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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程序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生活、办公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218.004-2006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程序

Q/JDJ212.013-2006绩效测量与监测管理程序

Q/JDJ220.026-2006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

Q/JDJ217.021-200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3职责和权限

3.1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

3.2公司行政事务处负责行政后勤活动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

3.3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具体实施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环境因素

4.1.1各项目部、实体单位根据Q/JDJ218.004-2006《环境因素辩识与评价程序》确定本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环境因素。

4.1.2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活动有:

a)施工过程中:焊接作业、保温、喷砂除锈、机械作业、建筑施工、搅拌站的粉尘,施工车辆尾气等;

b)后勤服务中:生活供热锅炉、办公用汽车尾气等。

4.2控制要求及措施

4.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接受地方环境保护机构监督和检查。

4.2.2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要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具体管理人员,做到责任到人。

4.2.3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制度。

4.2.4各项目部、实体单位在施工方案及措施中要充分考虑有可能造成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环节,明确最大限度降低其污染的必要措施。

4.2.5现场降尘具体措施

a)施工前做好主要道路的路面硬化处理,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配备专用洒水车,指定人员负责洒水,洒水每天不得少于三次,范围包括办公区、施工区、材料区及生活区,要求无死角。保持道路湿润,减少道路粉尘,限制施工现场车辆行驶速度(5km/h)。

b)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平整夯实。

c)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作业项目,应采取密闭、半封闭、隔离尘源等措施,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d)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存储码放整齐,用苫布盖严,采用袋装运输,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及粉尘污染源。

e)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f)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停止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g)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按建设单位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封闭式专用垃圾车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封闭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h)各种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保卫处负责对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i)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及生活区进行绿化。

4.2.6生活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控制

j)各项目部、实体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生活区、办公区总平面布置图和当地风向特点,将生活锅炉装置在合理位置。

k)各项目部、实体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在本单位生活锅炉安装前,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对生活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烟尘排放量,确保烟尘排放符合当地生活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的要求,其当地标准的获取执行Q/JDJ220.026-2006《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

l)生活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公司行政事务处及项目部、实体单位的生活后勤部门要在采购燃料时注意选择燃料的种类和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等。

m)生活锅炉投入使用后,公司行政事务处、各项目部、实体单位的生活后勤部门要定期请当地环保部门对烟尘排放量进行监测,并形成记录。发现烟尘排放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

4.2.7各单位对从事受大气污染物伤害的作业人员应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维修执行Q/JDJ217.021-200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并按Q/JDJ212.013-2006《绩效测量与监测管理程序》实施监测。

4.3在施工场所内所产生的其它环境因素由项目部、实体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4.4公司工程管理处对现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行政事务处对各单位行政后勤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监督检查填写222.001-04《监督检查记录》

5记录

222.001-04监督检查记录

篇2: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篇3:污水排放控制措施范本

一、编制目的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污水排放进行有效控制,从而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减少相关方的影响,以提高项目的整体形象和保护环境。二、控制程序

三、污水排放控制措施1、生活污水:采用修建污水沉淀池、开挖排水沟,将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2、施工污水:对人工挖孔桩施工时产生的污水由各施工队在施工现场附近挖泥浆池沉淀,并由工程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同时加强节约用水的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水的消耗,从而减少污水的产生量。3、因为项目部的生活区及施工区,自然环境良好,故生活及施工用水不会产生有害物质,不会对环境形成污染。4、现场施工区产生的污水只有泥浆一种,施工现场控制时采用开挖泥浆池存贮泥浆水,因为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基本均为弱风化砂岩,渗水性较好,泥浆会很快渗入地表,而后又成为挖孔灌注桩的施工用水。因此从本质上说泥浆只是含有较多的泥砂,并未含有其他放射性物质、化学物品等,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5、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也采用开挖水池存水的方法,同样不含有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放射性物质、化学物品等,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6、控制措施6.1全体施工人员要从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污水控制的意义,在施工和生活中自觉地节省用水,减少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量,并控制污水的排放。6.2雨水管网的控制6.2.1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排放系统,使雨水能够集中排入雨水管网,防止积水。6.2.2雨水排放系统周围严禁放置化学品、油品、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以防止雨水管网系统受到污染。6.2.3严禁向雨水排放系统中倾倒各种污染物,严禁擅自将生产、生活污水管接到雨水管网上。6.3生产污水控制6.3.1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冲洗搅拌机产生的污水。6.3.2通过施工工艺改造、技术革新及其他方法,减少湿作业,减少用水量,减少污水及污染物的产生量。6.4搅拌机污水排放的控制在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泵车、搅拌机、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派车的污水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用于洒水降尘。6.5生活污水控制6.5.1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污水经除油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6.5.2厕所建立化粪池,减少对水体的污染,便于清淘。6.5.3生活污水排放口周围不得放置及倾倒各类化学品、油类等污染物。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放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止污水二次污染。发现污水排水设施损坏应立即抢修,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因此,本指挥部产生的污水均不含有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因素,故不需对污水进行监测和测量。安排人员对污水排放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填写《环境保护检查表》。未来方舟珠海公司项目部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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