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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

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

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

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第十八条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

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篇2: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篇3:物业管理安全制度范本

司梯工在开电梯前准备:

1、查看一班运行记录,运行如有异常,应先进行检查再开梯;

2、司梯工应打开首层钥匙开关后,查看电梯是否停在首层,切勿一开门就迈入,防止坠落事故;

3、?入轿厢内,开启轿厢内照明,打开检修及电源开关,先选层,确定方向后再关门启车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4、?每天第一班上岗时,进入轿厢内,先用手检查触板灵敏度,急停电钮作用,然后上下试行二、三个循环,检查各层门锁,以及选层、换速、

5、?平层、停层是否正确可靠,警铃开关是否灵敏,灯、铃指示是否正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切勿带病运行。

司梯工守则

一、文明服务

?1、热爱本职工作,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2、司梯工熟悉楼内住户情况;

?3、对特殊户做到心中有数,措施要具体;

?4、电梯运行时间,夜间呼梯地点,监督电话公布于众;

?5、司梯工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开梯,上班不准穿拖鞋,短裤,不准浓壮艳抹。

二、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能随意打自动;

?2、坚持停梯时挂示意牌,并配合维修保养;

?3、司梯工就餐、就寝不得远离,值班室夜间不得留外人住宿。

三、安全运行

?1、熟悉电梯性能,操作技术熟练;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有开关、按钮必须用手操作,严禁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操作;

?3、认真填写每日运行记录,不得漏记。

四、卫生

?1、电梯内外干净、整齐,各门厅干净,无油污,厅门槽无脏土、杂物;

?2、值班室不得洗晾衣物、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3、一至顶层侯梯间地面无痰迹,无杂物,保持清洁。

物业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是小区精神文明窗口,电梯司机的服务水准直接影响着物业形象,为此特制本规定,要求电梯司机认真贯彻以下规定:

1、客人乘梯时礼貌待客,不许与乘客发生争执;

2、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开梯前的准备工作(按开梯时间运行);

3、不准非正式电梯司机操作;

4、不准迟开梯和提前停梯;

5、工作时间不准饮酒、吸烟,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6、坚持正常出勤,忠于职守,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

7、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8、工作时,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标志;

9、接班司机未能按时岗时,当班司梯要继续开梯,并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

10、轿厢内外及侯梯间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坚持每天打扫。

篇4:物业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1.发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负责该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设备运行原理的维修持证人员。

2.任何无关员人员不得启动本设备。

3.非维修保养或没有发电指令,任何人不得启动本设备。

4.手动起动柴油机前应完成下列各项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油底壳内机油是否至规定油面位置,不足应加够;

②检查高压油泵油量是否充足,不足应加够;

③燃油箱柴油是否充足;

④检查柴油管道是否有空气,如有空气应先将空气排出;

⑤检查水箱水量是否正常,不足应加够;

⑥检查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⑦转动飞轮3~5转。

⑧“市电一发电”连动开关是否置于“发电”位置,各支路负荷开关是否拉下,送电开关是否拉下。

5.采用蓄电池手动起动系统的机组在手动起动时,如果按住起按钮5~10秒不能起动,应松开按钮,待1~2分钟再作第二次起动,连续三次仍不能起动应查明原因后再行起动。

6.机组起动后,同时注意各仪表读数,起动后10秒钟内如润滑油压力表上无压力或压力过低(135型柴油机读数低于0.5公斤/厘米2)应立即停机检查。

7.调整柴油机在中等转速下运转预热(135型柴油机为600~750转/分)。同时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运转正常,倾听是否有不正常响声。

8.柴油机各部分正常后,逐渐调整到额定转速(1500转/分钟),使电压表指示电压为380伏,频率表为50赫兹,机油压力到额定值(135型柴油机为1.6~3公斤/厘米2),充电电流表指示为“十”值,才允许供电、进入带全负荷运行。

9.为了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及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并经常用看、听、嗅、摸四结合的方法对运行中的发电机组进行检查,其具体内容为:

听:机器运转声音,有无不正常响声。

看:各仪表读数,排气颜色,有无机件松动及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

嗅:有无橡胶、导线及其他物品的烧焦气味。

摸:电机各轴承及发动机表面温度。(电机外壳一般在60~65℃以下)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减少输出电流,以保电机温升在规定范围内。

10.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正常停机:

①停机前应逐渐地卸去负荷,然后将输出分路开关和总开关板向“分”的位置。

②使柴油机在中速运转5分钟后再慢慢停机。

③柴油机停机时,只须将停车手柄板向“停”的位置,或按下“停车按钮”即可停机。

11.柴油机在运行中,遇到下列各情况之一者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①机油压力突然下降并低于最低允许数值。

②机器出现不正常声音。

③飞轮松动出现摇摆现象。

④柴油机飞车。

⑤柴油机油温、水温急剧上升。

⑥柴油机水油管路断裂。

⑦柴油机使用现场出现易燃易爆事故。

柴油机停车后,不得立即打开观察盖,且不得有明火接近观察窗,以免机油蒸汽着火而引起爆炸。

12.为了使冷却系统在柴油机运转中更好地发挥调节温度的作用,保证柴油机安全正常运行,在使用中要注意:

①经常检查冷却系统内冷却水是否足够(每班次必须检查一次),必要时给予补充,以保证所需的冷却水量。

②冷却水必须清洁。

③柴油机运转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进、出水温度,一般要求进水温度不低于40℃,适应温度45~75℃,出水最高温度不得高于90℃。

④检查各部件和管路有无漏水现象,发现漏水应及时排除。

13“飞车”现象都是突然发生的,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会造成严重危害。对飞车的紧急处理,就是设法迅速停车,紧急停车方法有:

①按“紧急停车”按钮。

②切断油路:将油门拉到停车位置或拧开喷油器放气螺钉或高压油管连接螺母。

③切断气路。

应特别指出:飞车事故出现后,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荷,这样会造成转速更急剧地升高,使危险性更大。

14.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线,使用中不准拆除,每次检修时应同时检查接地线。

15.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

16.燃油着火应用干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17.认真填写好发电机运行、记录。

篇5:X物业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0制度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00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00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5相关规定

5.1

5.2

5.3

6相关记录

6.1

6.2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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