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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挂牌制度;

3、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配备安全带,安全网要按规定设置,严格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高空作业;

4、“四口”的防护必须完善;

5、各种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接地,设置保险装置;

6、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现场电源必须按施工平面图设置,严禁乱拉乱接;

8、加强现场消防工作,现场的消防设备要按规定设置。严禁在现场生火,电气焊时应有专人看火;

9、特殊工程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施工设备使用必须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篇2: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建设部的“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施工安全用电规范”,以确保工程安全生产、质量优良,因此,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分三级(总公司,分公司或工程处、工程部,工地)进行,各级必须根据工程量的差异,按规定配专职的质量员、安全员和保卫机构。

二、总公司各级的质量验收和安全检查应严格按“两个标准和一个规范”进行。

三、总公司的质量验收要随工地的施工进度由专职质量员进行分项分部实测验收。

四、总公司的安全检查制度为总公司一季度一次,分公司(工程部、工程处)一月一次,工地要天天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五、总公司各级的质安负责人和主管生产的经理,必须按时组织质安检查,不得缺席。

六、质量和安全检查的奖罚,将按总公司或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希望各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以上有关规定。

篇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制度

1、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携有关资料到监督站领取并如实填写《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监督登记手续由站办公室负责办理。

3、在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时,须核收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监单位的印鉴):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和有关人员资质资格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8)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要求和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物料提升机(钢井架、龙门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等;

(9)余泥渣土排放证;

(10)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4、收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用。

在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时,根据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先按工程合同价计收监督费,工程竣工后,按工程结算价进行调整。

5、申报资料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发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篇4: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监督站参与处理,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在监的监督站处理。

3、监督站参与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监督站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工程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站;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4、受监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事故报告及有关资料整理,经站长审核后归档。

6、监督科应定期对受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归类,写出文字分析资料,并归入监督业务档案。

篇5: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一、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二、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三、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四、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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