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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篇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3:理工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zz理工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尽可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 胡恩立

  副主任: 徐光秀 杨明伟

  成 员: 刘湉湉 邹 丽 罗瑞峰

  杨 涛 赵喜花 王 磊

  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由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5929316。

  三、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2.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加大检查与奖罚力度。

  3.实行集中采购,严把各类物资的采购关,杜绝腐烂变质及有害食品或物资流入食堂。

  4.规范操作程序,严把操作、出售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的发生。

  6.认真落实炊、餐用具的消毒工作。

  7.做好炊事员工和管理人员关于饮食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四、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饮食服务中心应立即勒令造成事故的窗口停止出售可疑食品,封存现场,及时救治健康受到危害的师生;同时立即报告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立即上报学校,并由党政办负责向z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与此同时,还应及时通知学工部、保卫处、患者所在院系、学校车队、校医院等有关部门,并按下列应急操作程序进行处置。

  (一)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和可疑食品及时采取措施严密控制。

  1.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会同校保卫处、学工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对造成事故的楼层餐饮公司窗口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2.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把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最大限度的即时收回,避免更多学生食用。同时,通过广播、布告、微信交流群等多种途径,通知在该楼层窗口就餐的学生到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进行预防救护工作。

  3.由饮食服务中心和校医院负责,组织在该楼层窗口就餐后尚未出现症状的学生,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或按医嘱服用预防性药物,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继续扩大。

  4.饮食服务中心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协助落实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其它措施。

  (二)全力以赴救治学生。

  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组织人员并和患者所在院系的老师及学校医务人员一起,把患者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2.由党政办负责安排送往医院的交通工具,根据人数的多少,及时安排车辆往返校内和就近医院。

  3.如发生事故面比较大、人数较多时,由校办负责,向就近医院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拨打急救电话,以求帮助。

  4.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后勤供给工作。

  (三)立即逐级向上级紧急报告。

  1.校内报告

  各学院值班人员、公寓值班人员、校医院医生、饮食服务中心各窗口及食堂安全员,如发现有3-4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现象,应及时送往校医院就治,进行初步确定后,应立即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及有关学院报告。

  2.校外报告

  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起,在2个小时内,由党政办负责及时向z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1)须要上报的部门:zz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63936110。

  (2)向上级报告的内容: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哪个校区第几学生食堂;

  地址:zz市王城大道90号(学子街八号、九都西路71号)

  时间:什么时间发生事故,年、月、日、几点、几分

  事故人数:多少人,基本症状;

  可疑食物:事故人员最近一次进餐的可疑食品等有关内容。

  当前学校食物封存、救治人员及学校稳定状况。

  (四)加强宣传,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1.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团委等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面,负责对校内学生和受伤害学生做疏导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面,由校医院、饮食服务中心、校团委等部门及时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意见通过伙委会向全校学生通报。

  五、责任追究

  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一)学校纪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进行检验,并按食品的四个环节(采购、验收、加工、出售)查清事实,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及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善后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食堂进行整顿,并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全面整顿,以提高卫生水平。

  (二)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进行人员调整。

  (三)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消毒和清理。

  (四)加强食品卫生及饮食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对各食堂开展全面整顿工作。

  (五)做好开业准备工作,接上级的通知后方能开业。

篇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本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侯然然

组?员:赵?晨、田淼春、李晓峰、顾宏元、刘志国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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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1:总则

1.1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目的

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快速、及时、稳妥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

1.4处置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质检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果断,依据科学。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2: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2.1总经理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供处置效率,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2销售部根据顾客反馈的不安全合格项目信息质量审核,上报总经理。

2.3总经理组织质检部、生产部进行评审确认,进行原因分析。根据不合格原因分析,决定不安全的处置措施。由责任部门实施并填写《不合格项处理记录》。

2.4销售部负责退货,对因安全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经济损失。并做好《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2.5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报废处理,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必要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作好《不安全食品处理记录》。

3: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宣传培训

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积极组织各科室人员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业务的培训。做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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