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篇2:安全生产环保投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我我局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第三条?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

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

7、尘、毒、噪治理;

8、安全生产课题研究;

9、重大危险源控制与应急预案;

10、安全警示装置;

11、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12、安全生产奖励;

13、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

第六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工程局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牌、安全墩;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悬空通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速差自控器;水冲式或干式厕所;隔音值班室;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漏电保安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设施由基地管理部门统一报局审批安排设置。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地质裂变观测装置等。

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准使用非标准产品。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

第十二条?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工程局及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置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

第十六条?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必须保障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源投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奖励。工程局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奖励等。局属各单位应依据工程局安全奖惩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确保奖惩兑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和实施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局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及根据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

第二十一条?局属各单位应做好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设备物资部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劳资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等。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由项目主管行政副职审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积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挪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项目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项目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分包施工队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局属各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第二十六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特点,将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负责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财务及安全管理部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保证,局属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行政部门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三十条?局属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

篇4:加油站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

落实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确保本油站工程正常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油站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3.职责

3.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季度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2油站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3部门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4班组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天对本班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3.5安全主任及安全执勤员每天进行安全环保巡查。

4.工作程序

4.1各级安全环保责任人签定责任合约书。

4.2安全环保检查范围主要是站场站房内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

4.3检查类别:

4.3.1周期性检查:油站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人。

4.3.2检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a)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环保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掌握安全环保知识的情况;

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安全防火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j)安全环保巡查情况;

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3.3检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4.3.4日常巡检由安全执勤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

4.3.5巡查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d)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安全环保情况;

4.3.6巡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巡查表》

5记录

5.1《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5.2《安全环保巡查表》

篇5:油库环保管理制度

油库环保管理制度

一般规定?

第一条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废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规定。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第三条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持证上岗。

第二章?平安管理

设置平安工程师(平安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五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加强班组建设,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考核规范和奖惩办法等,2.制定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3.对重点防火部位。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5.按《平安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平安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制定联防公约,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平安工程师(平安岗位)主要职责

对班组平安员进行业务指导;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平安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平安活动;

制止“三违”作业;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落实用火安全措施;5.负责用火申请。

6.完善各种平安管理基础资料。

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

第七条班组兼职平安员主要职责

做好本班组的平安工作;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

负责平安活动记录;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

制止违章行为;3.负责班组的岗位平安教育。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平安教育、平安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平安教育管理规定》平安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内容为:第九条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平安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

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

应履行检查、登记;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

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

严格遵守《人身平安十大禁令》第十条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应符合安全规定,2.铁路机车入库。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平安措施;

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

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巡回检查

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

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

达到职工听力维护规定》要求。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十三条劳动维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平安管理规定》执行;2.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

应佩戴专用的劳动维护用品。高空作业依照《高处作业平安管理规定》执行;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

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规范;发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

第三章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平安标志和警示牌。平安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平安标志》和CB16179平安标志使用导则》要求。

落实平安措施。第十六条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料理作业许可证。

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要求,第十七条贮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一次清除。第十八条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

并应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第十九条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得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人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第二十条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1.5m管口应装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

第四章设备管理

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第二十一条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原则。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平安运行。

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演讲、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第二十二条完善设备平安技术档案。

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第二十三条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四条储罐及附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

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

装置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3.油罐应按规范要求。

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4.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

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5.罐体无严重变形。漆层完好;

排污阀畅通,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平安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入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疏通。

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7.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志或显示,8.储罐进出物料时。防止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平安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应到现场检查确认,9.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第二十五条液化石油气球罐

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不得超浓度使用;

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平安阀应设手动切断阀,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

4.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连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人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5.球罐底部出人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

6.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液化气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宜在紧急切断阀后安装切水阀。7.球罐切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泵

定期检查运行状况,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做好泵运行记录;2.加强泵的曰常维护与保养。

应进行试运转,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第二十七条管道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

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规范;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

清除杂草杂物,3.加强管道的曰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维护;

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

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每年应在低洼、湿润处开挖检查一次;

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

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

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锅炉等压力容器的装置、使用和维修。

第五章?电气装置

第二十九条设置与管理

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2.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

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平安管理规定》料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第三十条运行管理

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应进行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两次)

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一次。

4.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维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丈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

由一人监护,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顺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应立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三十一条检修管理

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应填写停电通知单,2.线路停电检修前。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维护措施;3.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

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非爆炸危险区内,4.在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建立台账;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

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

按最小值考虑,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维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

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

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外表。不准将导体放人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六章消防管理

防消结合”方针,第三十三条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消防组织

并指定防火责任人;1.石油库应没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

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三十五条消防设施配置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范规范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2.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保证及时、准确报警;3.石油库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

5分钟内到达火场;4.按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

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

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第三十六条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供水系统

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

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2.系统启动后。

主干线阀门坚持常开,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4.定期巡检消火栓。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每周应试运转一次,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启闭灵活;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

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清除锈渣,8.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条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发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1.系统启动后。

每年抽检一次泡沫质量;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

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滤网清洁,4.泡沫发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加润滑油,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

第三十九条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红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涂黄色;

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3.当管道较多。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第七章装卸作业

第四十条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公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第四十一条装卸作业设施建设、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十二条装卸准备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

应及时安放铁鞋,2.铁路槽车入库后。防止溜车;

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3.认真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装卸作业

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2.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轻质油品应静置15min以上,4.铁路槽车卸油。粘质油品应静置20min以上;汽车罐车卸油,应静置15minl22油轮和舶船装、卸油,应静置lOmin以上,若油舱容积大于5000m3应静置30min以上;

均应静置2min以上,5.铁路槽车装、卸油完成。才干提起鹤管;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6.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接地线的撤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7.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

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8.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油罐等储存容器。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撤除接地线等作业;

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9.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

10.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接触或连接,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并可靠接地;加强监督检查,1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制止“三违”作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