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兼职安全员生产责任制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专职兼职安全员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安全员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自觉钻研和提高安全管理专业技术、掌握各种用电及触电急救和易燃、易爆物保管、使用等的基本知识。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配合项目、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人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完善各种安全台帐及必须的资料。

4、协助项目经理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严格监督工人的违章行为,检查执行安全措施情况。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遇有事故隐患有责任及时向项目经理、班长及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和检查整改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各种安全记录和签字不得伪造。

6、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竞赛、班前班后等安全活动,有责任阻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险作业须到场监督,必要时,作出停工令,并及时上报,搞好文明施工工作。

7、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持好现场,配合上级调查,提供如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员

一、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编制、汇兑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五、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六、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七、参加新建、改建、护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八、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档案。

十、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十三、开殿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篇3:建筑集团分包单位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总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机构的领导。

2.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协助项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4.认真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报领导处理,对不听从劝阻的,应越级反映。

5.协助项目部领导做好周六检查、周一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施工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6.参加脚手架、塔吊、龙门架、各施工机械、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7.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8.按照部颁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要求,记录、搜集、整理、保管各种安全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项目班组兼职安全员

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入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3.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4.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5.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项目安全员

1.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地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

2.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伤亡控制指标(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年)24‰以下,安全达标率、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施工目标要求。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遇紧急险情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6.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书且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领导实现零事故、安全、文明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不得发包工程。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