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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副经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一、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简要,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要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组织和领导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核定。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经理)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副经理

一、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开安全工作会议。

二、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简要,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要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组织和领导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发生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核定。

篇4:安全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副经理

1.认真执行安全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对项目工程安全全面负责,督促各部门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安排工作计划,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环节中去,做好"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

4.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7.对施工现场防护和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认真消除事故隐患,按"三定"方案进行实施并监督实行。

9.督促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种安全运行台账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

10.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立即保护现场并上报。

11.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监督实施。

篇5:岗位责任制:副经理

副经理主要指挥和协调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以及重大施工方案的决策实施和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公司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2条、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指挥和协调各项目部和工程技术部的生产活动,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的问题;

第3条、组织好年、季、月生产计划的落实,完成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

第4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施工实现全面质量管理;

第5条、搞好施工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第6条、必须尽职尽责,严厉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副经理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条、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8条、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9条、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第10条、拒不执行安全监查机构和集团公司安监人员的安全监查指令的;

第11条、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不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指挥和协调各项目部和工程技术部的生产活动,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的问题的;

第13条、不落实组织好年、季、月生产计划或不完成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的;

第14条、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施工实现全面质量管理的;

第15条、未能搞好施工管理,深入施工现场,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

第16条、未能尽职尽责,严厉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并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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