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水泄漏的应急处置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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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泄漏的应急处置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发生氨水泄漏、爆炸或人员伤害等情况,现场岗位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报告的主要内容:人员中毒及氨水泄漏情况,发生的地点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救援物资人员需求等;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紧急停机排放管道压力,关闭压力容器所有进汽阀门、切断电源,以防事态扩大;

2、现场岗位人员在报告事件的同时立即组织运行人员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及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

3、根据现场事故情况,相关领导应立即组织运行和维修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熟悉现场的人员关闭输送氨水的管道阀门,切断事故源,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抢修。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化服、橡胶手套、橡胶雨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使用专用器材和工具;

4、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也可以用沙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调节至中性,再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消防人员在上风口负责用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协助操作;

5、切断氨泄漏点周边电源和取消任何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防止发生氨气火灾或爆炸事故;

6、在泄漏无法控制时,拨打119、120向地方消防部门报警并请求支援,地方消防部门到场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立即将漏泄点、泄漏原因、泄漏情况、采取措施情况及周边建筑、人员情况向消防部门汇报,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事故现场出现伤员时的急救

(1)现场救援人员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2)现场自救和互救时不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不得盲目进入危险区域,救人前先确认自己的能力和现场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对他人施救的需要;

(3)如有人员灼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事故现场,面积较小的灼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灼伤创面,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

(4)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灼伤应以生理盐水进行冲洗并用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5)如有因爆炸引起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6)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7)现场伤员如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背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清醒,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如果伤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呼吸和心跳微弱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不得延误或中断;

(8)对昏迷较深的患者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送往医院,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绝不可停止;

8、在消防水幕的掩护下,查找泄漏发生的部位及形态,寻找和抢救伤员;根据地形、风向、风速、事故设备内液氨量、泄漏程度、以及周边道路、重要设施、建筑情况和人员密集程度等,对泄漏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在专家的指导下设定危险区域、缓冲区域、疏散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9、经有关部门、专家对事故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清理、维修设备、恢复生产等。

篇2: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罐事故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检测

1、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盲目进入燃烧区,可利用望远镜等装备从远处观察。深入燃烧危险区侦察作业人员,三人以上形成侦察小组,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并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

2、必须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从安全区域开始向危险区域逐渐进行检测,必须进行不间断的侦察检测。

(二)警戒

1、燃烧危险区域,禁绝一切火源、电源、火花和炽热物体;除消防指战员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灭火车辆外,禁止一切其它车辆和人员入内。入内人员禁止携带打火机、手机、笔记本电脑、BP机和非防爆照明灯具等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件。

2、除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内直接处理事故的消防指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人数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其他人员入内。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观察储罐变化情况及当天的气象条件(风向、风力等变化情况),如出现爆燃、爆炸前兆,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

2、必须在贮罐不泄漏、爆炸危险区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才能把罐体转移到对人员和其它物体没有威胁的安全处。

3、在贮罐破裂严重,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无法进行封堵,随时可能发生爆燃、爆炸的情况下,爆炸危险区域和燃烧危险区域内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迅速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撤退时要尽可能的将灭火车辆器材一同转移。

4、当贮罐发生尖啸声,火焰颜色由红变白或贮罐发生颤抖等爆炸前兆现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并做好防爆掩蔽(防冲击和砸碰)。爆炸发生后,要在统一组织下返回冷却罐体,并按着火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5、撤退后如未发生爆燃或爆炸,要利用防爆消防车、移动炮、遥控消防车、开花或喷雾水枪从燃烧危险区开始,向爆炸危险区逐步进行稀释,直至空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

6、在具备灭火后可以立即堵漏、解决泄漏问题的条件下,方可灭火。

7、进入现场人员严禁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等处的顶部、井口、低洼处经过或滞留。

8、前方实施堵漏的操作人员必须戴棉手套、穿棉衣等防冻装备。前方水枪阵地人员采取低姿,利用掩体掩护;侦察人员在侦察时不得做大幅度、急促动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9、疏散现场物资必须轻拿轻放,防止产生火花,必须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

10、堵漏后,必须使用开花水或喷雾水清扫事故现场内的事故罐、管道、低洼处、下水道、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继续对罐体冷却直至罐体温度降至常温,并继续不间断对储罐等装置进行检测,确定无泄漏、无着火、无爆炸的危险后,才可最后结束处置工作。

篇3:可燃气体泄漏的危害防范措施

可燃气体指能够与空气(或氧气)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的,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能量的气体。

可燃气体很多,如氢气(H2)、一氧化碳(CO)、甲烷(CH4)、乙烷(C2H6)、丙烷(C3H8)、丁烷(C4H10)、乙烯(C2H4)、丙烯(C3H6)、丁烯(C4H8)、乙炔(C2H2)、丙炔(C3H4)、丁炔(C4H6)、硫化氢(H2S)、磷化氢(PH3)等。

一、可燃气体的选用及控制

1、气体应尽量选用爆炸浓度下限较高、上限较低、爆炸浓度极限较窄、自然点较高、最小点火能量较高的气体。

2、应尽量分成小批量使用,是现场的使用量限制到最小浓度,能不用可燃气体就不用。

3、对气体的处理,应尽量在闪点一下,且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加温加压和减压的数值应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

4、可燃气体的生产和使用应尽量在设备内进行,气相空间的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汽的浓度应在可燃浓度极限之外。

二、防止可燃气体滞留

1、利用自然通风

大量处理可燃气体应尽量在通风良好的室外进行,与此有关的设备和装置亦应安装在室外,或安装在半敞开的建筑物内。

2、利用通风,如果空间通风不好,应装设送风用和排风用的强制通风机械装置。

可燃气体的种类很多,其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各不相同,处理起来也不能一片盖过,应根据不同的气体采取不同的措施。

篇4:氨水的安全规范

无色透明液体,属于碱。氨溶于水大部分氨水(氨水是混合物)。易挥发逸出氨气,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能与乙醇混溶。呈弱碱性。能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与硫酸或其他强酸反应时放出热。与挥发性酸放在近处能形成烟雾。有腐蚀性。催泪性。

用途:分析试剂。中和剂。生物碱浸出剂。用于某些元素(如铜、镍)的检定和测定。用以沉淀出各种元素的氢氧化物、制备铵化合物、洗涤剂。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

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可因喉头水肿而窒息死亡;可发生肺水肿,引起死亡。氨水溅入眼内,如不采取急救措施,可造成角膜溃疡、穿孔,并进一步引起眼内炎症,最终导致眼球萎缩而失明。

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痒、发红。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一旦氨水沾污皮肤,先用清水或2%的食醋液冲洗。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若皮肤局部出现红肿、水泡,可用2%的食醋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若鼻粘膜受到强烈的刺激,可滴入1%的*溶液,重者应吸入糜蛋白酶。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就医。

发现氨水吸入中毒者(出现呼吸道、眼、鼻、皮肤粘膜的严重刺激感,并伴随咳嗽、流涕、发痒、气促、紫绀、烦躁等症状),应让他迅速离开现场,并脱去被氨水污染的衣、裤;口服食醋50-100毫升,同时服用维生素c50毫克,每日3次;并应请医生急诊治疗,以免发生意外。

四、灭火方法

危险特性: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氨。

灭火剂:水、雾状水、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

五、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少量泄露: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六、储存

密封阴凉保存。

篇5:重油的安全处置规范

1.重油贮罐应远离明火和能散发火花的地方,离厂房及其它生产装置15米以上,贮罐间距不应小于最大罐径的1/2。

2.重油贮罐的贮油量应控制在容积的90%以内,其油位应低于消防泡沫剂进口400毫米。

3.重油贮罐必须设有良好的加热装置,一般以低压蒸汽保持长期均衡供热,罐内油温控制在70~80。C,最高温度不得超过90。C。

4.油罐必须有准确可靠的液位指示,并应设置高限报警装置。

5.油罐区必须安装独立避雷针,禁止采用在罐壁上焊接避雷装置。重油罐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6.取样和检测口处,应使用软金属衬垫,以免撞击产生火花。装卸油过程中禁止取样和检测。

7.重油罐区严禁烟火,应设置警告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应设置符合规定的事故防火围堤。

8.重油贮罐的基础外露部分、装卸栈台、安全梯、管架及保温材料,均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9.各油罐顶部严禁无关人员攀登,不许在罐顶行走。

10.重油汽车槽车的装油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5米。

11.水路运输重油码头的设置按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消防设施应符合《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中的规定。

12.以天然气作原料或燃料的企业,应设有油水分离器及高限报警装置,并能及时排放。为稳定气体压力应设有缓冲罐等稳压装置。

13.新管线或检修后的管线引入天然气前,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至氧含量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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