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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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总则

1.1.为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会议、学习制度

2.1.领导班子会议

2.1.1.每月召开2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2.1.2.会议需要落实的内容,按其内容涉及的范围由各分管领导负责传达。

2.2.经理办公会议

2.2.1.每月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

2.2.2.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能人员参加。

2.2.3.会议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2.4.主要内容。听取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下月重点工作。

2.3.生产调度会议

2.3.1.由分管经理主持,每周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周四或周五。

2.3.2.会议内容,对上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安排下周工作。

2.3.3.会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并做好记录。

2.4.安全会议

2.4.1.由分管经理主持,每月召开1次会议,全员参加,时间定在月初。

2.4.2.由运行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4.3.主要内容。传达文件、月份安全小结、安全教育。

2.5.运行科班前教育及业务学习

2.5.1.每天进行1次,时间定在接班后开始。

2.5.2.内容。安全教育,业务学习(30分钟)。

2.5.3.由运行科组织,并做好班前教育、业务学习记录。

2.6.政治学习

2.6.1.每周三下午(特殊情况除外)。

2.6.2.全员参加,由综合科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

2.6.3.内容。政治时事,上级部门和单位要求的学习内容。

2.7.临时性会议或学习

2.7.1.临时性会议或学习,另行通知。

2.7.2.记录由组织会议或学习的部门负责。

2.8.会议及学习要求

2.8.1.公司、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种学习,按正常工作时间考核。

2.8.2.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都要按会议制度认真执行。

3.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3.1.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权限

3.1.1.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的考勤。

3.1.2.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日常劳动纪律的考核。

3.1.3.各科室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考勤记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劳资员。

3.1.4.各科室每月对所属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者,在本月20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3.2.考勤制度

3.2.1.按照单位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对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处以10元罚款。

3.2.2.对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其本人半天工资;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每3次按旷工1天处理,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效益奖。

3.2.3.有事必须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由分管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由经理批准,请假期间,停发工资。对当月请假3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

3.2.4.因病住院人员需持住院医学证明按病假休息,住院及恢复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持门诊诊断可按病假休息,但病假休息时间,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3.2.5.对病假全年累计30天以上者,事假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取消全年效益奖及评先资格。

3.2.6.如有婚丧嫁娶按国家规定执行。

3.2.7.如有旷工者,旷工时间停发工资,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取消评先资格。对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2.8.上班时间不许脱岗,对脱岗30分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2.9.对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报请上级劳动部门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3.2.10.对不服从公司领导和本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者(包括临时性工作),按旷工处理。

3.3.劳动纪律考核

3.3.1.严禁酒后上岗。违者停止其工作,停发当日工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对累计三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工作日因公事饮酒,必须经分管经理批准,操作岗位不得上岗。

3.3.2.严禁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娱乐活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除外)及其它活动(包括上网聊天、炒股、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玩游戏、网上购物),违者每次扣其本人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3.3.不经分管经理批准,严禁串班,对擅自串班者按旷工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3.3.4.在工作时间,破坏团结、打架斗殴,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3.3.5.对盗窃本单位公物、私人物品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3.6.严格遵守《吉林省信访工作条例》,按程序逐级*,对工作时间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越级*者,按下岗处理。

4.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

4.1.机械动力设备由运行科统一调配和管理。

4.2.设备技术员每个工作日要对本单位各种生产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对有故障的机械动力设备一律禁止运行,并及时安排维护、修理。

4.3.凡机械动力设备需要更换配件的必须经设备技术员进行技术鉴定,提交分管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到指定地点购件,所换配件要以旧换新。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专人维护、修理。

4.4.因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经济损失在千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事故责任人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千元以上的,再增加超出千元部分的10%,五千元以上的,另行研究处理。

4.5.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机械动力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6.因操作者责任心不强而使机械动力设备带病作业等引起的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7.因重大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并调离原岗位。

4.8.由于锅炉工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设备事故和出现冻坏取暖设备(停电、停水除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9.对所有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分管经理安排专人操作。未经分管经理安排操作各种机械及动力设备,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4.10.发生事故,由运行科拿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要在当月20日前填写通知单,由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5.?办公室及后勤管理制度

5.1.综合科负责办公物品的统一管理。

5.1.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办公物品进、出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及办公用固定资产等有关物品由综合科按规定程序统一采购。

5.1.2.各部门需增添、更新办公设备,由部门提出意见报综合科,汇总后报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5.1.3.常用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信笺等),领用时由领用人到综合科登记领用,综合科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登记帐册,做好物品的进、出明细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5.1.4.综合科要对办公用财产及备品(如电脑、桌、柜、椅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进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按核定办公用财产及备品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并落实到人。故意损坏办公用财产及备品的,按损失价值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5.2.文秘收发管理

5.2.1.行政印章统一由综合科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凡使用印章者,均须分管经理批准。

5.2.2.各科室的业务专用章由各科室负责管理。业务专用章只在表证上使用。除此之外,不得使用业务专用章。

5.2.3.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5.2.4.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党务工作文件由书记批阅,行政工作文件由经理批阅。

5.2.5.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5.2.6.各部门需订阅的报纸期刊,上报综合科,统一汇总,由经理审批后统一订阅。

5.3.后勤管理。

5.3.1.后勤由综合科统一管理。院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科划分责任区,各责任区按要求搞好清洁。

5.3.2.车库、库房及工作场所要安排责任人,责任人要负责本责任区的卫生。车库、库房要整洁、干净。

5.3.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入办公室、车库、库房室内,需要单独存放。

5.3.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柜、桌需落锁,关窗、熄灯、锁门。

5.4.单位福利的采购、发放。

5.4.1.福利由综合科按分管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利物资的采购、发放。

5.4.2.综合科在组织发放福利时,各科室要给以大力的支持和协助。

5.4.3.综合科要建立福利发放明细帐。

5.5.档案管理制度

5.5.1.档案要由专人管理,需熟悉档案管理工作业务。

5.5.2.收集和保管预决算及其他资料,为单位和部门积累档案史料。

5.5.3.研究分析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5.5.4.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

5.5.5.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分管经理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5.6.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复制。

5.5.7.重要资料以及数据图表等,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均交送档案室存档。

5.5.8.若发现文件、资料、内部刊物遗失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6.财务管理制度

6.1.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6.1.1.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6.1.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6.1.3.固定资产设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1.4.完成财务各种报表。

6.1.5.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

6.2.支出管理

6.2.1.公用经费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列支。

6.2.2.不准私人借公款。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额,经主管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必须报帐结清。否则从工资中抵扣。

6.2.3.差旅费报销。凡是因公需要外出的,回来后填写差旅费单,由主管财务经理签字方可核销。

6.2.4.其他费用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7.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7.1.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由综合科统一管理。

7.2.生产需要物资、油脂燃料,由科室提出计划,由分管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科采购。

7.3.综合科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用品核定标准进行采购,并及时发放。

7.4.综合科要建立进、出材料油脂燃料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登记台帐,认真办理进、出料各种手续。

7.5.材料、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领用,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由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供料。

7.6.综合科组织周转工具清点以及保养维修工作,建立周围工具进出台帐,完成材料各种报表。

7.6.综合科,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修理、利用。

8.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8.1.车辆使用管理

8.1.1.公务车和生产用车的调度、保养、维护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证照的保管、车辆的年审及车辆保险等事宜,由综合科专人负责办理。

8.1.2.车辆要有运行记录,车辆使用后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8.1.3.生产用车和职工通勤车由综合科安排。

8.1.4.公务用车由分管经理批准。

8.1.5.凡本单位职工用车或外单位用车必须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派车。私借用公车应填写派车单注明私用,并由综合科核算费用,个人支付。

8.1.6.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对驾驶员私自用车,处以200元的罚款,同时将油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综合科将处理意见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8.2.车辆与事故处理

8.2.1.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8.2.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驾驶员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或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赔付金额后,按着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负刑事责任者,单位不在追究经济责任。

8.2.3.私自用车时发生事故,除扣掉保险赔付金额后,全部费用由私用车者承担经济损失。

8.2.4.重大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和4.7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9.招待费管理办法

9.1.接待对象

9.1.1.上级机关和外地有工作来往的单位。?

9.1.2.本区各单位来人,原则上不接待(但因会议或检查确需要安排伙食的情况除外)。?

9.2.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9.2.1.公务接待由单位负责人先批准后安排。

9.2.2.招待费必须当日结算,当月报帐。

9.2.3.超标准的只按标准报销。

10.附则

10.1.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2.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0.3.本制度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篇2: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巡视维护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按照工艺要求,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巡视维护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

2.格栅间巡视维护制度

2.1.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格栅间内的各种运行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2.2.观察格栅间外进水渠内是否有大型异物。

2.3.要保持格栅间通风良好,在进入格栅间前应打开通风设施。

2.4.观察螺旋输送器和栅渣压实机有无缠绕或堵塞现象。

2.5.观察粗、细格栅的运行情况,检查捞渣耙,链轮和电机是否运行平稳。

2.6.要保持室内各设备、仪表、门窗地面清洁卫生。

2.7.及时清运栅渣。

3.提升井巡视维护制度

3.1.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提升井及附属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3.2.观察进水泵的运行是否正常。

3.3.观察止回阀的位置是否正常,必要时应人工复位。

3.4.观察各种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清洗探头,清洗后仍异常,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5.保持进水井内通风良好,在进入井之前,应打开通风机。

3.6.要保持室内各设备、仪表、阀门、栏杆、门窗、地面,干净卫生。

4.旋流沉砂池巡视维护制度

4.1.操作人员根据池组的设置与水量变化,应调节沉砂池进水闸阀,宜持沉砂池污水设计流速。

4.2.旋流沉砂池的空气量,应根据水量的变化进行调节。

4.3.沉砂池均应定时排砂或连续排砂。

4.4.机械除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操作人员应现场监视,发现故障应采取处理措施。

4.4.2.除砂机械工作完毕,应将其恢复到工作状态。

4.4.3.沉砂池排出的沉砂应及时外运,不宜长期存放。

4.5.沉砂池上的电器设备应做好防潮湿和抗腐蚀处理。

4.6.每年应对沉砂颗粒进行化验分析一次,并对沉砂量进行统计。

4.7.沉砂池每运行2年,应彻底清池检修一次。

?5.鼓风机房巡视制度

5.1.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鼓风机房内运行的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5.2.检查各仪表的读数是否在正常变化的范围内,并将读数逐一填入值班记录表相应格中。

5.3.检查MCC2输入电压及运行电流的情况。注意在自动控制联机状态下鼓风机的开停顺序及相应扩散量的变化。

5.4.检查鼓风机轴承箱的机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油温、油压是否正常。

5.5.注意鼓风机的噪音是否正常,或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5.6.检查控制室内的PLC的各项监控项目是否正常。

5.7.巡视人员不得擅自开、停鼓风机,如需开停时要与生产技术科、中控室、配电室联系,经其同意后方可操作。

6.生化池巡视维护制度

6.1.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对生化池的各种设备每2小时班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6.2.观察池上各仪表的读数并注意是否保持在设定数值范围内,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3.观察生物池内曝气均匀程度。注意水面是否有较大翻动,大面积不曝气或曝气有脉冲现象。

6.4.观察水下搅拌器和回流泵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噪音或振动。

6.5.要保证每月排放一次曝气管中的冷凝水。

6.6.要保持池上的各种设施、仪表、阀门、栏杆、走道板干净卫生。

7.二沉池巡视维护制度

7.1.对二沉池的各种设备每2小时巡视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7.2.观察刮泥机运行是否平稳,链条上有无异物卡入,减速器是否有漏油现象。

7.3.观察水面浮渣情况。要及时排除浮渣,排渣时要注意浮渣泵的运行情况。

7.4.观察出水堰板上有无勾挂物、青苔,如果有应及时清除,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7.5.观察出泥管排泥是否顺畅,如不出泥,可就近加开回流污泥泵,15分钟内仍不出泥,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7.6.观察回流污泥泵和剩余污泥泵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噪音或振动。

7.7.应保持池上各种设备、阀门、仪表、栏杆、走道板干净卫生。

8.加药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1.加药设备正常运转时,每班巡查二次。

8.2.加药设备使用粉末状药剂,从二楼加药,药粉要满至二层加药口。

8.3.所加的药粉及加药斗中不能有任何杂物及水份,否则将阻碍药粉螺旋输送器正常运行。

8.4.加药装置中的小电热器(红灯亮为开)是否常开,其作用在于保持加药螺旋输送器及药粉的干燥不结块。

8.5.药粉与水混合容器上方的铜三通不能堵塞。

8.6.药粉与混合容器的液位应位于容器中位,该液位可通过其上部的小阀门来调节。

8.7.该加药设备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设置在自动运行状态。

9.浓缩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9.1.对浓缩的各种设备每班巡视两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9.2.应保持后浓缩泵房内通风良好。

9.3.观察供泥泵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振动或过热现象。

9.4.观察桥上的驱动器运行是否平稳,有无漏油或过热现象。

9.5.要保持桥上的驱动器、泵房内的供泥泵、仪表、门窗、地面干净卫生。

10.总配电室维护检查制度

10.1.对配电室设备定时巡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

10.2.巡视应在配电室规定的时间、线路进行,一般应包括:交接班、高峰负荷时、晚间用灯时。

10.3.遇各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0.3.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显著增加时。

10.3.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需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系统运行时。

10.3.3.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10.3.4.法定日、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期间。

10.4.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气安全规范》的有关规定。

10.5.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和巡视时间做好记录,同时将设备缺陷列入设备缺陷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立即向领导汇报。

10.6.巡视时有严重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事故处理或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同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11.附则

11.1.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1.3.本制度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篇3: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管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权限

2.1.1.各部门负责所属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处罚。

2.1.2.运行科代表单位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予以处罚。

2.1.3.各部门对每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1.4.运行科每月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2.安全管理制度

2.2.1.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2.2.领导小组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

2.2.3.单位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作业事项。要安全作业,注意保护自己,关注他人安全,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各种设备操作都要遵守操作规程,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2.2.4.车库、库房、检修室严禁存放汽油和各种易燃品。违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2.2.5.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公司、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转换工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3.运行科安全生产职责:

2.3.1.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3.2.负责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

2.3.3.负责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

2.3.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3.5.参加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

2.4.安全教育与培训

2.4.1.运行要自觉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技能。

2.4.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学习,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安全知识的考核。

2.4.3.新进公司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

2.4.4.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必须经过部门、岗位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

2.4.5.化验、电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有害有毒物质检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取得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2.5.安全器材、特种设备

2.5.1.安全器材的配置,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5.2.安全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器材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要立即上报,并尽快修复。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要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2.5.3.公司所购置的有关安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救护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2.5.4.特种设备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5.5.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运行科组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5.6.对违反各项安全制度予以100元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200元处罚,对主管领导予以100元处罚,对责任人予以300元处罚。

2.5.7.运行科对事故的处理,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6.安全检查制度

2.6.1.定期安全检查

2.6.2.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分管经理带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安全检查。

2.6.3.每月由运行科组织各部门检查两次,检查记录作为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依据。

2.6.4.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2.6.5.公司各级干部、职工,要经常在本职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边查边改。

2.6.6.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

2.6.7.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做好记录,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2.6.8.各部门每月对所属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6.9.运行科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安全生产者,在本月25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2.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7.1.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水龙头、消防桶、消防锨、灭火器等。

2.7.2.各种消防器材由运行科负责,实行分片管理的原则,谁使用谁管理。

2.7.3.灭火器、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沙应定点存放于室内明显和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挪动,改变存放地点。

2.7.4.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

2.7.5.水龙带、水龙头、消防扳手应定点放置在消防栓附近,其存放位置应明显、取用方便、安全、不得与生产用水龙头、水龙带、扳手混用,不得随意挪动和用于其它目的。

2.7.6.全体职工应熟悉本岗位内各种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性能及使用方法。

2.7.7.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失效、遗失等现象,要及时报告。

2.7.8.消防器材的购置、发放、配置应由运行科统一管理。

2.7.9.各种消防器材要定期维修检验,由运行科负责进行。

2.8.违反安全生产的处罚

2.8.1.凡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者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2.8.2.每月处罚超过3次以上者,除正常处罚外,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教育,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安全教育期间停发工资。

3.中控室安全生产规程

3.1.在中控室内计算机上,只允许进行与设计工作内容有关的操作,不许进行其它无关的操作。

3.2.必须在接到分管经理或生产技术科批准后方可从微机室遥控开、关现场设备,并预先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确保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3.3.严禁外部软件(磁盘)在中控室微机上使用,以免带入病毒对系统硬件和软件造成破坏。

3.4.全体人员应熟练掌握各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要求操作,避免损坏硬件和软件设备。

3.5.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入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

3.6.严禁在中控室使用热水器、电烙铁等电器工具,以免引发火灾。

3.7.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中控室内,并严禁对微机进行任何操作。

4.水区安全生产规程

4.1.进入水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2.格栅间要保持通风良好,进入前应先打开通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4.2.进入地下井、水渠及池底进行作业时,首先要通风换气,然后用监测仪器或动物检测、允许动火处也可进行蜡烛检测,确认无毒气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要穿戴安全带及空气呼吸器,作业中保持通风且连续监测毒气浓度,并有两人以上做地面监护。

4.3.由运行科组织,定期检测工作环境、泵房、集水井、排泥泵、格栅间处的硫化氢浓度。

4.4.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穿好绝缘鞋,防止电击。

4.5.维修、保养设备时要在断电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并在开关处悬挂标志牌,且须有两人以上配合操作。

4.6.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时,严禁擦试设备运转部件,冲洗水不得溅入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分。

4.7.在搬运、吊装、移动设备时应防止跌落、砸伤。使用起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起吊物品时要捆绑牢固,吊运要平稳,严禁吊物下站人或作业。

4.8.铁栅、铁制盖板、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需更换时,应及时上报。

4.9.在设备控制室、进水泵房、格栅间、鼓风机房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职工必须掌握必要的消防灭火知识。

4.10.在生物池、二沉池上作业时,要防止坠落或跌入池中,遇风、雨、雪天气时要穿好救生衣、安全带方可上池、上桥作业。

5.鼓风机房安全生产规程

5.1.值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绝缘鞋。

5.2.手动开停电动鼓风机必须先与配电室联系,经配电室同意后方可操作。

5.3.严禁用易燃、易挥发物品擦拭设备。如果设备上有油渍必须立即擦除,含油抹布不能放在设备上,设备周围不能有易燃液体。

5.4.机房内和机器上的悬挂说明、安全标志和标志牌,在任何时间都必须严格遵守。

5.5.机房内严禁烟火,防消结合,对设备线路等引起的火灾,应采用1211三氯甲烷灭火器。

5.6.不得随意开停鼓风机,尽量避免使用“事故停机”,以免损坏鼓风机。

5.7.在设备启动后,禁止堵塞入口或站在入风通道口。严禁随意在进入通风廊道内丢弃杂物。

5.8.定期检查设备所有主部件是否接地良好。

5.9.鼓风机房内禁止存放与其无关的物品。

6.脱水机房安全生产规程

6.1.上班前应穿好一切防护用品,加药时必须穿胶鞋以防滑倒、摔伤。

6.2.脱水机和浓缩机运行时,应按操作程序操作,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报修,严禁运行中排除故障。

6.4.脱水机房内要按时通风,禁止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6.5.脱水机房地面要定时清刷,防止摔伤,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6.6.使用桁吊要两人操作,一人指挥,一人操作,桁吊臂下严禁站人。

6.7.机房不得存放与其无关的物品,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检修各种电器设备,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加药间安全生产规程

7.1加药间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操作。必须熟悉加药设备的性能,结构和有关安全用药知识,掌握运行操作规程。

7.2.严格执行加药机运行操作工艺,运行前必须首先打开通风设备,检查防护设备是否完好。

7.3.经常检查巡视水压表、流量计等是否保持稳定,如发现不稳定应及时调整,并做好记录。

7.4.更换药剂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7.5.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6.加药设备停止运行后,由当班人员按操作规程的步骤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离开。

7.7.运行过程中,管道泄露要及时报有关部门。维修时应由两人进行,必须戴防毒面具。

7.8.化学药品装卸过程中,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必须穿戴好防护服。注意吊臂下严禁站人。

7.9加药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火作业。

8.配电室安全生产规程

8.1.严格遵守电业局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变电设备,有证人员按相应等级操作。

8.2.与配电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8.3.外单位参观、培训人员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配电室,进入前应登记。

8.4.配电室内严禁晾晒衣服。

8.5.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6.应坚持按时巡视,发现险情先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业务部门。

9.电工安全生产规程

9.1.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9.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以确保有效使用。

9.3.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电业部门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9.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

9.5.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留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6.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9.7.新建线路和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送电。

9.8.电气设备停电后,或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闸门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9.9.如遇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开,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的灭火应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等。

10.化验员安全规程

10.1.严格执行化验室检测设备与器皿的操作规程。

10.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品要注明。剧毒品要专人保管使用,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0.3.?凡能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须在通风柜内进行,使用易燃品要远离明火。

10.4.处理无机化学品不许用口尝,吸取溶液时要用洗耳球等抽吸方法。

10.5.在稀释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一面慢慢将硫酸注入水中,禁止将水直接注入硫酸内。

10.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火源,关闭电闸,然后用砂子覆盖。

11.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锅炉工要严格遵守锅炉运行安全规定。

11.2.严格按规定的温度、压力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温度和压力。

11.3.锅炉房严禁外单位出入。锅炉的安全设备要经常检查,不得私自拆卸安全装置。

11.4.锅炉在运转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炉。

11.4.1.锅炉严重缺水,经加水仍看不到水位。

11.4.2.给水设备失灵。

11.4.3.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其中之一失灵。

11.4.4.锅炉整体发现漏气、漏水、危害安全运行。

11.4.5.热交换器压力温度骤然升高。

11.5.司炉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锅炉及运行系统设备的维护、保护,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或上报分管领导。

12.汽车驾驶员安全规程

12.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车严禁超速、客货混载等。对车辆的各种灯光、刹车部分要经常检查。凡驾驶员自行负责的部分在交警检查时出现的罚款自负。

12.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传动、轮胎等各部机件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12.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并应采取相应的防震、防碰、防火等安全措施,避免紧急制动,运输上述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同车混装,严禁在人员密集处、交叉路口及危险区域附近停放。

12.4.车辆修理时,必须支撑牢固后,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2.5.在冰雪天气中行车要装防滑链条。

12.6.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2.7.驾驶人员除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服从指挥,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12.8.生产车辆在出车前,安全员、机械技术员要对本单位工作日的生产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禁止作业,并做好当日的车检记录。

13.附则

13.1.本制度解释权归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3.2.以上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13.3.本制度从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篇4: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清洁卫生文明车间,美化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二、上班人员不准干私活,不准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

三、上班人员不串岗、睡岗,违者罚款。

四、不准在处理设施通道内堆放垃圾,经常清扫,保持清洁。

五、处理设备、电器要保持外观无灰尘、无油垢,坚持每班一清扫。

六、不准在生产区内晾晒衣服。

七、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

八、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如有发现,值班人员罚款。

篇5:某污水处理站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严格遵守厂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5、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废水处理站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现场派人监护,杜绝火灾隐患。

6、下池检修或登高作业时,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且有两名以上监护人员在旁,否则不能单独进行工作。

7、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9、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10、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11、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12、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3、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运转状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接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14、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6、严禁无关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17、不得向废水处理池、管廊中丢弃垃圾和废弃物。

18、注意保护环保处理设施、仪表,防止磕碰,不得在设备上摆放物品及攀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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