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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自觉遵守学校、集团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工作压倒一切。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打药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护眼镜与胶手套,方能操作,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3时至7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修剪草坪、绿篱作业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等机械设备,防止机械器具伤害人员事故发生。

5、员工修剪大树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保证两人以上协助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6、员工的宿舍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焊作业时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须持证操作。

7、司机在驾驶园林车辆作业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校园内时速不超过10km/h。

8、在绿地保洁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树枝、树叶等杂物,不准将其就地烧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9、妥善管理有毒有害物品,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农药、化肥、易燃物品要分类堆放,做好使用记录。

10、做好绿化工作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服务部

2012年1月

篇2:某化工企业安全教育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教育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分厂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

2职责

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3安全教育的要求、内容与形式

1、教育的要求

安全教育根据公司特点实行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

(2)、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教育;

(3)、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

(4)、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

(5)、消防、气防知识教育;

(6)、工业卫生知识教育。

3、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

(3)、专业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组织及要求

1、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基层负责人等主管以上人员。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按不同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国家规定的学习考核及其后续性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各类证书。

2、公司高管的安全教育统一由公司组织安全环保处负责,其教育内容为:

(1)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车间主任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教育培训,或参加市级以上安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其安全教育内容为:

(1)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4各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5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3)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5三级安全教育

一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级、分厂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时间不少于56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和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知识及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2、分厂级安全教育(二级)

分厂级安全教育由分厂负责人负责,分厂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本分厂的概况、特点、生产经营手段和方法,工艺路线(工作程序)、工艺流程及危险品;

(2)本分厂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组织、专业知识,工作环境、危险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及应急措施;

篇3:化工生产带电作业安全规定安全防护措施

低压带电作业的相关规定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带电作业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低压带电作业应注意的事项

(1)带电工作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作业现场至少要有两人;两人同杆工作时,只许一人接触带电部分。

(2)要有专人监护,在带电工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工作现场或委托他人监护;若发现作业人胆怯或有其他不正常身心状态,应令其停止工作。

(3)要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穿长袖紧口工作服;严禁穿背心、短裤工作。

(4)应使用有完好绝缘手柄的工具;严禁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工具。

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是配电室及现场带电作业中保证电工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安全防护的重要措施如下:

(1)带电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利用良好的绝缘工具隔离或遮蔽带电体和接地体。

(2)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具。

(3)必须检查使用绝缘合格的检测电笔、防护器材、作业工具、测量表计和检修机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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