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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安全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储罐区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储罐区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须知。

1、储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

2、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储罐、槽车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槽车在装卸作业前,车体应严格接地放电后进行作业。

(3)第一次向新储罐或清洗过的储罐灌料,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料,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3、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不得随意挪用。

4、严禁在储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5、严禁在雷电时灌料,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6、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储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储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7、储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储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9、储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收银制度

篇2:化工冬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冬季气候特点是寒冷、干燥。公司员工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如果思想麻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到位,就会极易发生冻伤、人员中毒、滑跌、火灾、爆炸和冻裂设备、工艺管线等事故。为了保障冬季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在冬季安全生产方面,应注意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加强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做好防冻工作

对处于露天的生产设备、工艺管线,凡需保温的,要提前做好防冻保温层;维护、保养好供暖、取暖和保温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做好防滑跌工作

滑跌致伤,是冬季化工生产的常见事故。由于积雪、积水、结冰和结霜等原因,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岗位操作过程中,发生滑跌致伤事故屡见不鲜,有的伤情较重,治疗恢复期达数月。为防止这类事故,应注意在岗位作业,尤其是在室外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从事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高处作业时,勿存侥幸心理,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4.做好防中毒工作

凡使用有毒有害物料的生产岗位,应杜绝设备、装置和工艺管线的跑、冒、滴、漏现象,注意工房内的通风换气,防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

5.做好防火灾、爆炸工作

上岗员工要精心操作,严禁将火种带入防火、防爆区内,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相关规定、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规定和企业有关动火报告等制度,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篇3: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

1目的

对船舶装运易流态化散装固体货物的安全操作及运输管理作了规定,旨在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装船前、装船中及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货和人员安全。

本操作为特殊操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装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

3定义

3.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本身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当其含水率超过适运水分极限时可能形成自由液面或固液两相流动层的固体散装货物,包括铁精矿、高岭土、红土镍矿和其他具有类似物理性质的货物。

3.2适运水分极限(TML)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运输最大含水率,通常按其流动水分点的80-90%确定。流动水分点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发生流动时的最小含水率。

4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实行目录管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目录(见附件1)由交通运输部适时更新并公布。

5操作须知

5.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性

5.1.1易流态化货物当货物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限(TML)时,在货物表面就会逐渐有水析出,而不会渗过货物沉到货物下面,货物表面一旦有水析出,货物表面就会变成泥浆一样,特别是船舶在海上航行颠簸、大风浪中横摇会加快货物表面的易流态化货物产生。当船舶向一侧倾斜流态化货物流向船舶的一舷,但船舶往另一侧倾斜时不会完全回流或者说只有很少一部分回流,导致船舶向一侧倾斜越来越大,船舶倾斜、横摇越大,向一侧流动的货物越多、越快,导致最终船舶失去稳性、浮力而瞬间倾覆。

5.1.2通常情况下含水量在8%以下是安全的,18%以上则极度危险。

5.2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性现场检测简易方法

5.2.1适用于吸水性弱的固体散货

5.2.1.1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5.2.1.2手抓一把样品,从1.5米高处自由落到坚硬地面或甲板上,若样品崩散,则适运,若样品仍为一团.则不适运。

5.2.1.3手抓样品成团后,即松开,发现样品散开,则适运;若样品抱团不散,需要重新检验。

5.2.2适用于吸水性强的固体散货

5.2.2.1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5.2.2.2样品放入平底玻璃杯或小容器内,来回不停摇动5分钟,如有明显液体浮在表面,表明不适运。

5.2.2.3脚踏在样品上,如出现松软现象,显流沙样流动,表明不适运。

5.2.2.4样品放在平盘里,堆成圆锥状后,不断用平盘击桌面,如样品塌成饼状,表明不适运。如样品成碎块或裂开,则适运。

5.2.2.5将样品先充分揉捏均匀,然后在平板上用手掌慢慢搓滚成细条,用力均匀,当样品条搓成直径正好为3mm时,如产生横向裂缝并开始断裂,则适运。

5.3装船前的要求

5.3.1对于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船长或大副应熟悉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5.3.2船舶装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前24小时,船舶或其代理人应当核对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检测报告、含水率检测报告等相关单证和资料,确认货物适运,并在船舶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5.3.3船舶装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前12小时,作业委托人应当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检测报告等相关单证提供港口经营人,港口经营人应及时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检测报告等相关单证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作业。

5.3.4装船前,船舶可采用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性现场检测简易方法检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含水率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如发现货物含水率不符合要求,船舶可以委托其他检测机构对货物含水率进行重新检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含水率超过适运水分极限时,应拒装。

5.3.5船舶在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作业前,应对照附件《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安全检查,并与港口经营人共同确认。

5.3.6装船前,船舶应做好货舱内污水井、管系等的维修保护工作,并进行污水测量及抽水试验,以防堵塞或受损,确保畅通。

5.3.7船舶应对装船作业进行全过程观测。如发现问题,船长有权提出拒装或要求重新检测。

5.3.8船舶在装舱前,应确保人孔盖、舱盖以及甲板各开口处封闭设施的水密性;货舱、舱盖及舱口围、货舱底板、肋骨状态状况良好。

5.3.9船舶装货前应根据船舶技术状况制定适合航次货运任务的配载计划和配载图,应认真核算船舶稳性、强度、吃水及吃水差,严禁船舶超载运输,保证船舶在恶劣海况中航行安全。

5.4装船作业时的要求

5.4.1船舶载运积载因数小于0.56m3/t高密度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时,应在各舱及同一舱内均匀分布,避免重量过分集中于局部,以防止船舶结构变形而影响船舶强度。

5.4.2对静止角小于35°干燥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应当严格按照积载要求积载,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积载要求装舱,装舱完毕及时平舱,平舱效果应经船舶认可。

5.4.3装船作业时必须保持船体正浮,左右横倾<3°和前后吃水平衡,发现船体不平衡应及时调正。均衡装各舱货,避免船体强度应力集中。

5.4.4装船期间如遇降水,应及时停止作业,关闭货舱舱盖。

5.5装船作业结束的要求

5.5.1应对船舶强度、稳性、吃水及吃水差进行核算,确保船舶处于安全和适航状态。

5.5.2找一些空油桶,在离桶10厘米以上的位置,打一些小洞眼,将空油桶埋入货物中,顶部露出货物表面,一个货舱埋8个左右。

5.6航行途中,船长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船舶符合稳性要求。

5.6.1在航行过程中,船舶应根据所装载货物的特性和航行区域特点制定货舱定期巡查计划,并将定期巡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巡查时如发现水分游离、货物流动或船舶发生倾斜等情况,应采取排水等应急措施,并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5.6.2用船舶横摇周期测定船舶稳性变化,及早发现,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微杜渐。

5.6.3每天及时抄收天气预报和分析天气图,及时调整航线,最大限度避开风浪区。在风浪海域航行,及时减速和采取偏顶风15°左右航行,避免大角度转向,减少风浪对船舶冲击力和船舶横、纵摇。

5.6.4注意检查货舱舱盖的密性,防止进水,航行途中如发现舱内表面有水,造成货物倾移一侧,船体横倾,应视情择地抛锚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6、记录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目录》附件1

《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

《航海日志》主管机关发

篇4:用法制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规范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就是经过20年我们全党全国人民的辛勤努力,使我们的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我国国内专门从事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专业化公司,我们肩负着为社会和人民输送清洁能源的光荣使命,也担负着建设小康美好社会的艰巨任务。

管道运输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诞生的新兴运输手段,对油气产品运输有着其它运输手段不可比拟的优势,突出表现为安全、高效、低耗等,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以西气东输为代表的一批新管道建设,掀起了管道发展的又一个高潮,必将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由于管道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手段,是连接资源生产商与油品生产商以及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输送的都是易燃易爆的油气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着很大风险,为此,管道输送的安全可靠性尤为令人关注。

近年来,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不法分子受暴利驱动,不惜铤而走险,连连将作案黑手伸向正在运行的油气管道,疯狂在管道上打孔盗油盗气,给企业生产和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南方一管道,由于不堪打孔盗油分子袭扰,致使正常运行的管道不得不停产停输。仅以我公司所辖的近8000公里管道来看,从2000年开始出现盗油事件起,已累计发生打孔盗油案件241次,而且呈现出上升势头快、重大跑油事故多、犯罪分子顶风作案等特点,直接危及着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重心不得从以前的管道运行管理转到管道保卫和管道防范上,给企业的工业安全、运输安全以及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影响。

长输油气管道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生产连续性的特点,生产方式特殊、工业复杂多样,这些都会给石油天然气输送企业带来许多麻烦和难题,发生跑油跑气事故,不仅使正常的生产无法进行,而且污染环境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国家蒙受不可估量的损失。仅以跑油为例,事故一旦发生,管道被迫停输,直接影响原油生产和全国的油品石油市场供应,影响国家的石油战略安全,如果停输时间超过一定时间,就会造成全线凝管的恶性事故,国家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油气管道和铁路、公路一样,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历来受到国家的重视和保护。20**年8月2日,国务院颁布第313号令,颁布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对盗油犯罪做了明确的司法解释,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护石油管道等基础设施的高度重视,也为管道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我公司运营管理的所在管网沿线各地政府、公安部门多年来对管道的保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辽宁省政府于2000年11月28日通过了《辽宁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制订地方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省份。所有这些,对于输油气管道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关条款,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属于刑法规定的“易燃易爆设备”。行为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的油品,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明显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对犯罪分子量刑上存在着量刑有弹性,各地处罚不一、各地小炼厂利益驱动,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同时,在管理体制上,由于公安部门从上到下打孔盗油案件归口治安部门管理,而不归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办案经费和警力不足等许多现实问题,致使在一些地方存在打孔盗油现象屡打不止蔓延上升的倾向。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管道安全已经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从目前我国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手段来看,除管道外,其他四大运输手段均已立法。管道运输作为一种新兴的运输手段,目前出现着勃勃的发展势头,据统计,全国管道西气东输建成后,干线总长将达到20000多公里,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我认为,管道立法也必将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石油天然气管道法》早日出台也势在必行。通过管道立法,将为我国的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营造好的法制环境,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统筹、协调、监督管道发展中存在的棘手问题,将依法有力打击和震慑破坏管道的犯罪分子;调整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中的各方利益,使我国管道发展走上依法保护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法治轨道。

档案管理制度

篇5:化学危险品的火灾特性和扑救须知

在形形色色的火灾中,化学危险品的火灾灾情严重,难以扑救,对消防措施有颇多的特殊要求。由于各类化学危险品燃烧特点及燃烧产物不同,消防措施也有所不同。现就消防管理范围内的化学危险品的火灾特性及扑救常识作一简介。

一、易燃固体

在常温下以固态形式存在,燃点较低,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接触氧化剂能引起燃烧的物质,称易燃固体。如赤磷、硫磺、松香、樟脑、镁粉等。其中燃点越低分散程度越大的易燃固体危险性越大,尤其是粉状的易燃物与空气中的氧混合达到一定比例遇明火会产生爆炸。

易燃固体燃烧迅猛,扑救困难,为此易燃固体存放要注意适量,一个库房存量不要过多,与相邻库房要有一定安全距离,特别是存放酸性物质的库房不允许混存易燃固体。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剂灭火。

二、易燃液体

常温下以液态存在,其闪点在60℃以下的物品算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品种繁多,有化工原料、燃油、有机溶剂、添料、粘合剂等。易燃液体一般都比重小、沸点低、易燃、易挥发和易流动扩散。易燃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中氧混合达一定比例遇明火就会产生爆炸。

易燃液体的火灾发展迅猛,常伴随爆炸,难以扑救。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有如下规律:对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烃基化合物如燃油、醚类、苯和苯系物的火灾可用干粉,火势初起可用二氧化碳扑救,但不可用水,否则会扩大火灾。

对不溶于水比重又大于水的,如二硫化碳等可用水扑救,因水能覆盖在这类物质之上将火熄灭。

能溶于水的易燃物如甲醇、丙酮等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化学泡沫、干粉,也可用1301、1211等卤代烷系列灭火剂扑救。

三、自燃物品

凡本身由于物理、化学、生物学变化而放热达到自身燃点引起自行燃烧而不须外界明火引燃的称为自燃品。

自燃物品化学性质活泼,燃点低,易氧化,氧化分解时能放出大量的热,当热达到自身燃点时即自行燃烧。如白磷的燃点为34℃,在空气中极易自燃,硝化纤维素的燃点为120℃~160℃,在存放较久、通风不善、大量堆放的条件下也可能发生自燃。商业仓库中曾屡次发生过的乒乓球自燃就是这个原因。

自燃物品起火时除三乙基铝不能用水扑救外,其余均可用大量水来扑救,也可用砂土、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剂。

四、遇水燃烧物

凡是吸收空气中水蒸气或接触到水分时能迅速分解产生高温、并放出易燃气体而引发燃烧的物品称遇水燃烧物。

按其特性可分如下几类:

1.活泼金属如锂、钠、钾等与水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易燃的氢气。

2.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锂、氢化钠、氧化钙等与水接触也发生氢气。

3.金属碳化物如电石与水接触产生易燃的乙炔气。

4.连二亚硫酸纳(保险粉)遇水后产生易燃的氢气、硫化氢和二氧化硫。

遇水燃烧物除了与水作用外,遇上酸和氧化剂时也反应剧烈,有更大的危险性。

遇水燃烧物遇水会发生燃烧乃至爆炸,所以扑救它们引发的火灾绝对禁止用水和含水的物质如泡沫灭火剂,可用干砂、干粉、石粉灭火。

五、氧化剂

化学危险品所指的氧化剂是指氧化能力较强;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分解反应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如氯酸盐、高氯酸盐、硝酸盐等。

氧化剂主要特征是具有强氧化性和不稳定性,当其与还原剂、酸、有机物接触时立即发生反应引起燃烧。我们日常所见到的火柴头在火柴盒外侧摩擦时火柴头立即燃烧,原因就是火柴头上主要成分是赤磷,而火柴盒外侧涂有一层氧化剂氯酸钾,经摩擦后氯酸钾将赤磷氧化发生燃烧。许多氧化剂极不稳定,当受到摩擦、震动、碰撞就会分解,放出大量的氧和热量,若接触易燃物就会燃烧或爆炸。扑救这类火灾禁止用水、泡沫、二氧化碳,可用干沙、干土、干粉等来灭火。

六、压缩气和液化气

在生产中往往把需要的气体经加压贮于气瓶。有些气体加压时还把温度降至很低使气体液化,称为液化气。

所有的压缩和液化气体必须装在特制的耐压气瓶中。一般气瓶的工作压力都在150kg/cm2以上,所以发生火灾后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增加,若气体压力超过气瓶承受压力时就有爆炸的可能。一个普通氧气瓶的爆炸威力相当5吨TNT炸药,如果爆炸,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压缩气和液化气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扑救,来不及时须将未着火的气瓶及时抢救至安全地带。无法移动时可用雾状水喷洒气瓶使其降温,防止气体升温体积膨胀而爆炸,同时用二氧化碳等灭火。

消防人员在扑救这类火灾时还要注意防毒,因许多高压气瓶内气体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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