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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操作安全技术基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1引言

机械操作改进了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然而,它也作为作业场所引入了可能产生伤害的因素。起重机、动力车辆、铲车以及运输机都是主要的机械。操作条件的安全性、作业场所的危害和操作人员自身,都会影响设备的安全。

2起重机械

有关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原理对于起重机械都适用,这些基本原理有:设备本身的建造质量应该良好,材料坚固,具有足够的强度而且没有明显的缺陷。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经过测试,而且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其完整性。设备应使用正确。

2.1违章操作及其类型

(1)翻倒: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或者安全装置故障;

(3)碰撞:与其他起重机、电缆线或建筑物相撞;

(4)基础破坏:设备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撑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撑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误:由于视界限制、培训技能不足等造成;

(6)负载失落;负戴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2.2危害消除

在保证起重机安全运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其危害的消除。

(1)识别与测试:所有起重机必须经过测试,而厂商需要给出对每一项测试结果签发的证明。测试结果应与使用说明书相符,其中必须清楚地注明安全工作载荷。除了在测试条件下,不允许超载。

(2)维护:起重机应该进行例行检查,任何缺陷均需立即修复。检查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3)安全措施:为了使起重机安全运行,需要考虑如下一系列安全措施。

①载荷显示,有两种类型:

1)载荷-半径显示器;

2)可提供声音及视觉显示警告的自动安全载荷显示器。

②控制:应是"傻瓜"类型的并有明显标志;

③超行程开关:为防止吊钩或者滑轮组被钢丝卷起的限制开关;

④出入:应该为操作员提供安全的出入条件,这种出入条件在维护、测试及应急时也应具备;

⑤操作位置:应该相对于吊钩及载荷有良好的视线,而且便于控制操作;

⑥乘员:在没有批准时,不允许有外人进入操作室,而且禁止在吊臂上有人;

⑦吊臂:吊环、吊索、缆线、螺栓及钩链等都要经过检测,必须是无损的而且安装适当,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的工作负载,并且使用适当(不要在有锐边之处或者不正常的角度下使用)。

(4)操作区:邻近作业区的危害,包括上方电缆及裸露的动力设施都应该进行识别并移开或者加以安全保护。起重机要有牢固的支撑,对于新安装的起重机,其支撑所需要的尺度及强度都应该明确。要检测是否有与其他起重机或建筑相撞的可能性。

(5)操作人员训练: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及加载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而能适应工作强度要求的人员。作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

3工业载重车辆

载重车辆应该制造良好,没有缺陷而且从载重量上和容量及类型上,与用途相适应。车辆所使用的动力的类型应当是经过检查的,因为作业区域的性质可能决定了应当使用某一特定类型的车辆。在不通风的封闭空间内,内燃发动机的动力车辆,因为要排出有害气体而不宜使用。车辆应加强维护,以免重要部件(如刹车、方向盘及提升部件)的故障。任何损坏均需报告并及时修复。操作员的头顶上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工业载重车辆及其附属设备应按制造成者的要求来使用。

3.1可能出现的问题

(1)翻倒:这可能发生在诸如提升重物动作太快,高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已有重物时使用前铲,在车辆前部有重载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变、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情况下。

(2)超载:超过车辆的量大载荷。

(3)碰撞: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的碰撞。

(4)楼板缺陷:这可能是因为楼板不牢固造成,也可以是因为超过其承载能力造成。在使用车辆时,应查明楼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层除外)。

(5)载物失落: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现象。

(6)爆炸及燃烧:这在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及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爆炸及燃烧,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可能成为火源。

(7)乘员:在没有乘椅及相应设施时,不应载有乘员。

3.2危害的消除

为安全使用工业载重车辆,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场所:其地面需适合车辆使用,在车辆运动的路线上,地面应平坦且没有障碍物。场地上的堆栈及存放物的布局应合理,当车辆及作业人员必须在有限的空间内穿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规定有明显标记的行动路线。作业区应禁止行人入内,否则,应提供标识明确的车辆优先通道。道路应有适当的警示讯号,以标明优先行动的顺序。

对于进出及堆放作业,应有合适的照明条件。装载区域要有适当的布局而且为车辆停放提供三角木楔来稳定停放。在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地面坡度不应超过1:10,否则,要使用制造商指明的可以在给定载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运行的车辆。电池充电区域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要求禁烟、通风并禁止明火。

(2)培训: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4传送设备

最常用的传送设备有皮带、滚轴或齿轮传送装置。

4.1可能出现的问题

(1)夹钳:肢体夹入运动的装置中;

(2)擦伤:肢体与运动部件接触而被擦伤;

(3)卷入伤害:肢体绊卷到机器轮子、带子之中;

(4)撞击伤害:不正确的操作或者材料高空坠落造成的伤害。

4.2危害的消除

(1)带式传送设备:夹伤最易产生在传送带及传动轮的结合部位,传动轮是最主要的危险部位,因此,要求对其封闭,或者设有安全装置。在皮带转向、加料及设有导向轮的地点,也在导致夹伤的危险,因此,也应采取类似的安全措施。在传输带上,也要以使用全封闭或有绊网来切断原料供应这样一类形式的安全装置。对于长的传送带,在适当的间隔上,应提供安全入口;

(2)滚轴传输:滚轴可以是有动力的,也可以是无动力的,对于动力驱动形式,在动力驱动轴处要有安全装置。在传送带上方需要通道时,应提供专门的通道设施;

(3)齿轮传输:任何时候都要求有安全装置,只有在驱动器锁定时,才能进行保养及维修。

5复习要点

(1)起重机机械故障的原因

①倾倒;

②超载;

③碰撞;

④基础破坏;

⑤结构失效;

⑥操作失误;

⑦载荷脱落;

⑧缺少保养;

(2)动力运输车辆故障的原因

①翻倒;

②超载;

③碰撞;

④地基失效;

⑤载荷脱落;

⑥爆炸及燃烧;

⑦载人与超员。

(3)传送设备造成的危险

①夹伤;

②擦伤;

③卷伤;

④非机械伤害(包括噪声、振动);

⑤所载物品的撞击。

篇2:钻孔灌柱桩基础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卷扬机、钢丝绳、浮吊车、钻头、泥浆泵、水泵及电气设备等是否完好正常;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杂物及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2、采用液压电动反循环机钻孔前,应随时检查液压油、润滑油情况,注满油料后,旋塞要拧紧,关严;钻机皮带转动部分不得外露;所使用的电气线路必须是橡胶防水电缆。

3、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4、每次拆换钻杆或钻头时,要迅速快捷,保证连接牢靠。为严防工具、铁件及螺帽等掉入孔内,应在孔口加设防护罩。

5、采用冲击钻孔时,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的损伤情况;当断丝已超过5%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与钻头连接的夹子数,应按等强度安装。

6、卷扬机套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卷扬机在卷扬钢丝绳操作时,严禁作业人员在其上面跨越;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完,最少保留3圈。严禁手拉钢丝绳卷绕;钻机钻进时,卷扬机变速器的换挡,应事先停车,挂上挡后,方可开车操作。

7、使用正、反循环及潜水钻机钻孔时,对电缆线要严格检查;当滑移钻台时,应防止挤压电缆线及同水管路。作业中,发现电缆破损要立即处理;使用潜水钻机钻孔,一般在完成一根钻孔桩时,要检查一次电机的封闭情况。钻进速度应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

8、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的稠度,以防坍孔。

9、钻孔使用的泥浆,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10、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严禁将钻头停留孔内过久。

11、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应防止碰撞护筒、孔壁和钩挂护筒底缘。提升时,应缓慢平稳。钻头提升高度应分阶段(按进尺深度)严格控制。

12、钻孔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

13、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14、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并回填泥浆池。

15、在高压电线下钻孔施工和下沉钢筋笼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钻机塔顶和吊钢筋笼的吊机桅杆顶上方2m内不准有任何架空障碍物。钢筋笼起吊和分段接长要慢起慢落,控制稳定。雷雨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钻机下停留,防止碰撞、电击等意外事故发生。

浏醴高速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篇3: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施工图、工程和水文地质、现场环境等状况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沉井下沉影响区内有房屋、架空线杆、地下管线、堤防等建(构)筑物时,沉井下沉前,应按加固设计规定完成加固机构施工,并在下沉中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下沉,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下沉。

2沉井制作

2.1接高沉井时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在沉井偏斜的情况下严禁接高沉井。

2.2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绑扎牢固;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平台、梯道及栏杆在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形成文件记录,并在使用中保持规律性的检查。

2.3支垫拆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3.1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规定的抽垫要求;

2.3.2抽出垫木后应用砂性土回填、捣实;

2.3.3抽垫时应由作业负责人指挥,分区域、按顺序进行,定位支垫处的垫木应按设计规定程序最后抽出,不得遗留。

2.4沉井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时方可拆除,刃脚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75%时方可拆除;沉井分节预制时,分节预制高度应依其下沉过程中的稳定性和摩擦阻力,由施工设计确定。底节沉井的最小高度应满足拆除垫木后的竖向挠曲强度要求。

2.5沉井制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2.5.1在浅水区域或可能淹没的旱地、浅滩等地域应筑岛制作沉井;

2.5.2筑岛标高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70cm以上;

2.5.3筑岛的平面尺寸应满足沉井制作的抽垫等施工要求,沉井周围应有2m以上的护道;

2.5.4筑岛材料应为透水性好、易于压实和开挖的无大块颗粒的砂土或碎石土;

2.5.5筑岛应能承受水流对岛体的冲刷,确保岛体的稳定。

2.6制作沉井时应同步完成直爬梯或梯道预埋件的安设;直爬梯和梯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2.6.1梯道宽度不宜小于70cm;坡度不宜大于50度;梯道宜使用钢材焊接,材料不得有腐蚀、断裂、变形现象;爬梯每步高度不宜大于25cm,严禁采用钢筋做踏板;梯道临边侧必须设防护栏杆。

2.6.2采用斜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搭设必须牢固。

2.6.3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宜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搭设梯间平台。

2.6.4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间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5°。

②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链接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③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④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之间的链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

2.6.5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中应采取防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②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③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

④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

3沉井下沉

3.1沉井下沉前应经验收,确认结构强度等符合结构强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3.2沉井下沉前应将井壁上影响下沉的螺栓、插筋等突出物割除。

3.3沉井应连续下沉,尽量减少中途停顿时间。

3.4沉井下沉中应随时观察下沉情况,根据土质、入土深度和偏差情况及时调整除土未知、方法,保持偏差符合要求。

3.5沉井顶部作业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平台结构应依跨度、荷载经计算确定,搭设必须牢固,临边那必须设立防护栏杆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6排水下沉应遵守下列规定:

3.6.1提升架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使用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记录文件。

3.6.2除土过程中应设专人排除地下水。

3.6.3人工除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涌水、涌沙量大时不宜人工除土。

②劳动组织应合理,井内人员不宜过多。

③在刃脚处除土应均匀、对称,保持沉井均衡下沉。

④井内作业,应保持足够的照明。

⑤沉井内应设安全梯和安全绳;沉井为双室或多室时,各室均应设安全梯和安全绳。

⑥人员不得在刃脚和隔墙附近停留、休息。

⑦作业中应在沉井口设专人监护,确认安全。

3.7不排水下沉时,机械除土的最大深度不得超过刃脚标高下2m,并应均匀、对称进行。松软土质不得直接在刃脚除土;粉砂、细砂土层,不得降低井内水位,且必须保持井内水头高于井外1m以上。

3.8采取偏出土和施加外力纠正沉井倾斜时,应在密切观察沉井下沉情况下逐级加载。沉井下沉需配重时,配重应堆码整齐,放置稳固。

3.9高压射水辅助下沉应遵守下列规定:

3.9.1高压泵应完好,压力表使用前必须经校验、标定,高压胶管及其接口应严整。作业前应检查确认并记录。

3.9.2下沉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机械设备,确认安全后,方可向高压泵操作工发出作业指令。

3.9.3高压射水压力宜控制在1~2.5MPa.

3.9.4严禁将高压水直接对准人或机械设备、设施喷射。

3.10泥浆套辅助下沉应遵守下列规定:

3.10.1泥浆套应设地表围圈防护。

3.10.2压浆泵应完好,压力表必须经校验、标定,压浆系统各接口应连接牢固。作业前应检查确认合格。

3.10.3压浆管应通畅,且不可直接冲刷土层。在沉井下沉中应随时补充泥浆,满足需要。井内外水位应一致。或井内水位略高于井外。

3.10.4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对水泥残渣应妥善处理,注意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

3.11沉井下沉完成后,其顶端低于地面或高于地面1m以下时,必须在井口四周边缘及时架设防护栏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4沉井封底与填充

4.1沉井具备填充混凝土施工条件时,应及时进行填充混凝土施工,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平台,确认合格;漏斗、下料串管连接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合格;下料人员应听从井内作业人员的指令。

4.2沉井下沉完成后,应及时清除浮渣、平整基底,沉井基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封底。

4.3潜水检查或清理不排水沉井的基底时,应采取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或歪斜的措施。

4.4现场潜水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4.1潜水员必须按规定配备潜水设备;其实你会和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潜水员的潜水时间依潜水深度计算确定;使用氧气呼吸器的潜水深度不得超过10m,使用空气呼吸器的潜水深度不得超过40m。

4.4.2潜水作业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应设一名备用潜水员,必要时进行下水协助或救援。

4.4.3潜水作业必须由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指挥人员必须随时与潜水员保持联系,掌握其安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4.4多室沉井潜水作业时,严禁潜水员穿越邻室;沉井壁上不得有钢筋等外露物。

4.4.5潜水作业时,沉井各室内水位应一致,沉井内的水位应高于井外水位。潜水作业前必须进行试作业确认正常。

4.4.6潜水作业时,沉井内及其附近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在沉井外2000m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沉井外200m范围内不得进行振动、锤击沉桩作业。

4.4.7水下爆破作业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技术和安全要求;炸药包密封后,潜水员应将炸药包随身带入水下,不得用绳传递;同一次起爆中,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引爆导线与电源间应安装开关并设专人值守;发生“瞎炮”时应切断电源并等待15分钟无异常后,方可下潜处理。

4.4.8沉井内吸泥清基时,吸泥机和高压射水枪的闸阀必须设专人值守,并服从潜水员的指挥;潜水员用手扶持吸泥机作业时,不得用手、脚去探摸吸泥机头部或骑在吸泥机弯头上。

篇4:塔式起重机混泥土基础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二、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三、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四、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五、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六、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七、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八、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业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九、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十、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十一、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物0.5m以上。

十二、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三、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四、十四、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动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支安全地带。

十五、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六、作业中如遇六级有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七、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八、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十九、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位置代替操纵机构。

二十、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譬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二十一、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二、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空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生物降到地面

二十三、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彩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四、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生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二十五、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六、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二十七、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二十八、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

篇5:铲土运输机械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工程名称黑龙江干流堤防应急度汛工程中上游堤防工程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底提要土方铲、运机械安全交底交底日期2014年月日交底内容: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一)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l.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8.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9.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3)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10.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11.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二)推土机1.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除驾驶室外,推土机的任何部位严禁载人。2.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3.推土机向堤坝后坡推土时应设专人指挥。4.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三)挖掘机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2.挖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边坡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3.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7.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四)装载机l.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2.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箱。严禁车箱内有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3.在淘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边坡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4.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制动。审核人:交底人: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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