置。

(二)化验室试剂存放、使用要求

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顶部都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任何人取用试剂(特别是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使用人姓名、时间、试剂名称、数量、注意事项(此栏由保管人员填写并提醒使用人注意)、使用人签字、归还时间、归还人签字、保管人签字等项。需要归还的试剂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危险品的领取应限制数量,特别是危险品严禁私自带出储藏室。

(三)剧毒品安全管理

剧毒品仓库和保存箱必须双人双锁同时管理。

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

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

对剧毒品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四)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到货后,必须由试剂库库管员在场监视卸货,数量以入库单为准,核对无误后,由送货人、采购员、库管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易制毒化学品试剂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试剂领用需经化验室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及时退回仓库。

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易制毒化学品试剂等情况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篇3:化验室设备设施使用安全规范

电热鼓风烘箱

电炉、高温炉

通风橱

冰箱

高压钢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电热鼓风烘箱:

不得在此种烘箱内干燥易挥发性易燃易爆物品。底层散热板上不能放置样品和其它东西,防碍空气对流。经常保持烘箱内外清洁。一旦样品撒到干燥箱内,应立即停电降温后,打开底部散热板,严格进行清扫。不得使样品附在电热源上,防止造成起火爆炸。

(二)电炉、高温炉

使用前,检查电炉丝是否完好,然后插上电源。用完拔掉电源。严禁用湿手直接插拔电源,严禁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严禁非电工人员维修带电设备。进行水浴加热时,应先将适量水加入水浴锅内,再插电源,用完,先拔下电源,待水浴锅降温后,再脱离电炉。

高温炉严禁覆盖、送取样品时防止金属钳触及炉丝。

(三)通风橱

通风橱的作用是保护实验室人员远离有毒有害气体,但也不能排出所有毒气。

(1)化学药品和实验仪器不能在出口处摆放。

(2)在做实验时不能关闭通风。

(四)冰箱

实验室中的冰箱均无防爆装置,不适用存放易燃、易爆挥发性溶剂。

(1)严禁在冰箱内存放食品。

(2)所有存放在冰箱内的低沸点试剂均应有规范的标签。

(3)放于冰箱内的所有容器密封,并定期清洗冰箱及清除不需要的样品和试剂。

篇4:化验室事故应急处理规范

化验室内应备有急需救箱,并经常检查,保证齐备无缺。箱中应有:消毒纱布、消毒棉花、消毒绷带、止血带、红药水、碘酒、橡皮膏、烫伤油膏、乙酸溶液(体积分数3%~4%)、碳酸氢钠(20g/L)、硼酸饱和溶液、乙醇、洗眼杯、消毒镊子及剪刀等。

意外事故的处理

(1)起火。起火时,要立即一面灭火,一面防止火势蔓延(如采取切断电源、移去易燃药品等措施)。灭火要针对起因选用合适的方法:一般小火可用湿布、石棉布或沙子覆盖燃烧物;火势大时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失火时切勿用水泼救,以免触电;若衣服着火,切勿惊慌乱跑,应赶紧脱下衣服,或用石棉布覆盖着火处,或立即就地打滚,或迅速以大量水扑灭。

(2)割伤。伤处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洗涤。应先取出伤口中的玻璃碎片或固体物,用3%H2O2洗后涂上紫药水或碘酒,再用绷带扎住。大伤口则应先按紧主血管以防大量出血,急送医务室。

(3)烫伤。烫伤不重时,可涂凡石林、万花油、京万红,或者用蘸有酒精的棉花包扎伤处;烫伤较重时,立即用蘸有饱和苦味酸或高锰酸钾溶液的棉花或纱布贴上,送到医务室处理。

(4)酸或碱灼伤。酸灼伤时,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再用3%NaHCO3(小苏打,即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水处理;碱灼伤时,水洗后用1%HAc(乙酸,也叫醋酸)溶液或H3B03(硼酸)溶液冲洗。

(5)酸或碱溅入眼内。酸液溅入眼内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再用3%NaHCO3溶液洗眼;碱液溅入眼内时,先用清水冲洗眼睛,再用2%H3BO3溶液洗眼。最后均用蒸馏水将余酸或余碱洗净。

(6)皮肤被溴或苯酚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有机溶剂如酒精或汽油洗去溴或苯酚,最后在受伤处涂抹甘油。

(7)吸入刺激性或有毒的气体。吸入Cl2(氯气)或HCl(氯化氢)气体时,可吸入少量乙醇和乙醚的混合蒸气使之解毒;吸入H2S或CO气体而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应注意,Cl2或Br2中毒时可进行人工呼吸,CO中毒时不可使用*。

(8)毒物进入口内。将5-10mL5%CuSO4溶液加到一杯温水中,内服,然后把手指伸入喉部,促使呕吐,吐出毒物,然后立即送医务室。

(9)触电。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在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以免中毒。

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是指

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一)我不伤害自己

我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它决定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自己,应做到以下方面:

1)在工作前应多自我提问几个安全为什么

2)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3)要能明确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有效措施

(二)我不伤害他人

我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现场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要想做到我不伤害他人,我应做到以下方面:

1、自己遵章守规、正确操作,是我不伤害他人的基础保证。

2、多人作业时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

3、工作后不要留下隐患。

(三)我不被他人伤害

我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错误操作或其他隐患地自己造成伤害。

如何保证不被他人伤害

1、拒绝违章指挥,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

2、对作业场地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加强警觉,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险情。

3、要避免由于他人工作失误、设备状态不良或管理缺陷遗留的隐患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如发生危情较大的中毒事故等,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进入危险场所,以免盲目施救,自己被伤害。

4、交叉作业时,要预见别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做好防范措施。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电,要防范别人误送电等。

5、设备缺乏安全保护设备工设施时,例如旋转的零部件没有防护罩,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在危险性大的岗位例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

(四)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任何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分子,要担负起关心爱护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自己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这是每个成员和其他成员的承诺。

1、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给他人。

2、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提出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

4、视安全为集体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其他人分享经验。

5、关注他人身体,精神状态等异常变化。

6、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

特别提示:

也许你的一个提示就能挽救一个生命,拯救一个家庭。

能及时纠正你违章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

篇5:危险废物暂存库现场管理规范

1)暂存库属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安环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部门主管是直接管理责任人。

2)暂存库危险废物存放要求

①放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

②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③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废处理。

④危废码放的高度不能超过3.5米。

⑤每个堆间应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⑥禁止将非危废品存放在暂存库内。

3)一般天气条件下,暂存库上午通风2小时,下午通风1.5小时,确保库内通风良好。

4)暂存库内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消防器材不得遮拦、挪位,安环部负责每月检查一次。

5)暂存间内严禁动用明火,若因维修等确需使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设施维修、环境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材质工具。

6)机动车辆进厂区需安装阻火器,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在暂存间周围停放、修理机动车。

7)暂存间内的电线和电器设备必修按设计规范安装使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车间每季度对暂存库进行用电线路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8)仓管应每日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人员离岗要关门,暂存库的下排窗户关闭,上排窗户应打开,下班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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