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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矿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一、建立矿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矿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发生工伤事故单位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3)从矿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矿安全科管理,财务处单独下帐,专款专用,由矿长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显著者;

2、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三、奖励分为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发放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1、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单位主管的领导责任。监管部门负有责任的同时对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追究责任;

2、全矿及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3、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违章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篇2: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_______(商户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商户概况

________(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注册资金为___元,经营范围是___,负责人是____。______(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已(拟)购置__辆_____(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__名:____、____、____(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一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______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是____(姓名),负责____(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对____(商户名或拟核准成立商户名称)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二、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系统的检查及维修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及时向主要负责人____汇报情况。

2、认真学习并熟知交通法规、法则。

3、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情况,尽量保证货物及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单位)业务负责人根据(单位)的车辆情况分配运输任务,通知驾驶员货物的类型、数量等货物的情况和客户地址信息。

2、驾驶员接到出货任务时,必须先对车辆进行检查。

3、驾驶员按照货物的摆放规则装载,不超高、超载,核实货物信息和送货地点等信息。

4、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5、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停车的最佳位置,将车辆安全停放好后再卸载货物,确保卸货的安全。

6、与收货人核对货物后返回(单位)。

7、遇到情急情况或交通事故迅速拨打110或120等急救电话,同时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入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篇3:挤压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1、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2、超重机械的操作应严格将重量控制在机械的额定有效范围之内,并经常定期检查有关传动装置及钢丝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及部门主管及时处理。

3、起吊料框时下面严禁站人。

4、定时检修、维护生产设备,比如手控,脚踏开关是否漏电,不能让生产设备的负载疲劳极限超出安全线,各固定螺丝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5、不准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去接触一切带电的绝缘导线,未经证实无电的电器设备都要做带电处理。

6、所有电器设备都不可用湿布去抹、更不能用水冲洗,清洁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

7、任何人不得在电线、电气设备上悬挂或安放物品,以免漏电造成触事故。

8、不准乱使用锯切设备,需锯切铝材、角铁之类时不要站在锯片的正面,应站在锯片的侧面,不能用力过大,使锯片破碎或碰击硬物以免锯片飞出伤人,不准用手触摸锯片(未证实已切断电源之前),经常检查锯片安装是否牢固,以防意外。

9、各类机台开机前都要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班前检查,班后保养。

10、灭火器具应经常定期地更换药品,由保安队长具体负责检查,定期更换保证紧急使用时灭火品有效性,同时厂区安置水管水阀搞好用水设备,加强防火安全。

11、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电线、插座,不得私自在车间和宿舍内使用电气设备。

12、操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在运转中的设备。

13、不准乱使用砂轮机,需要刃磨、打磨时不要站在砂轮的正面,应站在砂轮的侧面操作。

14、使用和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以免把手套卷入造成安全事故。

15、在挤压操作中,当闷车或挤压时,不准俯身窥视挤压机出口,以防模裂飞出伤人。

16、设备开动后,严禁进入挤压筒、挤压轴的活动部位,严禁人员跨越设备或在冷床上行走。

17、油灌区尽量隔离,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居住。

18、近火、电操作,务必先做好防卫措施。

19、装车或搬运铝材时注意安全,轻拿、轻放、互相配合,防止铝材碰击电线等电器或碰伤他人或自己。

20、烧煤时煤渣及时用水熄灭并清走,注意防火。

21、机台下面附近禁止留有液压油等到易燃物品,液压物等物务必当天用锯屑或碎布清擦干净并及时清走。

22、取模时小心注意电热丝,防止模具接触电热丝触电。

23、工厂生产区、仓库、电房、油灌区禁止吸烟。

24、外出租房居住人员必须到厂部备案,住在厂内员工严禁在外过夜,必须要23:00以前回厂,23:00以后门卫锁住大门,严禁出入,特殊情况经厂部同意方可放行。

25、任何人出厂大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26、所有车间上班员工必须穿胶底鞋,严禁穿布鞋上班,严禁带水操作带电设备(如手套、衣服、鞋潮湿等)。

27、车间发现设备出现漏电及设备故障及时通知机修,以书面形式下达机修签名签收,通知单注明具体时间,如因机修未及时处理,造成一切事故由机修承担,车间未及时通知造成一切事故由车间承担。

28、所有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喝酒。如发现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喝酒的每次罚款20元,严重的开除出厂。

29、挤压机装、卸模时注意安全、防止模具掉下伤人。

30、机修、电工对设备故障处理维修后,应仔细检查试运行,确保正常后才能离开,如因维修后未他细检查试运行,如经车间使用发现未处理完善追究维修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由维修人员人事部承担。

31、以上各条希望全体生产员工认真遵照执行,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章处理。

篇4:安全环保科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安全环保科是在厂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安全环保工作监督部门。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有权按制度追究当事者责任。

二、组织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各种考核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三、做好职工工伤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档案。

四、组织全厂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及雨季“六防”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协助相关部门抓好标准化文明工厂创建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外来参观实习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工作。

六、参加本单位的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通风、防尘、工业卫生规定标准的,有权不签字和不予验收。并有权制止运行、投产。

七、组织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布置、总结、交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政策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八、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巡回检查,在生产中发现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情况时,有权先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九、督促本单位贯彻执行保健、清凉饮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职业病患者的体检、普查、防治、督促调离和现场测尘等工作。

篇5:工商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委会职责

第六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部。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工作进行决策。

第八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形势,掌握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经常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重大隐患的整改提出解决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坚持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一条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开展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第四章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及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基层单位落实情况。

(二)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保设施、灭火器材、线路电气、办公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管理、保养。

(三)协助监察督查等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提交安委会。

(四)负责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节假、公休日办公场所的安全值班保卫工作。

(六)做好安保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做好企业的文件归档的保密工作。

(八)负责对档案室及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人员的疏导、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考核或提拔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内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业的人事档案保密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励发放到位

(四)参加企业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因工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配送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所有车辆、商品等安全负有第一责任。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人。

第十五条监察督查部安全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所有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负责本部门车辆的行驶安全。

(三)参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和当事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各种营业款项及现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票据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储现金时,做好防范措施。保险柜不得超过100元的现金过夜。

第十七条信息技术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统内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电脑病毒发作、黑客入侵破坏、重要数据丢失等。

(二)负责对各部门网络用户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审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审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监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监督各部门资金往来帐的安全使用情况。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因未履行职责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和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作质量分、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负责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分,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20分;

(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2万元(含2万元),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工作质量分2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40分;

(三)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2万元—5万元(含5万元),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工作质量分3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60分,并通报批评。

(四)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伤亡的(受伤以住院为标准)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及当月工作质量分40分,并扣其年终考核1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80分及年终奖的10%;并视责任大小对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五)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伤亡的(受伤以住院为标准)扣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及当月工作质量分50分,并扣其年终考核20分,扣当事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0分及年终奖的20%;并视责任大小,对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第二十九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项目不通过“三同时”报批而擅自进行有关项目施工的;或者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执行审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时内上报,死亡1人或伤2人的24小时内上报,生产经营或火灾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发即报,最迟不能晚于4小时上报。上报事故先口头后须有文字电传,事故(交通)结案须有书面报告和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其他事故上报参照执行)凡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视情节轻重,扣主要负责人当月工作质量分10-30分,或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章奖励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或在本职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获市政府表彰的给予500元奖励;获省政府表彰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上报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三)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有功人员或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职工受到社会各界赞扬和媒体表扬的将给予奖励800元以上。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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