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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进行或在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

火点附近备查。

五、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九、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

可。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十、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1、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2、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3、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十一、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篇2:烟花爆竹余药和废药处理制度

1、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减少余药的发生。

2、所有余药能用的一定要及时使用,如近期不会使用的,应尽量摊开放置,以防变质发热引起事故。

3、过久不用的余药和药物线清扫台面、地面所产生的药物垃圾,不准随便处置和乱倒,必须由专职安全员每天统一收集、统一运至销毁场销毁。

4、C级车间所产生的垃圾,必须确认没有药物、引线头等易燃物夹杂,才能倒入厂内垃圾池。

5、厂内垃圾处理时,不论何种垃圾均应在搬运、装车之前先前用水泼湿,才能进行处置。

篇3:烟花爆竹原料购买入库验收制度

原、辅材料是企业生产制作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合理利用原、辅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节约原材料,除降低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采取定量定货制,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材料,应按规格、数量和要求进行验收,如发现数量和规格不合的,不予验收入库。

2、实行择优收购制,对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材料,应由技术质检科按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由验收合格的验收人签字后,才能入库,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报告技术质检科退回供货单位。

3、严格实行计量管理制度,凡入库的各种原、辅材料,各部门按计量规定进行验收,普通材料发现短斤少两,验收入库单应扣除少数部分,按实际数量验收,贵重物资发现短斤少两,应及时向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报告。

4、财务结算应根据质检合格单和仓库入库验收单予以结算。

篇4:烟花爆竹技术管理制度产品管理文件

1、技术资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必须稳妥管理,使之为企业生产,企业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2、建立技术档案室,厂内所有产品的详细规格,含量、药量均应按统一格式记录入档。

3、厂内开发的新产品,在未推入市场前,严禁对外泄露,试验的新产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图案的招纸。

4、对泄露厂内技术资料或盗窃厂内技术资料的行为,轻微的罚款处理,严重情形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原材料仓库对各类药物材料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卡。

6、成品仓库对各类成品必须改正明显的表示卡,并堆码整齐。

7、各道工序生产必须改正工艺卡片。

8、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立质量跟踪卡片。

9、建立质量反馈信息记录与档案。

10、及时对反馈信息作出研究和处理。

篇5:烟花爆合格产品处置和跟踪制度

不合格的烟花产品,如不能妥善处置,其本身就是一大隐患,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所带来的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检验和检测,尽量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2、所有有药的不合格产品,如经重新加工能成合格品,那么重新加工必须由专人进行,并需单人单间作业。

3、调查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并记录调查结果,写出报告。

4、向厂部和职工报告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处罚,是外购原材料问题,应向生产厂家退货、索赔,以杜绝不合格品的再次出现。

5、如属不能重新加工的废品,必须专库集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安全员监督,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水浸,或者其他方法销毁。

6、成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不能降价处理,不能让其流入市场,应按第四条所列方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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