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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煤矿井下放炮,是将煤矿专用安全炸药、电雷管装入打好的炮眼内,用非固定线路(放炮母线)一头与电雷管脚线连接,一头接通放炮器,通过供给电雷管电能引炸药,达到破碎煤体和岩体的过程。由于种种原因,通电放炮后会造成雷管和炸药都不爆炸或雷管爆炸而炸药不爆炸的瞎炮。这不但降低了爆破效率,增加了爆破器材的消耗,更主要是威胁作业人员的安全。因此分析产生瞎炮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1瞎炮原因分析

1.1爆炸材料问题

目前煤矿使用的爆炸材料主要是煤矿许用型电雷管和炸药。

1)涉及雷管方面问题主要有:①雷管质量瑕疵(如桥丝假焊、电阻不合格等)造成电阻过大或不稳定,甚至断路,因而通电不良或不导通;②储存或使用不当,使引爆药头受潮、变质,桥丝生锈等,致使雷管敏感度急剧下降而无法起爆;③混用了不同厂家、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雷管。因为混杂使用的电雷管,其阻值差异较大,根据楞次-焦耳定律,在串联电爆网络中,只要桥丝电阻不同,发火热量就不能完全一致,即使其电阻相同或相近,电引火特性也不会相同,因而易造成瞎炮。

2)炸药问题主要表现:①使用了受潮、硬化变质炸药,使起爆感度和爆轰稳定性降低导致药卷不爆;②当使用普通硝铵炸药时,由于现场施工原因,易使采掘工作面炮眼间距过小,加之雷管起爆时差选用过大,易造成先爆炮眼把邻近炮孔中的炸药“挤死”;③在潮湿和有水的作业条件,使用了非抗水型炸药,或使用抗水型炸药而未套防水套或防水套漏水浸湿失效,以及药卷之间有煤粉、岩粉,导致炸药拒爆。

1.2操作工艺问题

1)爆破网络中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联结线、联结线与放炮母线间的接线虚联,由此增加接头电阻并影响接头导通,使起爆雷管的发火冲能过小,不易起爆而产生拒爆。同时因工作疏忽,还可能造成网路部分接线漏联,形成断路;

2)网路中裸露接头或破损处与外界导体、潮湿物体接触造成漏电,导致雷管不爆;

3)在装药、装填炮泥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装药时用炮棍送药用力过大,炸药被压实,使其敏感度降低;

4)雷管脚线被捣断或绝缘皮被被捣坏,造成断路或漏电使雷管不爆,雷管脚线的裸露接头互相接触造成短路而雷管不爆;

5)由于操作不当,引药中雷管位置放置不合理或装药时引药中的雷管脱离了原来的位置,造成炸药不爆;

6)爆破网路设计不合理,连接的雷管数目超过发爆器的起爆能力。

1.3发爆电源问题

放炮器发生故障,发出电能不足,使局部网络中的电流小于雷管的准爆电流,造成雷管不爆。

2瞎炮的预防

1)放炮工具要保持良好的性能。使用前,要检查和维护放炮器及放炮母线,不合格的放炮工具不准发放和使用。要随班领取,防止碰撞、摔打,及时更换电池,严禁用接线柱短路打火花的方式检查残余电流;发爆器的起爆能力要略大于一次放炮的个数。

2)严格爆炸材料存储管理制度及雷管测试和炸药检查验收制度,不发放和使用变质炸药和不合格雷管,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将瞬发雷管当1段毫秒雷管使用。

3)按规程规定装药和联线。装药时放炮员要一手拉直雷管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送入炮眼,防止把脚线捣断或捣破脚线绝缘层,同时炮眼内药卷要紧密接触,以保证良好的传爆性。在进行发爆器与母线、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联结时,爆破工的手要洗净擦干再拧接线头并要拧紧。网路接头联结不留须、不带疙瘩,脚线联结端有锈要刮净,接头要悬空。母线不够长要相同规格的母线接长,连结线用与网路中雷管脚线规格一样的脚线,联线方式不要随意改动,联线后认真检查,避免错联、漏联、联线后要测定网络全电阻。

4)做好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爆破器材箱应存放在干燥无滴水的安全地点,不装药放炮不准打开撕掉炸药外皮包装。

3瞎炮的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瞎炮要仔细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当班瞎炮当班处理,要做好交接班。在处理瞎炮时应采用以下方法。

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

2)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和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这是因为雷管和炸药是一种暂时处于相对稳定的化学物质,它们在外界的作用下,其本身的稳定性被破坏,迅速地进行化学反应,最后导致爆炸。因此,雷管、炸药对撞击、摩擦、火花、杂散电流、高温具有一定的敏感性。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线以及从药中拉出雷管,就会使之受到撞击,雷管内高敏度的起爆与管体内壁产生摩擦而着火,导致雷管爆炸。拉出电雷管会因采掘工作面的杂散电流而引爆。放炮后在炸落的煤和矸石中收集未爆的雷管也是这个道理。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用压风吹瞎炮眼是因为会使炸药因受到挤压、摩擦产生高温引起炸药的自爆。因此,煤矿井下任何地点,每放一次炮,待炮烟消散,放炮员都要在巷道顶板,支架无垮落的安全条件下,首先到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瞎炮。如果发现瞎炮,要在班长的指导下,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篇2: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第二百九十五条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第二百九十六条建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没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单个库房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200t,雷管不得超过500万发。

地面分库所有库房贮存爆炸材料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地面分库贮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第二百九十七条开凿平硐或利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包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门为栅栏门。

(二)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必须有2个入口。

(三)硐口前必须设置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m。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

(四)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爆炸材料库的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

(五)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平硐),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

(六)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七)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八)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

第二百九十八条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第二百九十九条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第三百条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

库房必须选择在干燥的地方,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

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防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

第三百零一条在地面临时保管当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时,可存放在棚子、帐篷、洞穴内或其他地点,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爆炸材料箱上必须覆盖帆布,防止雨淋日晒,箱下必须垫有厚度200mm以上的垫木。

(二)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不成箱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加锁的专用箱子内。雷管必须放在距离炸药25m以外的地点。

(三)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铁路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四)保管爆炸材料的地点必须围有栅栏或铁刺网,并有警卫昼夜看守。

第三百零二条开凿井筒或平硐时,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围主要建筑物50m以外加设横堤,或250m以外不加横堤的专用房屋或硐室内贮存1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药贮存量不得超过500kg。

第三百零三条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

爆炸材料必须贮存在硐室或壁槽内,硐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爆炸材料安全距离的规定。

井下爆炸材料库应包括库房、辅助硐室和通向库房的巷道。辅助硐室中,应有检查电雷管全电阻、发放炸药、电雷管编号以及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和发爆器等专用硐室。

第三百零四条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布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响全矿井或大部分采区通风的风门的法线距离:硐室式的不得小于10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m。

(二)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的不得小于35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m。

(三)库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的不得小于3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m。

(四)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互成直角的连通巷道相连。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2,在连通巷道尽头,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不得将连通巷道的延长段兼作辅助硐室使用。库房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置齿形阻波墙。

(五)每个爆炸材料库房必须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供发放爆炸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一出口布置在爆炸材料库回风侧,可铺设轨道运送爆炸材料,该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装有1道抗冲击波密闭门。

(六)库房地面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库房和通道应设置水沟。

第三百零五条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得小于5m。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第三百零六条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第三百零七条在多水平生产的矿井内、井下爆炸材料库距爆破工作地点超过2.5km的矿井内、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m。

(二)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三)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

(四)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五)建井期间的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必须具有独立风流。必须制定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六)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相同。

第三百零八条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不设固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材料库,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库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发生路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第三百零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篇3:放炮员安全操作十须十不准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不准超限放炮。

2、必须清楚通往放炮地点通道,不准盲目放炮。放炮前,必须切断工作面动力电源,机车撤离到警戒范围以外停放。

3、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往外拽母线,不准提前敷设母线。

4、装药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活石、危石,不准带隐患装药。

5、敷设放炮母线必须躲开电缆及电气设备,不准搭在电气设备上。

6、放炮前必须向放炮地点瞭望并吹三声口哨,不准盲目起爆。

7、警戒人员必须到位后方可放炮,不准警戒员没到位就放炮。

8、必须按规定距离警戒到位,不准警戒距离不够放炮。

9、必须按规定装药放炮,不准放糊炮、明炮。

10、必须按规程处理残、瞎炮,不准用手拉、用压风吹方法处理残、瞎炮。

篇4:大型硐室施工中安全管理措施

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建新煤矿副斜井井底车场:一、二号交岔点、换装硐室宽9.18米、高9.88米,长43.3米,S掘﹦81.5㎡。一号交岔点为180下山,施工难度非常大。这几个大硐室都处于泥岩和粉砂岩层中,泥岩松软破碎,易坍塌、风化,遇水浸泡成泥。掘进过程中,破坏了岩石的原始应力平衡状态,围岩为寻求二次平衡,产生了巨大的帮、顶压力。如果顶板管理稍有失误,支护不当,施工方法不当。巷道就会在巨大的顶、帮压力作用下,发生冒顶、片帮,甚至大面积塌落,将会给施工人员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甚至重大伤亡。对生产,工程质量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但这几个大型硐室,设计永久支护为砼砌碹,厚度600㎜,砼强度等级C30,掘进过程中没有任何支护。硐室断面大又长,如果采取短掘短砌,掘进长度每次最少得4米,4米空顶,不采取临时支护,安全就没有任何保证。一次砼浇灌3米,最少得凝固2-3天,才能向前掘进。这种施工方法,一是,空顶作业,安全没有保证,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二是,工序多,施工慢,工期长。三是,放炮易把碹胎打倒,再次立胎难度大,碹胎又立不到要求位置。四是,砌碹接茬多,工程质量没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增加初期支护,初期支护采用全断面锚网喷支护,锚杆采用Ⅱ级螺纹钢筋∮20×2100mm,间排距800*800mm,菱形布置,对锚杆用树脂药卷全长锚固,挂∮6㎜盘圆钢筋网,网格140*140㎜。网片搭接不小于100㎜,喷砼厚80㎜,砼强度等级C20,这个方案得到领导和设计院工地代表同意。这个方案实使后,一掘、一锚、一喷,没有空顶作业。安全有了保证,掘进可以连续把一个硐室掘完后,再浇灌砼。砼浇灌也可以把一个硐室连续浇灌完。实使的结果表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保证,工效提高了30%多。

在副斜井井底车场和一、二号交岔点、换装硐室等硐室工程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从2008年9月23日开始认真开展,陕建煤司发(2008)年023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

今年施工几个大硐室,安全工作做的好,效果高,一是矿领导重视。二是,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三是,矿领导每周二组织一次全矿安全大检查,把检查的所有安全隐患发通知,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检。把所有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为了使施工人员对工程了解更深刻,分单项工程制了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对掘进、锚网喷支护、砼砌碹都制订了明确的安全、质量要求。

对打眼放炮、锚网喷支护、砼砌碹、通风、瓦斯、综合防尘、防火、运输管理。逐项制订了安全技术措施。对每项措施,都贯彻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对安全做到群防群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向一级负责。对每项措施都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都要进行复查。把所有的安全隐患消除掉。

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把安全工作搞的洪洪烈烈,有声有色。从2008年9月23日开始到12月31日,以陕建煤司发2008年023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通知精神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深化“二安三个一”、“安全闭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我们的措施:

1、在每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每次班前会上学习贯彻,陕建煤司发(2008)023号文件、《煤矿安全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知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继续深化“二安三个一”、“安全闭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井下以顶板管理为重点,严禁空顶作业,做到一掘、一锚、一喷。抓好通风、运输、瓦检、机电、文明施工。

4、地面以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管理为重点,抓好两堂一社和环境卫生,施工材料堆放整齐。

5、做到“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一炮三哨。

6、加强火工品管理,当班用不完的雷管交火药库,用不完的火药存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7、每周二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

8、活动结束后,作好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篇5: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规范作业

(一)规范作业

1.井下从业人员规范作业基本要求

(1)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生产工艺、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下简称“三大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从而确保工作质量。

(3)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精神状态不佳、身体不适或带病上岗。

(4)必须了解作业地点和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5)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6)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仍然继续作业。

2.大力推行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内容的岗位规范。

从思想上强化标准化意识,人人学习标准和规章制度,工作中从熟练掌握标准化的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入手,按标准要求规范行为。要制定从业人员行为举止规范和,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上岗尽职,恪守职责。

3.规范作业的四化要求:

(1)管理精细化。严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做到班班有领导,事事有人管;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查质量,真正把问题看清、隐患查准。

(2)行为规范化。从业人员入井工作服的穿着、矿灯和自救器的佩戴要求以及在巷道里行走、乘坐人行车、材料码放等都要遵守规范标准,对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重则离岗培训。

(3)操作程序化。组织人员对采、掘、机电等井下所有岗位工种编制标准操作程序,并在井下施工现场公示,让作业人员随时可以看到岗位操作标准。从业人员到现场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一步接一步,一清二楚。

(4)质量标准化。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注重动态达标、过程达标、力争精品工程。

(二)反对“三违”

1.“三违”的含义

“三违”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称之为“三违”人员。

(1)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违反法律、法规、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指令,并强使他们执行的行为。违章指挥行为往往会引导、促使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其危害性很大。班(组)长、区(队)长要严格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2)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是指违反“三大规程”,冒险蛮干的行为。违章作业主要发生在一线作业人员和直接操作的班(组)长身上。这是人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井下放炮时不检查瓦斯等。

(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煤矿企业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劳动纪律,并有严格的惩罚制度,但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是时常发生。

2.“三违”心理的表现

影响安全行为的“三违”心理因素主要有:麻痹大意,习惯心理,蛮干心理,侥幸心理,厌倦心理,唯心心理,急躁情绪,懒惰心理,无知心理,马虎心理,逆反心理,慌张心理,恐惧心理,随意心理,悲观情绪,盲目乐观情绪等方面。

3.容易产生“三违”的人员

容易产生“三违”行为的主要群体为:劳动纪律松懈的人、不了解“三大规程”和缺乏安全知识的人、有侥幸心理的人、行为懒惰的人、劳累过度的人、家务负担重的人、兴奋过度的人、悲伤过度的人、情绪低落、思想压抑的消沉人、生产中的紧张急躁人、心理失去平衡的人、工作落到后面的人、对管理有抵触情绪的人、反应迟钝、智力不健全的人。

据调查,超过90%的煤矿安全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有些煤矿“三违”现象时有出现,屡禁不绝,严重地威胁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矿井的惨重灾难,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因此,对“三违”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决不能宽容和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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